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宗旨:全面推进汉中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赢蓝天保卫战。业务范围:全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与集中整治;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市大气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 |
住所 | 汉台区民主街62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大润 | |
开办资金 | 1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3.99万元 | 24.13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2023年度空气质量状况。截至12月18日,我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72,同比上升5.4%;优良天数299天,同比减少20天;PM2.5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9%;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7天,同比增加7天。(二)2023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确定的23项重点工作任务中,我市涉及23项,截至目前,均达到2023年度目标任务要求。(三)加强环保产业培育。以培育壮大高效节能产业、大力发展先进环保产业、协同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统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2023年以来,新培育规上企业4户,建成8个节能环保产业重点项目,完成投资8.8亿元。实施传感器产业区中园、中核陕铀新能源科技新城项目,培育壮大人工智能、绿色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截至目前,传感器产业区中园项目完成投资3.36亿元,中核陕铀新能源科技新城项目完成投资13.657亿元。(四)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修订《汉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将342家涉气工业企业、230家施工工地、72.26万辆机动车纳入减排清单并持续动态更新。扎实推进钢铁、水泥企业环保绩效升级改造工作,截至目前我市评为绩效B级及以上的企业共有2家,分别为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汉中勉县尧柏水泥有限公司。(五)强化臭氧污染治理。下发《关于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对标新排放标准要求,扎实开展印刷、玻璃、矿物棉、石灰、电石企业现场检查,共排查企业27家,7家达到新排放标准要求,剩余20家正在监测。深入实施低效治理技术改造,8家除尘脱硫一体化企业安装完成在线监测设施,3家人工添加脱硫脱硝剂企业完成自动化改造。动态更新挥发性有机物设施台账,累计排查117家企业,整改设施问题37个。排查整治简易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2家。开展涉活性炭挥发性有机物处理工艺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活性炭装填量和更换频率不足、以次充好、吸附装置运行维护不正常、污染物超标排放、台账记录不全不规范等问题,累计检查166家次,查处问题6起。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整治,对16个无配套治理设施储存挥发性有机物的固定储罐开展现场检查,发现不符合相关治理要求储罐4个,正在加快整改。2023年全市未新建采用单一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等治理技术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持续推进269家工业涂装企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截至目前,已完成212家替代。2023年开展2次油气回收专项检查,共检查加油站点及储油库1411家次,治理问题88起。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制定《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工作方案(2023-2027)》,建立VOCs生产经营主体数据库,对全市16户含挥发性有机物生产企业和124户含挥发性有机物销售企业全面摸排,分别建立了《含挥发性有机物生产企业清单》和《含挥发性有机物销售企业清单》,开展23次联合执法检查,累计检查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生产、销售企业236家次,抽检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64批次,不合格2批次,立案查处2件。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一)全力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根据市中心城区大气污染成因,印发《关于加快中心城区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中心城区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力度,累计发放用电补助资金708.3万元,巩固前期完成的53803户清洁能源替代成效。新摸排中心城区禁燃区以内、建成区和重点区域以外使用散煤及生物质取暖、做饭群众2.9万户,采取煤改气、煤改电、发放液化气罐等方式全面禁止市中心城区禁燃区内居民散煤取暖和生物质做饭,从根源上推进空气质量改善。(二)强化科技支撑作用。今年市中心城区新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10个,全市标准站总数达34个;新建62套露天禁烧高清视频监控设备,禁烧高清红外视频监控总数达123套。充分发挥监测数据及视频监控的导向作用,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提供重要保障。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能源结构调整方面,受地域限制,全市生产、生活能源仍以煤炭为主,天然气覆盖率较低,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展缓慢。供热结构调整方面,我市为非集中供暖地区,城市集中供热基础薄弱,整体发展缓慢,中心城区集中供热单位少、面积较低,钢铁、水泥、焦化、火电企业余热有效利用不足。产业结构调整方面,我市钢铁、水泥、火电、焦化、有色冶炼行业企业占比较高,产业结构调整周期较长、难度较大,环保治理升级改造资金投入多,推进较为困难。散煤治理成效不稳。近年来,采取发放取暖设备、补贴电费和气费等措施开展了重点区域群众散煤替代,但因无上级政策资金支持,替代用户占比低,对改善区域空气质量作用有限,加之地方财政困难,补贴发放不到位,巩固替代压力巨大。(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持续推进“气化汉中”,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推进实施“以电代煤”,稳步提高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二是加快供热结构调整,持续提升集中供热面积,优先推进汉台区汉中路街道、鑫源街道和南郑区大河坎镇、中所营街道集中供热全覆盖,积极发展工业余热集中供热及热电联产,提高清洁取暖水平。三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以及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区域污染物削减等要求,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推进中材汉江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搬迁。一是强化散煤治理,督促落实已完成清洁能源替代群众电、气费补贴,巩固中心城区散煤治理成效。二是强化产业集聚,开展传统行业中小企业和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整治,以产业园区为载体,推动中小企业集聚化、高质量发展。四、下一步工作打算2024年,我市将对标《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和我省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坚决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扎实开展五大整治行动。一是深化涉气污染源排查整治,开展涉气污染源排查整治“回头看”,确保重点区域内涉气污染源排查整治到位,巩固治理成效。二是深化工业企业治理,加快推进略钢、汉钢、4家水泥企业、8家独立粉磨站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开展工业炉窑、锅炉整治“回头看”,推进工业炉窑升级改造,大力开展涉气企业执法监测检查。三是深化重污染天气应对,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更新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推动砖瓦窑、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等级提升。四是深化夏季臭氧应对,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动态更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台账,开展涉活性炭挥发性有机物处理工艺专项整治行动。五是深化面源综合治理,加大生物质燃烧管控,严格落实四级网格化监管责任,充分发挥生物质禁烧视频监控系统;加强餐饮油烟治理,督导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强化日常执法监管,依法查处超标排放问题;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日常宣传和监管执法力度,重点聚焦春节前后等关键时段,常态化巡查“禁放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劝阻制止中心城区和县区建成区沿街露天焚纸祭祀,杜绝人为因素导致污染天气发生。(二)严格实施督查考核奖惩。对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年度考核指标和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实行周调度、月排名、月通报。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压茬开展督查检查和明察暗访,利用媒体宣传、播放警示片等方式集中曝光典型案例,下硬茬解决突出涉气环境问题。常态化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督查检查,对问题整改实行“五步法”跟踪问效,对涉气违法问题采取定期通报、年终扣缴的方式实行“一单双罚”,推动空气质量稳步改善。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