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维护城市管理秩序提供执法保障。县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 |
住所 | 靖边县龙山路富强巷1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靖 | |
开办资金 | 32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95.98万元 | 553.13万元 | |
网上名称 | 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18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主要业务活动1、行使中心城区规划区未经审批和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组织实施建设、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城市违法建设(主要是无审批手续建筑、少批多建、批低建高)、城区城市建筑外立面装修批后监管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执法职责;2、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以及违规运输、销售、存储、使用有烟煤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查处擅自占道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3、行使城区市场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不包括各类市场)无照经营、出店经营、占道经营、马路市场、乱摆摊设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随意摆放、占道经营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4、负责食品小摊贩的备案监管工作;5、负责城区停车场和城市道路(道沿石以上)停车点位的规划、施划和日常管护工作;行使城区停车场、侵占城市道路(道沿石以上)和居民生活巷道违法违规停放车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6、负责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重型车辆占道作业,沿街施工围挡的监管工作;7、行使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城市亮化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8、行使城市供水、供暖、供气、污水处理等地下管网和架空线路建成后涉及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9、行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不包括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证牌照);10、行使城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11、行使向城区河道倾倒废弃物、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12、行使城区运输、消纳建筑垃圾(渣土)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二、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多措并举,开展街面秩序治理。开展各项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14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00余人次,出动车辆9000余次,疏导规范流动摊点1884次,规范占道经营523处,清理店外杂物732处,规范店外作业、店外加工商户265处,清理橱窗广告、宣传广告754处,清理道路障碍物70余处。2.拆整结合,促进广告牌匾双提升。累计摸排无主、破损、违规设置等广告牌400余处。拆除各类广告牌227块,其中入城三条引线拆除168块,东环路、307国道、南环路等路段拆除38块,拆除破旧、损坏广告牌21处并向相关部门反馈规整公益广告牌17处。同时,常态化监管门头牌匾的设置,累计查处未经审批私设门头牌匾行为81起,清理各类过期、破旧宣传条幅236处。3.联合执法,加强静态停车秩序管理。开展静态停车秩序宣传行动2次;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2次;与交警部门实施联合执法2次。累计规范乱停乱放机动车5252辆,累计规整非机动车3494辆。张贴《文明停车提醒单》5000余份,张贴“规范停车,为您点赞”表扬单2000余份。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1576份。拖移违规机动车辆338辆,拖移违规停放共享电单车、非机动车550余辆,拖移“僵尸车”12辆。4.规范围挡,筑牢城市“安全墙”。建立围挡台账32处,查处问题围挡27处,下达《整改通知书》27份,销号围挡15处,常态化监管围挡12处。修补破损围墙60余米。5.夯实责任,加强批后监管和预防违建滋生。共纳入规划管理645户,其中大型建设项目31户,居民自建房614户。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81份,改正违法修建行为108起,依法拆除64户,依法处罚150户,违建处罚600万元。拆除各类无批准手续建筑物、构筑物33处。整改卫片图斑80余处,整改率达86%。清理水泥房、彩钢房构筑物40余处。6.落实“门前四包”责任,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开展宣传活动2次,开展入户指导工作1次,向商户发放“四包”责任牌1632个,签订责任书1632份。今年,新增长庆路、长城路、人民路429户纳入“四包”管理范围。7.防污治污,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一是加强建筑施工扬尘管理。常态化监管城区22家在建工地,落实扬尘治理“6个100%”和渣土拉运“三必须、三不准”管理规定。累计查处违规上路运输车辆(包括三轮车)94辆,立案查处77起,教育放行17辆,查处偷倒建筑垃圾行为9起。查处违法倾倒污水行为10起,向环保部门移交5起,立案处罚5起。二是督促城区1012户餐饮油烟商户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其中学校(包括幼儿园)60家,餐饮公司25家、机关单位16家已全部安装到位并正常使用。其他991家个体餐饮商户安装已完成948家。安装率达到95%。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1次,累计整改问题餐饮商户68家,处理餐饮噪音扰民、油烟扰民25起。三是持续开展夜市烧烤门店违规经营整治,累计查处店外作业、店外经营餐饮门店38起,依法扣押店外餐饮烧烤车18辆,取缔户外烧烤摊点6处。三、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存在问题:一是治脏不彻底。二是治乱不到位。三是治差力度不大。四是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还有待提升,“门前四包”商户责任意识淡薄,监管部门管理模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执法力度和频次:对于乱倒餐厨垃圾、乱排污水、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应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频次,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同时,可以通过安装监控、加强巡查等方式,提高执法效率;二是提升市民文明素质:通过各种渠道,如媒体宣传、社区活动、学校教育等,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让他们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城市环境;三是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制定更加详细、具体的城市管理规定,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四是加强科技应用: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提高城市管理的智能化水平;五是建立奖惩机制:对于遵守城市管理规定、为城市治理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违法违规行为,除了进行处罚外,还可以通过公示、曝光等方式,让违法者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六是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为解决城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应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城市环境。四、2024年工作计划(一)突出一根主线。重点突出城市长效管理这一根主线,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责全覆盖,管理无间隙”的长效管理格局。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二)推进两大创新。一是积极推进管理创新。立足我县实际,积极学习借鉴周边市县先进管理经验,探索出高效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解决城市管理中诸多弊端和不足,二是积极推进体制创新,健全城市管理监督考核激励机制、管理与执法联动机制、科技与智慧平台融合机制、群众参与机制等各项工作机制,提高执法体制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三)加强三项措施。一是加强专项整治与日常巡查并举的措施。坚持通过专项整治提升城市管理中突出的“短板”问题,坚持通过日常巡查巩固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并长效保持。二是加强严管和重罚跟进的措施。针对违规建设、渣土运输、停车秩序、污水排放等领域,持续通过严管重罚措施,提高管理效能,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加强宣传与服务并重的实施。多渠道、多角度宣传城管执法工作,增强宣传深度、广度、档次,积极发挥正面导向作用。(四)强化四个建设。一是强化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在新一届党支部班子的带领下,坚持以政治引领、选用导向、教育提升、监督管理为标尺,为全体党员干部把准思想高度、能力厚度、素质广度、管理力度,不断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强化执法队伍培训和教育。制定执法人员教育学习培训制度,办好“城管讲堂”系列活动。三是强化法治建设。围绕执法办案工作实际,着力提升规范化执法意识和理念、提升执法素质和能力、提升理论学习和实际应用成效。四是强化“721”工作法的落实。转变执法观念,推行“马路式办公”,逐步把执法变为管理、把管理变为服务。(五)抓好五项治理。一是抓好市容市貌提升治理。将市容市貌治理延伸至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等区域。二是抓好停车秩序治理。重点对汽贸公司、二手车经营公司占道经营问题进行整治。利用城区内闲置土地增设停车场,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等难题。三是抓好“两违”专项治理。继续加大违建的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严格实施片区负责制,实现督察、协管、举报有机结合,杜绝管辖区域内违法建设行为发生。四是抓好污染治理。加强建筑垃圾管控、餐饮油烟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常态化管理,形成长效机制。五是抓好难点问题的治理。下决心解决老车站夜市、东环路大市场、年货一条街等路段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解决电焊、维修、废旧回收等行业店外作业、店外堆放等问题。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