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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09 16:17
单位名称 延安市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法律援助提供服务。法律援助的监督管理;对经济困难的人、残疾人及未成年人、老年人或特殊案件中的当事人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住所 延安市宝塔区中环大道和北京路交叉口延安市司法局三楼
法定代表人 屈继宏
开办资金 2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5万元 4.9万元
网上名称 延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在延安市司法局的领导下,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业务开展情况。1、尽职履责,援助案件数量不断增加今年市中心在统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同时,加强本级援助工作,充分发挥援助律师的作用,调动社会律师援助积极性,推动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办理案件,保证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2023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34件,其中民事案件1046件,刑事案件2510件,认罪认罚172件,其他6件,挽回经济损失7322.64万元。共接待来人来电咨询5839人次,其中线上咨询1130人次,线下咨询4709人次。市中心共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3件,其中刑事案件350件,民事案件63件,挽回经济损失620万元,受援人满意率100%;共接待来人来电法律咨询602人(次),其中线上咨询52人次,线下咨询550人次。立足“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为经济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了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援助案件数量不断增加。2、加强宣传,法律援助知晓率进一步提升2023年,为了适应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的形势,提升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市中心联系县区市法援机构、各律师事务所开展了多次法律援助宣传活动。7月31日上午,联合延安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陕西旷达律师事务所,在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开展了以“全面推进法律援助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主题的庆“八一”法律援助宣传活动;10月20日上午,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权意识,联合延安市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与公益事业专业委员会深入南市街道办宝元社区开展了以“法援惠民生”为主题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12月12日,为进一步提升广大企业员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了解,有效引导和规范他们依法维权和企业用工行为,与宝塔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延安新材料产业园服务中心开展了“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专项宣传活动;为扎实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助力乡村振兴,持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9月26日、12月1日,随延安市司法局到子长市城区红都广场及志丹县旦八镇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法治宣传服务活动;11月30日,市司法局、市中心联合宝塔区司法局、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延安宪法广场举行“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2023年全市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近百场次,参加宣传人数累计1000余人(次),散发各种宣传资料1万余份(册、张)。为了加强对已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宣传,在印制各种宣传资料、挂图、小册子的基础上,还特别定制了印有法律援助标志的各种日用宣传品,利用集市、节庆活动等,开设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3、强化培训,提高法律援助从业人员的素质为了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政治素养、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推进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促进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9月4日至5日,延安市法律援助中心举办了2023年度全市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市中心全体干部、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共70余人参加培训。本次培训邀请了陕西省作家协会会员、陕西省中共党史学会会员、延安市委理论讲师团副团长高如杰讲授了《法治思想》,延安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北京市炜衡(延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晓芳进行了《婚姻家庭法律实务》辅导,延安大学炜衡律师学院副院长、陕西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延安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炜衡(延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刑事事务部负责人梁云鹏讲授了《律师刑事辩护实务与技巧》,延安大学政管学院讲师、兼职律师、延安仲裁委委员董占德辅导了《律师民事案件办案实务》相关知识。通过培训援助律师的业务素质得到提升。4、加强督查,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保障和服务民生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9月6日至8日,召开2023年度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会。市中心、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业务人员以及被邀的3名专职律师共30余人参与评查。评查组从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1日全市援助归档案件中抽选出260本案卷,进行交叉评查。从审批程序、案件办理、材料归档、受援人满意度等方面进行量化评查打分。通过集中评查、相互点评、电话回访等环节,最后通过综合评选,评出三个奖项、六个单位,其中延川县荣获一等奖,子长市、黄龙县荣获二等奖,延长、洛川、宜川县荣获三等奖。通过此次评查活动,加强了案件质量监管,检验了业务技能,提升了办案能力和水平,增强了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5、加强合作,营造法律援助良好环境为了提升工作质量,开阔视野,拓宽思路,市中心积极加强与各兄弟单位开展沟通交流。5月5日上午,我中心与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陕西旷达律师事务所进行座谈,就阵地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机制运行、日常管理、宣传推广等达成共识,建立了由市法律援助中心统筹协调,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承接需要法律服务的对象和事务,陕西旷达律师事务所具体办理法律实务的工作机制,目前工作机制运行畅通,工作效率明显提升。10月26日,郑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一级调研员)冯树松、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志丹、副主任马艳艳一行5人来延安市司法局交流学习,市司法局和市中心负责人陪同调研。调研组一行深入到延川县司法局,实地查看了司法部法律援助志愿者1+1项目建设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双方相互介绍了本市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共同关注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法律援助志愿者1+1项目等工作进行深入交流学习。积极地与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市级财政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多方争取来办案经费80万元,用以缓解经费压力,促进办案律师的积极性。6、以党建为引领,增强服务群众信念市中心党支部积极开展主题教育。11月9日,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赴杨家岭革命旧址开展“忆初心、强党性、明职责、当先锋”主题党日活动,活动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支部书记讲授了题为《弘扬雷锋精神做好法律援助》的专题党课。最后,支部书记又来到上城二号给退休党员李秀荣“上门送学”,为她送去《著作选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书籍,并围绕“为什么要开展主题教育”“如何开展好主题教育”等专题与老同志进行深入交流探讨。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题学习8次,主题活动日活动1次,“上门送学”1人。二、存在问题1、专职援助律师人员少。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市中心目前仅有4名律师,1名已退休,其他3名也都有管理和行政事务,无法满足工作需要。2、办案经费缺乏,办案补助偏低。社会律师办理援助案件的积极性不高,指派难度增加,特别是省上的补助办法修改后,县区的援助案件很有可能陷入无人办理的被动局面,原来县区援助案件大部分是援助律师办理,每个案件补助500元,但现在不让领取补助,实行差费实报实销,县区内没有可用以报销的单据,贴钱办案显然不现实。3、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还需提高。目前工作人员专业人才少,援助律师陷于行政事务,工作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以适应工作要求。4、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因为援助案件补助低,有些律师只是为完成任务,案件质量难以保证。三、下一步工作思路1、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坚持把学习作为完善自我的重要途径,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着力在党员干部中营造崇尚学习、热爱学习、勤奋学习的浓厚氛围,把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和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学习的首要任务,在积极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与工作相关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大力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素养。2、优化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通过业务培训增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的为民服务意识,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3、积极协调,保障办案经费。努力协调争取市级财政部门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经费支持,全面落实中央彩票法律援助项目,确保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4、细化便民举措,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一是突出重点服务对象。继续将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群体列为重点服务对象,针对其不同特点和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服务。二是开通“绿色通道”。对农民工工伤、欠薪等情形免于经济状况审查,使更多困难群众能够享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三是力争将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成为法律援助宣传的前沿阵地、矛盾纠纷调处的前沿哨所。使更多的弱势群众获得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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