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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中心城区房产交易与物业事务中心
安康中心城区房产交易与物业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10 16:15
单位名称
安康中心城区房产交易与物业事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物业管理和房产交易经办服务。中心城市规划区(不含高新辖区)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经办,中心城市规划区(不含高新辖区)物业管理活动业务指导、物业维修专项资金归集、使用和拨付经办、物业信访投诉和纠纷协调处理,中心城市规划区(不含高新辖区)房屋交易、租赁和产权产籍经办服务,房屋安全技术指导,危险房屋安全普查、监测,老旧住宅小区改造,白蚁防治。
住所
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
法定代表人
朱世安
开办资金
5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76.83万元
61.26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6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于2023年6月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了开办资金。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市住建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物业服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加大《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的宣贯力度,组织各类宣贯会议11场,培训人员1800余人,发放宣贯材料2万份,做到《条例》宣传进社区、进小区、进家庭,提高覆盖面和知晓率;成立了物业行业党委,制定了《企业红色物业建设标准》《企业建设红色物业实施方案》,在中心城区建立了市级红色物业试点6个。参与制定《安康市新建住宅小区物业承接查验指导意见》《安康市物业招标投标管理指导意见》等规定,着力构建安康市“2+X”物业服务管理政策法规体系。顺利完成中心城区物业事权下划汉滨区相关移交工作。(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全面加快。已实施改造的6个老旧小区全部竣工验收,正在进行决算审计;南门小区一标段、文昌二期老旧小区全面开工建设;长兴小区、香溪二期老旧小区正在加紧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拟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通知》,制定消杀方案,指导金州康城等7个小区的白蚁消杀工作,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三)房地产交易管理有力有序。优化简化房屋交易、登记工作流程,缩短交易与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完善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强化预售资金监管、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制定《中心城区预售资金监管办事指南》,细化签订协议、节点备案、资金支付等关键节点的要件与审批流程。加强房产市场巡查,全面掌握在售在建房地产项目、中介及租赁市场的建设进度、销售进度、资金情况及交付情况,对重点监控对象采取一楼一策的方式,落实风险化解措施。(四)房产信息管理全面推进。依托市住建局“数字住建”平台,加快“智慧房产”上线运行,将房产交易、物业管理与服务应用、房屋租赁网签备案和城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模块逐步完善,实现对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信息共享、使用快捷高效。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按照《党建引领红色物业推进“五同”工作机制》的要求,在中心城区建立市级红色物业试点,得到了省住建厅和市委领导充分肯定。归集维修资金2400万元,审批拨付资金共238万元。办理12345热线1852宗,重大信访案件5宗,物业备案13宗;办理房网签备案2491件,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1509件,面积16.9万平方米,备案合同信息变更注销94件;办理预售许可项目网签入网6宗,面积8.96万平米,预售套数747套;办理二手房网签备案988件,交易面积9.79万平米,交易金额3.99亿元,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806件,监管交易资金2.26亿元。签订19个项目39份资金监管协议,监管交易资金9.18亿元。对在售的29个房产开发项目、26家房产中介机构建立健全项目巡查台账,处理群众投诉13件,查处企业违规行为共8起,下发整改单7件,信用扣分(降级)企业5家,协调处理2件,移交线索4件。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移交房屋产权纸质档案17余万件。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学习的全面性系统性不够;二是干部队伍老龄化严重,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三是工作创新不够,内部管理不完善。(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注重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二是积极呼吁和协调争取上级部门加快优化队伍建设,激发和引导老同志工作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三是紧紧围绕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房产交易等重点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是加强全市物业行业监管,开展行业督导检查、物业行业培训不少于两次;完善并实施《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配套制度;推进物业服务与管理综合平台系统上线运行;完成中心城区6个红色物业试点建设,形成经验,在全市具备条件的物业小区推广;二是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坚持聚焦群众“难点、焦点、堵点”问题,精心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方案。重点围绕群众关注的水电气路暖等基础设施、屋顶防水、电动车充电桩、加装电梯等内容,主动与养老、托育、文化、体育等相关部门以及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专营单位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出台《安康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暂行)》;三是加力推进数字房产服务。紧紧围绕“全程网办”总体要求,将房产交易、物业管理与服务、房屋租赁网签备案和城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模块逐步完善,加快“智慧房产”、“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综合平台”、“安康市租赁平台”等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进一步推进“数字房产”房屋管理基础平台的建设工作,构建数据互通共享、高效便民利民的房产管理信息系统。配合市住建局拟定出台《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发布;加强市场巡查,规范预售资金监管和存量房网签备案和交易资金托管服务;对接房地产协会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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