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甘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察保障。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音、放射性物质等排污费征收;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环境保护法规执行情况检查;业务培训。 | |
住所 | 甘泉县环保局办公楼 | |
法定代表人 | 任学蛟 | |
开办资金 | 66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甘泉县环境保护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0.93万元 | 60.1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3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甘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在甘泉分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这一刚性目标,以“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为工作方针,以环境执法监管为主抓手,强化环境污染治理,有力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将2023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主要成效我大队坚持以专项执法检查为重要抓手,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环境问题,推动甘泉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3年共检查企业291家次,出动执法人员582人次,立案12起,结案12起,其中1起不予处罚,11起处以罚款69万元,办理四个配套、非现场执法、双随机案件各1起;办结检察建议书5份,下发环境督办单23份,受理信访件8件,处理率、办结率均为100%。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一)开展水污染、大气污染、油煤气生态环境“三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三个专项整治以油气开采企业、污油泥处置企业、饮用水源地、畜禽养殖业、建筑工地、涉水涉气企业为重点,检查企业2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36人次,下发督办单6份,立行立改问题16个,立案查处问题3个,处以罚款22万元。(二)持续开展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督促12家危废产生单位、1家经营单位制定了管理计划并备案,完成上一年度危险废物年报申报;13家涉危险废物单位规范化管理评估均达标;自8月1日起全县医疗废物转移实行电子联单制度,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按时完成黄河流域“清废行动”11个疑似问题点位核查工作,均为非问题点位;全面整治9家“零星固废”产生企业,严格管控零星危险废物流向。(三)严格落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印发了《甘泉县2023年落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整治责任,切实夯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全县8家重点企业36条目标任务全部完成。一是以工业企业废水综合整治为重点,扎实推进水环境治理。油气开采企业采出水处理后回注,压裂返排液实行电子联单转移制度,做到从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闭环管理;采油厂、油泥处置厂、垃圾填埋场、钻井废弃物处置厂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均达标。县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为99.91%。二是以油煤气生态环境整治为重点,深入推进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我县共有生产油气井井场1621个,建成清洁井场1562个,清洁井场保持率达到95%以上;完成废弃井场整治4个;6家涉危废企业均严格落实管理计划、申报登记制度,危险废物均实行集中处置;4家环境风险管控企业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全年无突发环境事件发生;59辆涉水涉危及泥浆岩屑运输车辆安装了定位监控设备,5家重点企业46处关键环节点安装视频监控并联网,实现从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到处置利用全过程监管。(四)扎实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制定印发了《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更新完善了“一单两库”,53家企业纳入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每季度随机抽查1次,累计抽查企业50家次,发现1个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处以罚款2万元。(五)持续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以7家重点管理、12家简化管理、151家登记管理企业为重点,督促6家企业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4家企业完成排污许可证延续、20家企业办理排污许可登记;19家持证单位按期提交年度、季度执行报告,完成3家典型行业单位、2家其他行业单位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发现3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配合省市完成排污许可现场质量核查2次。(六)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执法检查。一是对2022年完成整改的12个问题排口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均整改到位;二是对2022年未完成整改的4个排污口跟踪整改进度,目前已完成整改;三是按照省生态环境厅排污口信息平台管理工作要求,收集汇总排污口类型、位置、排污量和污染物浓度等信息上报至全国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四是对北洛河流域(甘泉段)53个入河排污口进行了分类命名编码,并完成100%的溯源和整治任务。(七)扎实开展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所属企业10家,摸排登记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13台,排气烟度监测均达标;联合甘泉县交警大队开展路检路查1次;联合市支队、县市场监管局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2家,反馈3个问题均完成整改。(八)全面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按照“全年、全员、全过程”练兵总体要求,将大练兵活动与全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紧密结合,以实战化练兵有效提升了执法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执行力。2023年组织案卷评查活动1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10余次、执法岗位培训3次、队形队列训练活动1次、“送法入企”活动2次、普法宣传活动8次,办理非现场执法、不予处罚案件1起。(九)扎实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开展污水处理厂、油气企业、工业园区、饮用水源地、辐射安全等方面环境隐患排查,发现6个环境隐患问题全部完成整改,有效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可控。(十)认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督促2021年2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编制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报告并通过市县级审核,9个隐患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回头看”排查中发现新的隐患问题6个,已完成整改1个,正在整改5个。(十一)积极开展环境信访件办理。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化解企业与人民群众矛盾,维护群众环境利益,保证社会和谐稳定。截止目前,共受理信访件8件(不包括同一污染案件重复举报),处理率100%,办结率为100%,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其中12369系统2件,智慧12345平台3件,市县转办舆情2件,信访登记1件。三、存在的问题(一)发现环境问题渠道单一。当前环境监管任务日益繁重、复杂,企业排污行为隐蔽性极强,通过群众举报及传统的执法检查方式发现问题渠道单一,已不能满足当前监管需求。(二)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执法队伍能力不足。执法人员少且老龄化严重,执法效能偏低。二是执法硬件配备不足。目前仅有无人机1台,无大气、噪声执法检查所需便携式监测设备,仅有1辆执法车已使用10年以上。四、下一步工作打算我大队将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工作主线,突出解决各类环境违法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加强业务培训,深化“传帮带”工作,系统提升执法人员理论水平、执法能力,提高环境执法效能,打造生态环境执法铁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强化污染监察,严查违法行为。利用无人机、视频监控、GPS定位设备等信息化手段,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升精准发现环境违法问题能力,同时强化行政与司法衔接制度、执法与监测联动机制,增强信息共享,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