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黄陵县> 黄陵县煤矿安全执法大队

黄陵县煤矿安全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4-04-10 11:35
单位名称 黄陵县煤矿安全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煤矿行政执法,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煤矿企业行政执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涉煤纠纷、举报案件调查。
住所 黄陵县黄花沟红绿灯旁
法定代表人 王军陵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黄陵县工业和煤炭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1万元 5.65万元
网上名称 黄陵县煤矿安全执法大队 从业人数  1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主要业务开展情况(一)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监管执法检查工作。一是按照县局《关于2023年春节后煤矿复产(复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黄工煤发[2023]5号)文件要求,开展2023年煤矿复产(复工)过程中煤矿防尘系统、隐患治理、“打非治违”、文明矿井建设4个项目的验收工作。二是开展煤矿“一通三防”、采掘接续专项检查执法工作。三是在全国“两会”及中国-中亚峰会期间,配合省第九驻点督导组驻我县开展督导检查跟踪执法工作,共发现问题26条,已整改26条,立案调查4矿次。四是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执法检查工作,执法队员与专家共发现问题302条,立案调查10矿次涉及79条问题。五是开展三季度煤矿安全大检查执法工作,共发现215条问题,立案调查9矿次。六是开展冬春煤矿安全大检查执法工作,已检查8处煤矿。七是严格落实重点煤矿监管措施,针对县局移交的6处停产整顿矿井,加大巡查暗查频次,采取突击夜查、暗查暗访等方式,严厉打击未经批准作业、入井人员记录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我队配合县局安全检查执法工作,共计立案调查51矿次、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含实际控制人)12人次、行政处罚283.5万元。(二)深入开展严厉打击煤矿瞒报事故行为等案件核查工作。自2013年以来未发现我县监管的煤矿企业存在生产安全事故瞒报情况。二是今年以来我队共计办理各级各类移交案件12起、核查群众举报案件15起,均按程序和时限向有关部门及举报群众回复,案件办结率100%。(三)全面排查,抓好煤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截止目前,辖区14个煤矿共排查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点隐患点共计144处,其中崩塌66处,已治理45处,未治理、监测21处;滑坡14处,已治理10处,监测4处;泥石流2处,已治理1处,监测1处;地面塌陷57处,已治理15处,监测42处;地面裂缝5处,已治理、监测5处。(四)全力开展煤矿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提升矿区整体环境面貌。今年以来,各煤矿在专项整治活动中累计投入资金950余万元,通过一年来煤矿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各煤矿整体面貌和环境得到大幅提升。(五)配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2023专项执法督查等工作。一是按照县应急局安排,我队选派1名队员配合县应急局开展专项执法异地督查活动,共检查56个企业,查出重大隐患14条、一般隐患481条。二是按照县局《关于对全县煤矿和洗煤厂开展地面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黄工煤发〔2023〕74号)要求,对全县洗煤厂开展地面消防安全检查专项工作,共计检查洗煤厂19家,发现问题168条,现已按要求整改完成,及时消除企业火灾隐患,进一步提高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二、取得的社会效益(一)进一步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确保了单位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二)确保全县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各项措施落细落实,为全县的安全生产发展打下了夯实奠定了基础。提高了县域煤炭的经济发展效益。三、存在问题1、队员业务能力不足,干部队伍需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整体综合素质。2、煤矿安全执法队伍的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度缓慢。四、下年度工作计划1、持续贯通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党的创新理论,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用党创新理论指导煤矿安全执法具体工作实际。2、健全机制,加强单位内部管理,继续提升干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巩固作风能力建设成效。3、适应新形势下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需要,加快执法队伍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步伐。4、按照局党委统一安排部署,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等各项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