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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

发布时间: 2024-04-09 17:23
单位名称 安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提供监督管理。市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建材试验县区质量安全监督业务指导
住所 安康市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 郑才林
开办资金 9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3万元 10.2万元
网上名称 安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公益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于2023年6月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了法定代表人和开办资金。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度,我单位在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1.坚持质量为本,抓好监督监管。以问题为导向,聚焦质量通病防治与管理,不断强化关键环节和隐蔽工程的日常监管,开展了《建筑防水通用规范》宣贯;推广“先验后收”,落实质量信息公示、分户验收等制度;大力整治质量检测机构,建立检验检测信息平台,让智慧监管助力工程质量保证。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积极稳妥的处理工程质量投诉29起,“12345”投诉工单337份,办结完成率100%。2.坚持安全第一,守牢生命底线。打破原检查模式,创新采用联合检查、交叉检查、委托第三方检查、市县两级住建部门抽查的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共开展各形式检查19次,累计对全市334个在建项目、110家商砼及建筑企业、13家检测公司、226台起重机械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场指正的质量安全隐患1624项、下发执法建议书11份。对11个施工项目,124家施工企业进行了考评,依法依规对9名项目经理共共给予扣分44分。3.坚持争先创优,推动行业发展。创建“鲁班奖”1项、“长安杯”2项、“兴安杯”4项,申报省级文明工地10项、授予市级文明工地41项。被人民日报中国城市网、陕西新华网、陕西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关注报道40余篇次,被评为全市住建系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4.坚持生态优先,打赢蓝天保卫战。实行日常检查常态化、专项检查标准化、联合整治严格化的“三化”制度,形成了土方作业时段“天天查”,污染天气期间“反复查”,信访问题“联合查”的“三查”机制,实行了“红黄绿”三色管理机制,开展了“扬尘治理精细化”培训,通过采取“巡查+抽查、平台+巡查”的“5+2、白+黑”方式累计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检查434次,检查项目2997个,暗访工程52个,下发整改通知书920份,通报批评工程35个,行政处罚4起,约谈人员26人,共计罚款7万;落实“红黄绿牌”制度,下发“红牌”工程8个、“黄牌”工程94个。5.坚持服务至上,优化营商环境。牵头出台了《建设工程联合验收管理办法》《加强过程服务助推联合验收走深走实工作方案》,全年办理联合验收33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100%;解决历史遗留问题7件。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3年,全市在建监管项目431个,完成竣工备案227个项目,工程竣工交验合格率100%。在建人防工程49个,完成人防工程竣工验收5个,面积1.35万平方米。完成工程申报21项,阶段验收工作82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47个,人防备案13个;办理起重机械产权备案42项、使用登记257项。全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工程质量安全持续平稳向好,被评为2023年度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系统创建“文明规范质监站”先进单位。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监督人员相关业务知识学习还不够深入,在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缺乏创新。(二)改进措施:不断加强监督人员业务学习培训,提高监督人员监督执法水平。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创新意识,不断吸收新技术、新工艺,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监管水平。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破解专业人才匮乏难题,加强培训力度,推进智慧监管新方式。(二)加快构建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平台搭建,构建起重设备信息化监管,推进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信息化全覆盖,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的数字化远程监管,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被省总站评为2023年度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系统创建“文明规范质监站”先进单位。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