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延安市水行政执法支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水资源管理提供执法监督保障。执行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渔业法及水资源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保护水利、水保等工程设施;水事活动监督检查、秩序维护;对违反水事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及采取其它行政措施。 | |
住所 | 延安市宝塔区文化沟水务大厦九楼 | |
法定代表人 | 李永海 | |
开办资金 | 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延安市水务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8.15万元 | 10.53万元 | |
网上名称 | 延安市水行政执法支队.公益 | 从业人数 1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本年度,在延安市水务局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开展情况(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法治思想。制定印发了相关工作学习方案,按时报送党政主要领导述法报告,组织系统领导干部积极参与学法用法考试,开展《宪法》《行政处罚法》《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笔试考评,水利系统300余人参加考试,举办了全市河长制暨水行政执法培训班,各县区河长办负责同志、业务骨干,市直水利系统各单位相关执法人员80余人参与培训。(二)梳理权责事项,提升依法行政效能。结合市委编办要求,完善水务系统权责清单内容,维护梳理281项涉水权责事项,结合省级下放和市级认领情况共计增加了168项内容,向行政审批服务局移交了13项审批权限,完成水利系统6大信息系统填报工作,按时完成月、季、年的各项中省市水利执法信息统计上报工作任务,累计维护36余次,有效提升执法效能。(三)发扬民主法治,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根据领导干部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重大行政决策领导小组名单,结合法治政府“三项制度”评估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需要,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完成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质量考核工作。(四)密切部门协作,形成合力依法行政。与公、检、法、司联合开展了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联合检察院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我市河湖水域执法力度,共同保障国家水安全,出色地完成了省级水行政专项执法考核、“八五普法”阶段性成果汇报等工作。二、取得的主要成效(一)持续全面推进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名副其实。全面贯彻落实《延安市总河湖长令》和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大会暨河湖长制林长制会议精神,分解河长制成员单位重点工作任务,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管河、护河、治河责任。根据人事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公示各级河湖长2357名,其中市级河湖长11名、县级河湖长159名、乡镇级河湖长806名、村级河湖长1381名。市总河湖长蒿慧杰、副总河湖长严汉平带头巡河,带动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年内累计巡河3.76万人次,推动解决河湖问题612个(其中:中省60个,市县552个),河湖长制工作持续走深走实。(二)依法管控河湖岸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升。切实加强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坚持常态化开展河湖问题排查整治,对水利部遥感图斑反馈3704个疑似问题、省级进驻式暗访反馈40个疑似问题、省级第一次暗访反馈21个疑似河湖“四乱”问题进行核查确认、督办销号;组织开展水生态环境“三清一净”、河道违规“小菜园”清理、河湖安全保护执法和冬季河道集中整治等系列专项行动,清理弃土弃渣5.04万立方米、垃圾废污1125.19吨、违规“小菜园”88.11亩,取缔违法取水16处,拆除违建房屋175间,恢复河湖岸线514.35公里。通过集中排查、整治、净化行动,一大批影响河湖面貌、危害防洪安全和损害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清理处置,有力支撑了全市水环境质量的改善提升。(三)全市河湖健康评价阶段目标任务超额完成。河湖健康评价工作是部省河湖长制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河湖健康评价报告是部省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申报争取的必要条件。我市2023年河流健康评价任务共计47条,其中市级评价河流8条,县级评价河流39条。在任务基础上,富县多完成2条,洛川、志丹各多完成1条,全市实际完成健康评价河流51条,占任务的109%。至此,市级负责的跨县区且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的葫芦河、沮河、云岩河、仕望河、永坪川河、西川河、仙姑河、小南川河、厢寺川河等9条河流健康评价任务全面完成,其中小南川河评价为非常健康,其余8条河流评价为健康。汲取云岩河南泥湾段被命名为首届“陕西幸福河湖”和黄龙县小南川河入选2023年“陕西省幸福河湖典型案例”成功经验,积极申报西川河“幸福河湖”建设,谋划储备了富县牛武川、大申号川,安塞马家沟,志丹圣子川等一批新项目,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的项目梯次建设新格局。(四)坚持督导考核按月通报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轮河湖“四乱”问题明察暗访工作,共发现问题119个,通过清单式管理、目标化推进、责任制落实,所有问题全部整改销号。将推行河湖长制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对负面清单问题在考核评价中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把落实河湖长制作为党政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坚持对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制度,已连续不间断考核通报70期,其中2023年考核通报11期,涉及河湖“四乱”、出境断面水质、小水电清理整改及中小河流、淤地坝(拦沙坝)等项目建设8类112个问题,发出督办、预警函36份。市总河湖长蒿慧杰、副总河湖长严汉平先后指示批示河湖长制工作15次,市河长办跟踪督查问题整改措施落实和整改成效,着力构建密切配合、协同推动的工作合力,全面形成规范履职、严明有序的责任体系,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三、存在问题2023年我市河长制、水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完成了目标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水行政执法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县区执法力度不够,尚未做到应查尽查、有案必查。二是河湖管护治理资金紧缺,河道综合治理、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和水利工程建设、河道日常巡查管护等投入不足。三是河湖管理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不高,日常监管手段单一,部分河湖偷排偷倒偷采等现象仍有发生,监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夯实各级河长湖长责任。牢牢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不断完善河长制组织、制度、责任三大体系,坚持巡河与治河相结合,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结合,巡河频次与实际效果相结合,提醒、督促、考核各级河长自觉履职尽职,做到“有名”“有实”“有能”“有效”,努力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健康美丽幸福河湖。二是持续开展河湖“四乱”专项整治。按照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要求,持续开展水生态环境“三清一净”、河道违规“小菜园”清理、河道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对“四乱”问题“回头看”,扩大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清理整治范围,向重要支流、乡村河道延申,积极消减存量、遏制增量,维护河道正常秩序,提升河道水生态环境质量。三是科技赋能大力助推幸福河湖建设。持续推进河湖健康评价及档案建立工作,完成县级负责的63条河流健康评价工作,不断完善水污染防治、水域岸线管理等河湖信息平台建设,推广运用无人机等现代技术手段实施动态监管,以科技创新助推河湖治理保护,不断提升河湖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快黄龙小南川河和南沟门水库示范河湖创建,引领带动河湖面貌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四是持续加大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强化水利法治思维,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举办水行政执法培训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突出重点,主动出击,坚决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推进水利法治建设,保障水利健康发展。并按照全市执法队伍改革精神要求,配合完成水行政执法队伍改革任务。五、下一步工作计划2024年,我们将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建设,全面遵循党中央新时期治水思路,紧紧围绕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水行政执法各项任务,着力推动法制政府建设、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新成效。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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