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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渭河管理站
西安市高陵区渭河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4-04-11 10:33
单位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渭河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渭河河道管理;堤防工程建设;河道防汛。
住所
西安市高陵区东环路605号
法定代表人
宁振
开办资金
4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0.02万元
35.7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7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1、安全度汛,加强巡查。我站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强化责任精心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编制防汛预案,更新补充防汛物资,及时开展汛前检查,防汛抢险知识培训和防汛抢险演练,圆满的完成了2023年防汛度汛安全工作。2、深入法律法规宣传,强化河道执法工作。为使河道内生态良好、秩序正常、确保行洪安全。我单位利用“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等活动深入沿河街办、村组进行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提高沿河周边群众守法自觉性和爱河护河的意识。为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营造绿水青山的环境,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推动河道治理工作常态化。今年我单位共计组织3次联合执法活动,对河道乱建乱搭进行清理,共清理河长21公里,出动人员100余人,确保河道“四乱”整治取得成效,坚决守护好河道安全。3、防溺水工作。我单位对汛期防溺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河道危险区域内破损、缺失的警示牌进行补设,危险区域内悬挂安全横幅,利用宣传车辆在河道内进行循环播放防溺水安全公告,增加群众的安全意识。于6月29日、7月7日、8月4日分别在泾渭分明、泾渭七路、渭河吴村杨、泾渭二路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防范溺水、珍爱生命”浓厚宣传氛围,引导群众远离危险河道和水域,严防溺水事故发生。4、严厉打击非法采砂。2011年渭河综合治理工程开工后,按照上级要求,我区泾、渭河河道全面实行砂石禁采。今年我单位先后分别在渭河耿镇东西堤出口及泾渭堡和泾渭湿地下河路等要害处设置限高栏及限行桩共6处,封堵所有采砂通道和下河路口,禁止一切采砂设备、机械进入,加大河道巡查力度及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重点区域进行不定时随机巡查,对违法采砂高发区域,加强力量重点巡查,严加防范河道,我单位共计出动人员2100余次,车辆420余次,由于措施到位,辖区河道管理范围内今年无违法偷采、堆放砂石行为发生,全区河道禁采秩序良好。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堤防防洪行洪能力,对防汛通道进行维护,确保汛期防汛车辆安全通行。开展防溺水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防溺水工作,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提升生态功能,美化环境,把堤防提升为沿江居民休闲娱乐锻炼的场所,使河道岸线成为风景线。三、存在的问题及改正措施存在的问题:政治思想意识不够强,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不够牢固,工作纪律自我约束方面有待加强。整改措施:加强干部职工学习自觉性,各个科室一周自行完成一次科室政治教育及专业技术学习,站两周组织大家学习一次,树立以站为家的思想,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人民做好服务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谨、规范、科学地做好各项工作。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严格执行防汛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做好汛期应急处置工作;2、加强汛期安全巡查和河道禁采巡查工作;3、严格做好水政执法工作,资料收集、归纳、整理工作;4、做好渭河高陵段6处河道工程维修和养护工作。5、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河道范围内违法违规现象发生,强化水行政执法力度。6、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第一位,坚持常抓不懈。7、积极完成水务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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