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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柞水县环境保护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11 09:29
单位名称 柞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柞水县环境保护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环境保护提供优质监察保障。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实施现场执法检查;环境保护应急;环境污染事故调查;排污费的核定、征收。
住所 商洛市柞水县城北关
法定代表人 汪刚
开办资金 6.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商洛市环境保护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0万元 30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以来,柞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在市支队及县局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体执法人员上下一心,团结一致,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成效显著。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一个中心紧扣练兵以执法大练兵为中心,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练兵总体要求,制定印发了《2023年柞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2023年柞水县生态环境系统学法计划》,坚持在学中练、在练中学,以学助练、以练助学,着力构建“学、练、战”三位一体的练兵体系,开展法规政策等业务学习培训12次,参与异地交流学习18人次。突出实战训练,通过“以老带新,互相学、交叉学”的方式,提升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能力、发现问题能力、调查处理能力。在市局组织的环境执法大练兵综合业务比武中,荣获团体三等奖、个人一等奖的佳绩。2023年发表信息98篇。(二)两条底线扛牢责任一是严守法律红线。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2023年累计抽取执法人员176人次,抽查企业88家次。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对未批先建、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进行从严查处,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95人次,检查企业403家次,立案处罚27起,罚款176.54万元,罚款金额同比增长63.16%,办理查封扣押案2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行政拘留1人,约谈企业15家次,实施通报批评4家。二是严守安全底线。紧盯“双节”“两会”“五一”“国庆”等重要节点及汛期,制定印发了《全县环境安全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和汛期环境安全及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开展以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等为重点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2023年我县23座尾矿库编制了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并备案,要求3家在产企业及时开展了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同时充实了县级环境应急物质储备库,持续提升了环境应急响应能力。(三)三项重点狠抓落实一是做好信访查处。制定印发了《柞水县生态环境系统做好重大专项活动维稳安保工作方案》《生态环境系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环境信访工作专班,定期分析研判信访形势,统筹协调推进解决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集中研判重点问题7次。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及舆情化解,主要领导带队针对重点问题进行现场办公,难点问题进行联合执法集中攻坚,全年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44件,同比下降51%,办结率为100%,群众满意率为100%。二是强化联合执法。制定印发了《柞水县2023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柞水县秦岭区域乱排乱放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针对西康高铁、矿山开采、违建整治、危险废物、加油站、畜禽养殖等行业开展联合执法6次。扎实开展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污水收集处理和推进达标排放为重点的秦岭区域乱排乱放问题专项排查整治,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排查乱排乱放问题线索8个,其中立案处罚5个,罚款27.2万元,巩固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整治成果。三是加快督察整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县13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县7个具体问题,“思想认识共性问题”和“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突出”4个问题已整改到位;剩余“尾矿库治理缓慢”等3个问题正在按时序推进,现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四)四大工程全面实施一是实施网格化监管工程。加强了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及时更新调整基层网格化管理人员,2023年网格员网格员实际在线率、网格巡查频次完成率、案件办结率均达100%,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工作始终位于全市第一。2023年由基层网格员上报1条企业违法排污线索得到及时制止并立案查处到位。二是实施生态恢复治理工程。严格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持续推动矿山企业生态恢复治理,会同市环境局联合大西沟矿业公司开展了“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创建生态矿业标杆—3·12植树节党建联建活动”,紧盯大西沟、智达、龙岩、融欣、秦通、聚源能、海纳斯等7家露天矿山企业开展生态恢复治理工作,种植苗木59.3万株,播种草籽9.75吨,恢复面积260.9亩。三是实施执法帮扶工程。持续深入开展“执法帮扶守底线,优化服务促发展”主题活动,严格执行《生态环境系统企业环境帮扶制度》《生态环境系统调查研究制度》《生态环境系统“企业接待日”制度》等制度,不断优化服务,助推企业快速复工复产和全面达产达效,高水平高质量绿色化发展。2023年组织召开了全县重点企业环境执法帮扶工作推进会,开展普法培训3次,深入企业开展执法帮扶83家次,“送法入企”27次。四是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工程。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3年度学法计划》《2023年柞水县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严格执行支部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制度,扎实开展服务企业、送法上门、全民普法宣传,开展了2023年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行政执法自查、执法证件更换申领、法律顾问登记排查等工作,2起行政处罚案卷在全县案卷评查中荣获优秀案卷。被市司法局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五)五个专项扎实推进一是开展蓝天保卫战强化行动。聚焦城区建筑工地、餐饮行业、加油站、汽修厂、重点涉气企业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持续开展强化行动98次,累计出动人员581人次,检查企业360家次。二是开展高铁项目专项检查。成立高铁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检查“双高”交通项目建设单位42家次,立案查处西康高铁项目2标段、3标段环境违法行为10起,罚款81.16万元,目前均已办结。三是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矿山产废及汽修等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整治,重点就暂存间建设、危废转移、台账管理进行监督指导,下发限期整改12家;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检查,针对5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重点指导,规范医疗废物有效处置;检查畜禽养殖场11家,立案查处1起,会同杏坪镇政府拆除养殖场1家;全面开展塑料污染专项治理,会同县水利局开展河库塑料垃圾清理整治工作,督促经贸局、市监局开展商超塑料制品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四是开展排污许可证执法专项检查。制定了《2023年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对发证的20家企业做出全面排查,对登记管理企业进行抽查,出动人员数112人次,检查企业数50家次,立案处罚1起。同时会同总量股召开了排污许可持证单位管理约谈会。五是开展“2023利剑治污”专项行动。制定印发了《柞水县“2023利剑治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围绕涉气污染源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旁路偷排、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放等行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专项行动。累计发现问题30个,其中立案处罚11件,罚款47.8万元,下达限期整改的通知19份,均已整改到位。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成效1.环境执法力度持续加强。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895人次,检查企业403家次,立案处罚27起,罚款176.54万元,罚款金额同比增长63.16%,办理查封扣押案2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行政拘留1人。2.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效果明显。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县13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县7个具体问题,4个问题已整改到位,剩余“尾矿库治理缓慢”等3个问题正在按时序推进,现已取得阶段性进展。3.环境信访调处工作成效显著。制定印发了《柞水县生态环境系统做好重大专项活动维稳安保工作方案》《生态环境系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环境信访工作专班,定期分析研判信访形势,统筹协调推进解决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全年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44件,同比下降51%,办结率为100%,群众满意率为100%。三、存在的问题一是执法水平有待提升;二是案件质量有待提升;三是信息宣传有待加强。改进措施一是以执法大练兵为中心,积极选派年轻执法人员开展异地交流学习,同时通过“以老带新,互相学、交叉学”的方式,提升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能力、发现问题能力、调查处理能力。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调查取证、审查审议、案卷归档等程序,提升办案质量。三是分享写作技巧,鼓励多写多改,逐渐提升写作能力。五、下一步工作打算持续抓好执法大练兵和各项专项执法工作。持续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针对当前的砂石、高铁、养殖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开展专项行动。持续加大移动执法设备使用,拓展执法手段,规范移动执法现场留痕。持续抓好环境信访投诉办理,依法维护信访人的合法环境权益。持续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