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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09 16:27
单位名称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财务管理提供服务。环保系统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管理排污费及环保补助资金的使用;参与制定环保投资计划。
住所 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综合楼5楼
法定代表人 师秀玲
开办资金 21.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4.78万元 24.28万元
网上名称 延安市生态环境财务管理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今年以来,市局财务管理中心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中心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中心紧紧围绕财务跟着业务走,资金围绕任务下的原则,助力我局系统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在服务生态环境工作发展大局中交出了一张靓丽的成绩单。现将2023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业务开展开展情况市局财务中心组织编制完成市生态环境系统45个单位2023年全市环保系统的部门预算、环保专项(补助)资金预算。上报了2023年部门预算和专项(补助)资金预算工作,通过积极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讲困难、述现状、宣传生态环境部门职能以及对工作现状,生态环境市级专项资金均能按计划及时下达,有力的保障了生态环保各项工作的开展。2023年下达市级资金17168.88万元,其中:1.市级部门预算收入,2023年全系统共45个财政全额供养单位,部门预算总收入11247.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96.91万元、公用经费750.97万元。2.2023年争取市级专项资金5921万元,其中:(一)2023年争取延安市生态环境系统专项(补助)资金2340万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专项业务工作经费);(2)2023年争取延安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3581万元。(三)进一步提高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水平。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管理要求,根据《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相关问题对照检查和整改落实的通知》、《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专项清理的通知》、《关于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在政府采购领域开展妨碍公平竞争清理和保障中小企业权益自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拖欠企业账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全年办理政府采购项目46个,其中公开招标项目2个,竞争性磋商项目18个,竞争性谈判项目2个,政府采购备案项目23个,电子卖场采购项目1个,依法、依规圆满完成各项政府采购工作任务。(四)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完成了全系统的《西部财会》征订工作,同时举办了会计人员财务培训。对陕西省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功能、财务相关制度、现金管理、银行账户管理、会计核算、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开展了详细讲解。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了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五)严格规范财务支出审批制度。规范支出凭证和单据,不断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报账审核程序,从会计报表编制到凭证的装订和保存,都达到了正规化、标准化,做到账账相符、帐实相符、账卡相符。为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配合,保障了各科室的工作要求。(六)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延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延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关于做好2023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申请配置资产448.2万元,主要包括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辐射设备及“三线一单”场所建设购置设备;申请处置一批待报废资产共69件,48.27万元。(七)配合完成市委巡查工作。积极对接市委巡查组完成反馈问题的整改并及时报送相关资料。配合市审计局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任务。二、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保障环保工作的正常运转。通过与市财政局的沟通与协调,讲困难、述现状、宣传生态环境部门在机构改革的大背景下,我系统的职能以及对社会发生的效能,让其了解生态环境系统工作现状,并建议对在安排生态环境经费政策上给予倾斜。按计划及时下达相关资金,有力的保障了生态环境环保各项工作的开展。(二)保证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环保专项资金及时下达,有利于环境公共服务程度逐年提高;有利于环境治理质量不断提升;有利于全面改善我市生态业务用房办公环境等,为科学、精准的污染防治提供办公保障。(三)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特别在新冠疫情反复频发的情况下,环保经费的保障,有利于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工作的不断规范,有效杜绝二次污染,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三、存在问题(一)预算执行观念需要高度重视。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局属各单位对预算执行观念重视度不够,需要各单位高度重视,坚决杜绝未按预算下达项目进行支出核算,提高预算资金使用及考核效率。(二)会计基础工作需进一步规范。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局属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按照延安市政府公务支出管理有关制度及《延安市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认识,确保会计基础工作需进一步规范。(三)财务人员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各单位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不够,需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四、改进措施(一)迅速传达进行学习。及时向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局属各单位财务人员传达延安市政府公务支出管理有关制度及《延安市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认识,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二)定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各分局、局属各单位财务人员定期进行财务自查自纠工作,所有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要求执行。(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格按照我局印发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考核监管,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不断降低公务成本,确保各项经费合理支出。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思想不松。全面提高财务中心人员的整体素养和业务水平,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拓宽知识面,努力适应新的形势,新的变化。二是力度不减。市局财务中心将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迎难而上,始终保持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坚定目标导向,带头履职担当、开拓创新,不断梳理和解决问题。提出新思路、新方案,拿出新举措,从思想上、行动上保持工作的紧迫感,有序有效推进任务,全力推进生态环境工作任务的完成,开创工作新局面。三是目标不变。市局财务中心将继续积极认真贯彻国家财经法规和政策,严格遵循会计准则和制度,积极落实有关会计政策和制度,紧紧围绕市局2024年工作任务目标,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好财务保障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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