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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09 16:00
单位名称 镇安县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县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提供服务。开展全县保护地、湿地监测调查、保护建设、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评审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地及湿地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住所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镇城社区五组
法定代表人 岳地选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镇安县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88万元 21.76万元
网上名称 镇安县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中心在县委县政府和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行本单位章程及规章制度情况。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建立了相关的会议制度、议事决策规则,召开决策会议12次,研究单位重大事项。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单位正常运行,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活动,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几项业务活动。(一)持续开展法规政策宣传,营造良好保护氛围结合“2.2世界湿地日”、“3.3”野生动植物保护日、“4.20”秦岭生态卫士行动日、6月1日湿地法颁布一周年、“6.5世界环境日”等,采取召开宣传动员会、集中发放宣传彩页、上门入户、网络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开展秦岭保护“五进”活动,上半年开展宣传活动6起,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用品5000余份,张贴标语、条幅20余条,营造浓厚生态保护氛围,提高公众生态保护认知度和保护意识。(二)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再完善工作,稳步推进秦岭国家公园创建工作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再完善工作,加快推进秦岭国家公园创建工作。配合省局对秦岭国家公园历次调整斑块进行佐证核对、整理上报,确保秦岭国家公园管控边界划定科学合理,并于4月中旬顺利通过国家林草局专家组初审,为秦岭国家公园创建奠定了基础。(三)夯实保护责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一是压实责任,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资源保护管理。针对全县仅有鹰嘴石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木王国家森林公园两个自然保护地并且是木王国家森林公园完全重叠于保护区范围内这一现实,把强化自然保护区管理作为生态资源保护的重中之重,督促指导镇安县鹰嘴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落实管理处-保护站-护林员三级网格责任制,实现护林员管护责任全覆盖,加强护林员巡护管理,严查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以及项目违规占用保护地违法行为。木王国家森林公园旅游活动,按照公园景区规划,严格限制经营活动在批复的开放景区范围内,景区之外一概不得涉足,景区游览区沿线设置保护标识,提醒游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二是开展湿地保护监管巡查,加强湿地生态资源保护。县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今年建立了湿地巡查机制,尤其是把旬河省级重要湿地巡查检查作为重中之重,每月至少巡查1次,通过巡查及时发现破坏湿地违法行为。通过各项保护措施的落实,2023年自然保护地和湿地未发生破坏生态环境保护违法问题,无反馈图斑,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四)开展湿地保护修复,恢复湿地生态功能为恢复秦岭湿地生态功能,提高秦岭区域河流湿地生态质量,保护生物多样性,我中心组织实施了旬河重要湿地保护恢复项目,在旬河河流湿地范围内开展湿地保护恢复154亩,栽植柳树1355株,芦苇123262株;开展湿地勘界立标工作,栽设界桩320根;运用电子化、信息化技术手段,强化“人防+技防”,沿旬河沿线安装电子监控11处,对违法行为进行电子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查处。通过湿地保护恢复等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旬河湿地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形成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目标。(五)全力以赴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绣屏公园提升改造项目是今年县委县政府城市提升重点建设任务之一,通过施工单位赶工期抢进度,目前绣屏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已经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绣屏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已经建成环山慢行步道(栈道)2000余米,建设园林广场6000平方米,栽植各类景观苗木300余亩40000余株,集中打造了樱花、梅花、石榴、紫薇、玉兰等五个观赏树木园和2公里长的月季花景观花带,重新改造了绣屏公园入口门户区,通过项目建设,完善了绣屏公园功能设施配套,提升了绣屏公园景观环境效果,为全县群众打造了舒适便捷的休闲健身活动场所。(六)巩固帮扶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开展好乡村振兴包扶工作。充分发挥支部在乡村振兴巩固帮扶过程中的帮带作用,带头落实驻村帮扶任务,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解决包抓脱贫户实际困难,不断提升帮扶成效。一年来,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1.经济效益:我单位为全额财政拨款,无经济效益。2.社会效益:绣屏公园提升改造项目的改造提升,提升了绣屏公园风貌和独特的旅游景观,为全县干部群众提供了宣传教育及舒适的游园环境。提升旬河湿地保护恢复项目的实施,对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民生、净化水质维持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做出了积极贡献。以上2个建设项目直接产生就业岗位400余个,带动群众务工收入200余万元,社会效益明显。四、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绣屏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建设进度较慢,在局部节点细节处理方面不尽如意,精品意识不够强。二是湿地、自然保护地保护巡护监测工作量大,单位监督管理经费缺乏,无法开展有效监督管理。湿地保护修复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虽然近年来申报了部分保护项目,但由于政府财力有限,资金缺口仍然很大,保护资金投入不足,难以发挥自然保护地、湿地生态成效和作用。五、整改措施。1.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保障保护地、湿地生态保护宣传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工作正常开展。六、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加快项目验收进度。尽快完善绣屏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各项手续,做好项目收尾质量控制,开展好项目自查验收及工程结算,尽快组织检查验收和工程结算审核。(二)合理谋划项目,加快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落地实施。积极申请自然保护地、湿地保护修复补助资金项目,严格按照规范落实保护修复地块,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准备,为2024年项目落地实施打基础。争取实施云镇水库库尾退化湿地美化修复工程,美化库区环境,改善库区生态环境。(三)继续开展自然保护地、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2024年“绿盾”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检查和问题整改;深入开展秦岭“五乱”生态环境整治,切实保护好自然保护地、湿地生态环境。三、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