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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地方戏曲研究院

发布时间: 2024-04-11 10:44
单位名称 商洛市地方戏曲研究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 研究创作地方戏剧,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政策宣传;商洛花鼓、商洛道情传承发展与保护;文化艺术创作及演出;相关社会服务。
住所 商洛市北新街92号
法定代表人 李淼
开办资金 1000万元
经济来源 差额补贴
举办单位 商洛市文化和旅游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59万元 1373万元
网上名称 商洛市地方戏曲研究院 从业人数  8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商洛市文化和旅游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主要工作及业务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1.创作编排商洛花鼓剧《若河》荣获大奖。创作编排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宣传商洛“康养之都”为主题的商洛花鼓现代剧《若河》,荣获第十届陕西省艺术节最高奖项“文华大奖”,获得商洛市人民政府通报表扬。2.商洛花鼓剧《情怀》参加全国展演活动。商洛花鼓现代剧《情怀》于11月份,先后赴上海、浙江、江西、湖南等地开展全国展演活动,受到了评审专家及广大观众的充分认可,有力推动商洛地域文化传播交流。3.策划实施“商洛周周有戏看”演出活动。通过经典剧目轮流展演、非遗文化多元展示、小戏小品穿插开展等多种形式,累计开展各类文艺演出及非遗展示等活动81场/次,编排各类剧节目四十多个,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需求。4.有序推进本土经典剧目复排工作。复排商洛花鼓经典剧目《带灯》《月亮光光》,彩排演出获得圆满成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进一步扩大了商洛地方戏曲的影响力,更好的传承和展示商洛地方文化的辉煌成就。5.完成艺术创作及传播交流项目申报实施。申报完成2023年省委宣传部重大文化精品项目、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全国花鼓戏展演、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陕西省文化传播交流、第二十三届中国安康汉江龙舟节展演及省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演出等项目。二、取得的社会效益:组织实施“首届商洛民歌民谣戏曲大赛”。该项赛事广泛挖掘了流传在我市民间的优秀民歌、民谣及地方剧种,精彩展现了全市文艺团体的艺术水准,营造了政府搭台、百姓唱戏的良好文化氛围,深受广大市民和老百姓称赞。坚持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选派优秀青年演员赴商洛市第一小学、商州区第一小学开展“戏曲进校园”唱段、形体等戏曲程式教练指导,策划的“校园社团戏曲成果展示”活动,得到社会和学校的高度认可和赞誉。完成商洛剧院提升改造项目。于2023年5月完成施工并投入使用,目前运行状态良好,正在积极推进竣工决算及财务决算工作。2023年春节期间开展商洛花鼓、秦腔、折子戏、小戏等多场文化惠民演出活动,完成商洛市第二届“迎乡党回家乡”大会的演出、2023商洛市原创歌曲新春演唱会、2023中国秦岭生态文化旅游节开幕式演出、陕西省“百青人才”汇报演出、陕西省戏曲行当展演线上录制展播、“全国纪实散文征文大赛启动仪式暨名家采风活动”宣传演出、商洛市清廉文化戏曲剧目展演、西安-商洛城际列车开通信息发布会及首列开通迎宾仪式演出、西安大唐不夜城商洛原创歌曲“把商洛唱给你听”演唱会等,全年累计演出121场次,在宣传本土文化的同时,将文化惠民的功用落到实处,全力推进我市文化艺术事业蓬勃发展。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缺乏创作演出专项经费。在剧目创作、新戏编排、惠民演出、非遗传承保护等方面,缺乏专项资金支持,常常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专业技术人才匮乏,演员、演奏员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不足。四、整改措施:一是积极申请省、市演出项目经费,以改善资金缺乏问题。二是积极培养专业技术人才,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持续开展商洛周周有戏看,戏曲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等文化惠民演出活动。二是提前筹备2024春节文化惠民演出活动,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三是进一步打磨提升商洛花鼓剧《若河》,积极申报全市巡演及全国传播交流演出活动。四是启动剧本孵化工作,创作优秀舞台剧目,提前筹备在我市举办的第十一届陕西省艺术节。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商洛花鼓现代剧《若河》荣获第十届陕西省艺术节“文华大奖”商洛花鼓现代剧《若河》剧组被商洛市人民政府通报表扬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