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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11 10:37
单位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基金征集、拨付、运营,确保基金安全;负责相关养老保险政策的具体落实和业务指导工作。
住所 西安市高陵区南街43号
法定代表人 杨伶俐
开办资金 1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高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万元 6.49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及时做好养老保险各项业务工作截止2023年12月,高陵区机关事业参保单位共188家,参保人数8868人,退休人数3458人。全年养老保险缴费收入1.78亿元,发放养老金2.39亿元。职业年金征缴4088.22万元,支付471.37万元。(二)建立长期暂停缴费、领待人员常态化清理机制加强和规范了长期暂停缴费和领取待遇人员管理,定期对长期暂停缴费、领取待遇人员逐一进行归类并建立台账。(三)规范养老保险经办,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贯彻执行《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完善业务办理流程,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执行业务审核审批制度;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积极排查业务经办的风险隐患;对省市下发的疑点数据及时排查,确保业务运行和基金安全。二、取得经济效益(一)完善了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从制度上确保基金的安全。(二)对于虚报冒领进行了重点数据核查,确保基金安全。(三)养老金及待遇调整工作做到了省市要求,做到按时足额发放。(四)职业年金缴费工作达到了省市统一要求,工作进展顺利。(五)按照省市统一要求,新平台系统管理日常业务,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准确率。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服刑人员服刑期满后的养老金发放,因政策原因未能处理。(二)改进措施1、积极向上级部门反馈业务开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2、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促进业务开展。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完善内控机制,切实维护基金安全1、全面加强基金内控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社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确保基金支付安全、及时准确,严禁基金和代发项目相互挤占挪用。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对高风险业务和重点环节进行风险监控,提升系统风险防控能力。2、加强稽核监督检查。一是加强稽核内控监督检查。定期对高风险业务进行线上线下稽核检查。及时核查省、市下发的疑点数据,确保业务经办的规范性和合规性。二是开展对参保单位的稽核检查。2024年对全区30%的参保单位稽核检查,督促参保单位做好养老保险各项工作。三是进一步发挥数据稽核作用,主动与相关部门开展数据比对,精准定位疑点数据,全面清理风险隐患。(二)改进经办作风优化养老保险服务1、积极开展优质窗口建设活动。优化经办服务流程,提升为参保单位和退休人员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加强与代发银行的合作,联合开展为退休人员“送服务”活动。在加强日常对参保单位业务指导外,联合税务部门举办培训会。2、是加强中心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强政治理论、社保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不断提升中心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责任担当意识和工作能力。打造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服务优质的社保经办队伍。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