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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法律援助中心(靖边县普法宣传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11 10:14
单位名称 靖边县法律援助中心(靖边县普法宣传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普及法律常识;提供法律咨询、刑事辩护、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劳动仲裁代理服务;非诉讼法律事务及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住所 靖边县统万路信访局二楼210室
法定代表人 郝凯瑞
开办资金 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靖边县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83.46万元 246.7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8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主要业务活动1、开展业务活动学习与规范援助办理流程2023年靖边县法律援助中心始终秉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工作原则,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地,时刻紧抓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一是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深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陕西省法律援助补贴办法》、《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同时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探索和适应“最多跑一次”的工作方法,想群众之所想,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对提出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工作人员始终认真对待,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不推诿、不为难、不搪塞,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做到“应援尽援,能援优援”;对于确不符合《法律援助法》相关规定的申请人,妥善做好法律解释和情绪抚慰工作,并告知其他解决渠道,最大程度帮助当事人解决困难。深受当事人的好评,2023年度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3枚。2、多措并举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自2022年1月1日实行以来,对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法律准绳。对此,靖边县法律援助中心多措并举,积极主动开展各类法律援助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创新模式,即“线上网络平台宣传、线下实体宣传”,线上“打造微信公众号、打造微信视频公众号”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宣传服务平台,每月按时向县局平台发送法律援助服务内容、服务指南的宣传图片及视频,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让靖边广大老百姓记住法律援助,知晓法律援助职能,清楚法律援助对象和援助范围。线下充分利用一些重要节日开展法律援助实体宣传:一是开展了全省第十六个法律援助宣传日活动,9月1日是法律援助宣传日,靖边县法律援助中心以此为契机,开展了大型宣传活动,现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摆放宣传栏,对法律援助申请条件、范围、流程等进行宣传,使人民群众知晓了解能通过法律援助维护自身正当权益,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百姓家,扩大在基层社会影响力,同时在现场设置咨询台,派驻专业律师现场进行法律问题解答,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法》申请条件的,均现场予以办理。二是进村(社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助力乡村振兴,5月份,靖边县法律援助中心参加了县上组织的“三下乡”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展板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群众普及法律援助相关知识,比如:什么是法律援助、如何申请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哪些手续等,这样群众易于理解更使《法律援助法》惠民生的观念深入人心,极大地提高了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受到了援助群众的肯定和一致好评。另外,靖边县法律援助中心近年来一直致力于开展“法律援助双延伸活动”,法律援助“双延伸”服务是在原有的制度化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基础上,主动作为,拓展服务范围,为广大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行动。其指导思想是“服务民生”和“社会治理法治化”。在开展“双延伸”服务工作中,靖边县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服务民生”的思想宗旨,了解民生需求,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通过事前调查,了解群众所需,为维护实现他们的合法利益畅通渠道。通过事后延伸服务,解决了群众实际困难,实实在在地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3、开展案件评查和案件质量回访活动2023年靖边县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定阶段即每季度案卷评查工作,评查过程中坚持五项原则:(一)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二)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际的原则;(三)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五)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案卷评查结束后,中心又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大回访”活动。回访采取电话回访、向办案机关征询意见、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对已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全面回访,回访工作组通过向受访人了解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工作态度、承办律师履职尽责情况、判决结果满意率情况等进行回访,回访率达100%,在此过程中有利于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有效地提高了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二、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靖边县法律援助中心拓展法律援助渠道,全面放开案件受理范围,持续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特别是做好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留守儿童、老年人、妇女、退役军人及家属等特殊群体的维权工作。12月份,我中心联合县局开展了“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活动。截止12月份初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8件,其中刑事案件293件,民事案件125件,提供义务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三、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1、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1)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没有制定理论学习的相关制度,理论学习重形式轻实效,导致部分党员干警对“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概念不清,查摆问题不深刻,党建知识掌握不深刻,未能将意识形态工作和法援工作有机结合。(2)有些党员干警对意识形态的概念模糊,对各种错误思潮和言论、舆论专注、敏感事件跟踪不够,主动处理不够积极有力。2、落实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1)落实中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工作主动性不强,工作上缺乏创新意识,没有进一步进行部署研讨,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2)县法律援助中心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基本提升了法律服务意识和法律服务能力;能扎实推进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问题,能持续关注劳动者索薪相关法律问题,进一步提升优化全县营商环境,但是干警队伍专业水平、专业素质还需进一步加强。3、主责主业履行不够扎实。(1)县法律援助中心能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为法治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但是法治乡村建设没有同乡村振兴紧密结合,宣传活动效果整体未能实现走深走实,部分工作进展不顺畅,部分干警缺乏工作积极性。(2)对照规定相关评价和质量规定,县法律援助中心还存在明显的设备不足问题,如中心相当一部分受援人为残疾人,但未放置盲文资料,并且缺乏电子触摸屏,闭路电视等设备用于加强日常的法援法规的宣传。在受理、审查、指派方面,中心还没有做到定期公布案件指派、安排和办理情况。改进措施:(1)抓认识:强化理论学习,推进高质量发展。(2)抓措施:树牢宗旨意识,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四、2024年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计划一、抓严抓实党建工作,打造一支能干事的法援队伍。继续加强干警理论学习,通过例会学、专题学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干警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强化法援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及业务操作能力。加强对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律师的引导与监督,进一步提高他们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责任心,确保办案质量。三、优化法律援助服务制度,严格落实服务指引,首问责任,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在工作中要求法律援助工作者要热情、诚心、耐心地完成法律援助案件。四、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多举措营造法律援助宣传的浓厚氛围。五、严把案卷质量关,根据《陕西法律援助案卷归档规范指引》相关规定,确保每一卷案卷都符合援助条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同时积极做好案卷回访工作。六、法律援助来电来访咨询方面:加强法律服务热线“12348”的群众解答服务工作,继续安排辅衡和秦靖两所专职律师轮流接听。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