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镇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业务接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指导,主要承担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具体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关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 |
住所 | 商洛市镇安县火车站桥头 | |
法定代表人 | 袁小莉 | |
开办资金 | 2.6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81.68万元 | 192.69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开展情况(一)夯实责任一是根据2023年度环境执法工作要点,与大队各成员签订了年度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大队各部门职能职责,推动实行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执法人员分组包干、片区执法人员包抓监管模式,不断夯实环境综合执法监管责任。全面分解年度各项目标任务,量化考核与奖惩,增强工作主动性。(二)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稳步推进一是中、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涉及我县整改的1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待销号3个。督察组交办信访件14个,已办结14个。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县整改问题8个,已整改到位2个,其他问题均在时限内抓紧整改,督察组交办信访件22个,已全部办结。针对2023年底前需销号的问题,已以县整改办的名义向相关部门下达督办通知,督促加快问题整改和销号工作,(三)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执法一是常态化坚持“双随机、一公开”。抽检一般污染源企120余家,重点污染源企业每月抽查一次,传输有效率达到95%以上。二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先后进行了加油站、汽修、双高建设、建筑、医疗、砖瓦建材等多行业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另外,对辖区各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查,排查环境隐患、规范企业生产。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通过上级交办、公安移交、群众举报、交叉执法等方式,拓宽线索获取途径,加大成案几率。共立案22起,加大四个配套办法办理力度,其中4起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被作为典型案例在省生态环境厅管网进行公开。四是积极探索数字化监管手段。安装在线振动监测设备,对20余家企业进行非现场监管,实时掌握企业生产、治污设备运行情况,提高企业遵规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四)加强环境网格监管加快推进环境网格化监管机制常态化运行,县、镇、村三级网格广泛使用商洛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APP开展辖区内环境任务下达、环境巡查、问题处理上报,对群众信访、日常巡查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以县生态办文件下达环境问题督办通知29件,转办单30件,并督促整改上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五)环境信访办理成效显著妥善处置环境信访投诉。做好环境污染信访投诉工作,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今年以来,通过网络、热线、群众来访等途径,共受理投诉32件,均已按时办结,办结率100%。与2022年同期相比,降低了67.6%。(六)积极开展环境应急管理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备案。今年以来,督促企事业单位编制并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新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2个。二是加强区域联防联控,与毗邻的山阳县分局、柞水县分局、旬阳分局签订了行政边界区域环境保护联防联动机制工作协议书,建立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互通共享、联合监测、协同处置等工作机制。编制了《镇安县重点河流水环境应急“南阳实践”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了“一河一图一策”的现场踏勘。三是开展环境领域人盯企业专项行动,对重点企业建立专项档案对发现的隐患进行销号制度,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指导帮扶并派专人进行驻场指导。(七)加强媒体宣传组织全县重点企业、企业属地行政管理单位负责人召开突出环境问题交办会,会上以播放警示教育片、表态发言、法规宣讲等环节,大幅度提升了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市、县公众号共发表信息51篇。(八)谋划项目申报2023年共申报项目3个,入库1个,为水环境监测能力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为提高环境执法能力提供了资金支持。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成效(一)非现场监管执法上了一个新台阶。一是积极探索数字化监管手段,对20余家企业安装在线振动监测设备,进行非现场监管。二是对县域内六家砖瓦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数据联网,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加大了非现场监管力度。三是加大非现场监管执法力度,今年办理非现场监管执法案件3件。(二)执法大练兵工作创新高。今年,按照执法大练兵要求,较好完成了各项任务,被推选为2023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三)办理两起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为镇安县成功办理的首批水环境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三、存在问题2023年以来我县的环境执法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群众重复信访、监管办法不多、工作人员能力不足等问题,距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四、整改措施及下一步打算1.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继续秉承“勤快严实精细廉”的工作作风,坚持执法与普法、检查与帮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指导帮助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强化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责任担当。坚决抵制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大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作为的问题,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加强人员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采用以老带新,讲课件的方式,对新进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在日常监管执法及案件办理中采取新人执法,边帮边辅,使新进人员尽快融入角色,熟悉日常监管工作,掌握独立办案能力。3.完善制度运行。一是常态开展网格化监督管理,落实各镇办和县级各部门环境管理责任,使齐抓共管的环保大格局全面形成。二是积极联合资源、水利、林业、应急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寻找行政处罚案件、四各配套办法案件和生态损害赔偿案件案源。4.提升案卷质量。从严把关行政处罚案卷质量,从严审查案件立案登记、证据材料、法律适用、等各个环节,及时整改问题和不足,确保每个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恰当、程序命规。所有行政处罚案卷做到及时归档。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