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在市住建局正确领导下,依照市直住建系统重点工作安排,市造价站以全省工程造价改革为统领,认真履行计价管理、价格信息服务、造价咨询服务、造价纠纷调解、计价行为管控的工作职能,推进事项承诺,开展信用评价,建立信用平台,确保了计价市场秩序,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现就工作总结如下:一、2023年业务工作完成情况1、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方面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了市场主体计价行为,保障了建筑市场计价秩序。全年召开造价咨询企业座谈会4场次,安排布置了信用信息评价工作,征求了相关企业对相关标准、办法的意见建议,对我省新版计价体系架构、全省纠纷调解及信息价的发布提出了意见建议,完成了清单计价标准、规范、规则的调研报告。2、加强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一刊两群一平台”的信息发布功能不断完善。全年深入县区信息采集点调研12次,对信息员上报的价格信息进行核实,年发布造价管理信息4期,发行《商洛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专刊2000余份,发布房建工程社会平均建安造价参考指标及建筑工程实物量人工成本信息各4期。3、为提升我市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企业规范计价行为,全年对造价咨询企业组织专题培训两场次。举办信用信息评价专题培训一期,举办《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专题讲座一期。全市100余家企业190余人参加了培训。4、强化服务理念,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探索纠纷解决途径措施。全年引入造价管理方面专家及仲裁机构参与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咨询,全面完成了全市定额、计价规则的咨询解答及合同、结算纠纷调解任务。为方便与市场主体沟通,建立了全市微信沟通群和QQ群,以提升咨询及调解服务效率,在群中及时发布相关行业消息,解答相关提问,全年在微信平台及QQ群推送消息60余件,解答疑难问题64条。有效化解了镇安县移民办、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商南县海联建安公司等30余家单位的计价纠纷,减少了计价投诉,全市没有因造价纠纷引起上访事件,为维护了造价市场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5、建立工程造价数据库,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录入工作。6、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了信用信息录入工作,进一步发挥了信用监管作用,营造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环境。6、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社会认知度,2023年商洛市开展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6个,给省厅推荐试点有代表性专业特性及大中型标志性建筑全过程工程咨询典型案例3个。二、取得的社会效益1、全年完成市直工程竣工结算备案8项,备案建筑面积25.53万平方,备案造价6.47亿元。备案率达到100%。2、发行《商洛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专刊2000余份,发布房建工程社会平均建安造价参考指标及建筑工程实物量人工成本信息各4期。3、全年接待计价咨询方面的来人、来电业务咨询190余人(次),处理计价纠纷8起,调解合同纠纷6起。4、全市入库企业71家,入库造价人员216人,上传造价项目信息718项,其中入库的最高限价工程409个,入库的签约合同价项目208个,入库的竣工结算项目116个。5、全年在陕西省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录入造价咨询企业55家,注册企业人员224人,上报人员信息218条,上传造价项目信息962项。审核通过市外进入商洛造价市场执业企业26家,信用评价造价咨询企业55家。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随着工程造价企业资质认定及合同等备案类管理权限的取消,造价市场管理失去了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管抓手,新增造价咨询企业专业技术力量欠缺,管理手段缺乏。二是全市业务工作的流程化、网络化、数据化方面做的不到位,市、县两级信息网络体系不健全,造价数据及信息上报相对滞后,造价数据库建设任务艰巨。三是各县区没有设置造价管理机构,市造价站专业人员少,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对县区业务指导偏少。四是工程造价信息涵盖范围还不够,发行频次有待进一步加大。五是过程结算工作推进缓慢。六是随着专技人员的陆续退休,专技力量薄弱,造价咨询及纠纷调解的矛盾日益突出。(二)整改措施:1、搞好建筑工程地材价、工程实物工程量及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测算、发布工作。2、进一步加强与县区住建局沟通,明确辖区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及人员职责,针对造价市场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要求县区加大对各自辖区造价市场行为监管力度。四、今后的工作打算1、完善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事中事后动态监管。2、持续改进计价市场信息化建设,提升“一刊两群一平台”的信息发布功能。全年拟发布工程建设要素信息四期,发行造价信息专刊2000份,修订发布季度房建工程社会平均建安造价参考指标及建筑工程实物量人工成本指标四期。3、强化竣工结算备案流程,简化备案程序,及时纠正备案过程中发现问题,以减少结算纠纷的发生,促进计价成果质量不断提升。4、创新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机制,充分发挥造价管理专家服务团的技术服务优势,引入仲裁机构,继续做好年度计价规范、规则、定额、费率的解释及纠纷调解工作,将纠纷化解在日常服务中,减少计价投诉,确保计价市场稳定运行。5、加大施工过程结算工作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力度,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通过工程过程结算的动态控制,有效解决建设工程“结算难”、企业“收款难”的问题。6、规范造价数据库建设管理,加大对各县区竣工结算数据上传、定额解释、工程造价纠纷调解等造价业务指导工作,督促县区及时上报辖区地材信息价,提高全市计价信息服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