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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11 10:18
单位名称 商洛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提高劳动力职业技能提供服务。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鉴定;高技能人才培养考评体系建设与管理。
住所 商洛市行政中心7楼14号
法定代表人 梁毅
开办资金 2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80.91万元 84.29万元
网上名称 商洛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市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强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督导。为充分发挥督导员监督、检查、指导的作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加强督导力量,积极与县区人社部门对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通过现场检查、审核业务资料等方式,不定期地对各评价机构进行检查,确保我市技能评价高质量发展。(二)严格审核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按照《商洛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七类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的规定。鉴定指导中心建立享受鉴定补贴人员数据库,加强数据对比,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对象严格审核,确保就业资金安全。2021年对符合条件的1889人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资金37.78万元;2022年对符合条件的7519人给予补贴,补贴资金150.38万元,2023年补贴正在申报中。技能鉴定补贴政策的有效落实对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三)加快开发专项能力考核项目。市人社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商人社函〔2023〕158号),结合我市县域经济发展和劳务品牌打造,培养开发一部分专项能力考核项目。各县区正在积极培育、开发、推荐专项能力考核项目,目前有“洛南草编”、“镇安月嫂”、“丹凤厨工”等劳务品牌项目正在申报中。(四)积极推动“人人持证”。依托落实推进“新八级工”制度,积极对接符合条件的企业、院校,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机构,推动企业职工“人人持证”。鼓励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确保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人人持证”。(五)认真开展职业技能评价机构专项整治。根据今年6月份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扎实开展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共排查评价机构18家,存在问题机构1家,排查资金37.78万元,排查证书21090本,违规证书329本,对查出的问题立行立改,及时将违规证书数据报送至信息管理后台进行了删除。排查过程中,未发现滥发证书、制造山寨证书等问题。全市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得到省厅充分肯定。(六)扎实开展社会评价机构集中整治工作。在本次集中整治工作中,我市排查社会评价机构7家,检查率100%。分别是:商洛市技工学校、商洛市公益性创业创新孵化服务中心、商洛新潮技师学院、洛南县众望红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商洛远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镇安县丰元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柞水县铭远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各机构均能按文件要求组织自查,按时报送自查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市人社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专项检查组,深入七家机构逐一核查,从机构建设、完善制度、资格审查、认定过程、质量把控、证书管理、档案资料等各个维度进行现场督查,指出存在的不足,要求立即整改、完善。二、取得主要社会、经济成效;2021年,根据《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了《商洛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在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中,为鼓励参训人员培训后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规定对于培训合格且通过职业资格等级认定取得资格证书的,提高培训补贴标准,极大调动了培训机构培训后组织评价认定工作的积极性,有力助推了商洛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存在的问题一是评价机构题库建设滞后。认定考试试题陈旧,已不适应新时代要求,题库数量小,试题单一,更新不及时。各评价机构缺乏题库建设能力和意识。二是考评员队伍建设滞后。全省考评员培训工作停滞多年,原有考评员证书多数超期。我市拟组织开展考评员培训(300多人)因故未实施。全市考评员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三是评价机构工作人员队伍有待加强。多数评价机构工作人员是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学人员兼任,专职人员少,工作力量薄弱。四是参加认定取证积极性不高。我市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企业普遍规模小、效益低,对技能人才重视不够,不能按技能等级落实薪酬待遇,导致企业与劳动者个人均缺乏获取(晋升)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积极性,不利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四、改进措施1、规范评价机构备案。备案过程严格把关,对照社会评价机构开展评价工作具备的8个基本条件,逐项核查,确保评价工作在源头上合法、规范。2、强化考评人员队伍建设。我市准备于2024年一季度举办工作人员、考评员、督导员培训班,配合省厅组织职业技能评价业务知识竞赛,培养一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考评人员队伍,推动评价机构业务人员素质整体提升。3、调整评价机构备案工种。针对部分评价机构备案以来一直未开展工作的工种,我市结合实际情况,指导其加快该工种评价评价能力建设,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该工种评价资质。4、加强评价机构管理。我市将加强对评价机构特别是社会评价机构内控制度建设、人员队伍建设、题库质量建设、场地设施设备建设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从考前准备、考试过程、资料管理等方面对评价机构进行全方位监督、服务。五、下一步工作打算1、加强考评人员队伍建设。准备于2024年一季度举办工作人员、考评员、督导员培训班,配合省厅组织职业技能评价业务知识竞赛,培养一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考评人员队伍,推动评价机构业务人员素质整体提升。2、调整评价机构备案工种。针对部分评价机构备案以来一直未开展工作的工种,我们结合实际情况,指导其加快该工种评价评价能力建设,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该工种评价资质。3、规范评价机构管理。加强对评价机构特别是社会评价机构内控制度建设、人员队伍建设、题库质量建设、场地设施设备建设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从考前准备、考试过程、资料管理等方面对评价机构进行全方位监督、服务。4、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大高级工及以上等级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申请举办省、市职业技能竞赛,联合市级各部门组织各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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