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镇安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加强文化市场监管,确保文化市场安全稳定。开展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执法与监督。 | |
住所 |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涝巷街34号 | |
法定代表人 | 黄韬 | |
开办资金 | 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镇安县文化广播影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3.47万元 | 24.15万元 | |
网上名称 | 镇安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在镇安县文化和旅游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行本单位章程及规章制度情况。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建立了相关的会议制度、议事决策规则,召开决策会议38次,研究单位重大事项。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单位正常运行,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活动,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几项业务活动。(一)加强文化旅游市场日常巡查,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一是通过开展日常执法巡查,保证对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经营企业执法检查的全覆盖,确保文化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强化特殊时期全员执法,在“两会”、寒暑假、中高考期间等重要时段,采取错时执法与日常巡查相结合、拉网排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了对文化旅游市场特别是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校园周边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游艺娱乐场所、出版物零售经营单位、印刷厂、打字复印店等重点部位的监管力度。三是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全年共联合市监、消防、公安、网信、卫健、宣传部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6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3次。(二)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行动。今年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共进行了两次大的整治行动,由分管领导带队,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大队队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专项检查。(三)开展文化旅游市场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为了确保文化旅游市场的稳定运行,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化解2023和“人盯企业”包抓安全生产单一责任制,我们先后开展了4次文化旅游市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四)强化“扫黄打非”工作,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一是认真开展“扫黄打非”五大专项行动。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扫黄打非·清源、净网、护苗、秋风、固边”五大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有害出版活动,深化网络环境治理,严惩“新闻四假”和侵权盗版行为,继续整治少儿出版物市场,切实维护国家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二是加强版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3”专项行动,积极配合宣传部、网信办、公安局、融媒体中心,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犯罪案件的线索收集、立案查处工作,强化打击侵权犯罪的主体地位和阵地意识。三是积极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积极开展“扫黄打非”法律法规、版权保护等知识宣传进基层,扩大“扫黄打非”社会影响力。(五)多措并举抓好文物巡查执法工作,确保文物安全。今年以来,联合县博物馆严格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加强对全县文物安全巡查工作,先后对全县境内的14处省保文物单位和31处县保文物单位及较大规模的不可移动文物点进行了执法巡查检查,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切实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为营造良好的文物保护环境,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采取制作宣传展板、发放资料、设置宣传点、在文物巡查过程中普及文物保护知识等方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深入人心,让文物保护工作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六)加强对广电市场的日常监管,维护正常的广播电视传播秩序。为维护正常的广播电视传播秩序,进一步强化全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多次联合市监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理打击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行为的专项行动,全力确保广播电视节目传输安全,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繁荣发展。(七)开展艺术类培训机构日常监管。按照“双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对全县校外艺术类培训机构开展摸底工作,建立全县校外艺术类培训机构工作群及管理台账,督促各艺术类培训机构积极适应政策调整,服从县文旅局的日常监管。截止目前,已配合教育局、审批局,引导14家校外艺术类培训机构办理《办学许可证》,规范经营。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年来,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1、社会效益: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50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320家次,对4家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经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没收非法出版物97本;接处12345政务平台和其他渠道举报旅游投诉32起,办结32起。其中,适用简易程序案件3件,一般程序案件1件,案件结案率100﹪。2、取得的经济效益:本单位全年收缴文化罚没收入6500元。四、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政府推进改革和简政放权的步伐不断加快,尤其是随着文化产业结构的更新和新型文化业态的不断涌现,文化旅游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任务日益突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销售非法出版物的现象时有发生,侵权盗版活动屡禁不止;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经营下行压力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向网咖经营模式转型发展缓慢;特别是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给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带来新的挑战,网络文化的监管还处于薄弱环节,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二)执法队伍建设方面。目前我县文化旅游执法编制数14人,在编人员9人,还有3人需承担乡村振兴驻村任务,实际在岗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只有6人,造成执法人员学习业务时间少,本职工作兼顾不暇,远远不能适应区域宽、任务重的现实情况。(三)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建设体系有待完善,文化市场技术监管特别是县级技术监管平台建设需要进一步推进和加强,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五、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完成县上部署的乡村振兴工作,加大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力度,保障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稳定。(二)是积极与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对接,增加执法人员数量,确保执法人员在编在岗,执法检查有力度、有质量,有时效。(三)是积极联系主管部门与县财政部门增加文化旅游市场执法工作经费,配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用车,保障全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市场执法检查顺利开展。六、下一步工作计划2024年,我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发展、繁荣文化旅游市场为核心,坚持一手抓综合执法,一手抓队伍建设,积极适应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新常态,深化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力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促进文化旅游市场安全健康有序发展,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跃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按照这个总的工作思路,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继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以传统领域和互联网为重点,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保持对各类非法出版和传播活动的高压态势。(二)继续强化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及安全管理培训。向广大文化旅游市场经营业主宣传经营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和经营规则,分别与各经营单位法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教育引导其依法经营、规范经营。(三)加强文化旅游市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A级景区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日常监管台账,对安全隐患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坚决防止文化旅游市场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深入推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整治工作不放松,继续加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整治力度,严格落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加强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学校周边区域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违法经营行为。(五)出版物市场的执法工作紧抓不放。对全县所有文化市场经营户进行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发行非法出版物的违法行为,尤其要坚决查缴充斥着淫秽色情、低俗和暴力等不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内容的出版物,从严查处超经营范围印刷的违规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印刷复制黑窝点,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出版物流入市场。当好“扫黄打非”工作的排头兵,完成大队承担的“扫黄打非”工作任务,扎实做好出版物市场、印刷业的安全稳定工作。(六)加强对娱乐市场的监管检查。一是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持续不断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要求场所做好安全生产和规范经营等工作,创造规范有序的文化市场经营环境;二是加强对娱乐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力度,确保问题隐患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三是全面排查、及时发现无证照经营场所分布情况和经营状况,对具备设立条件的无证照经营场所,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指导其限期依法办理各项手续,完善经营资质;对缺乏基本设立条件,尤其是安全状况恶劣的,坚决取缔,并跟踪落实。(七)大力维护广播电影电视的正常秩序。加强对广电市场的日常监管,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卫星电视传播领域里的违法违规行为,使单位和居民个人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宾馆、酒店未经批准,擅自接收、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违法行为得到基本杜绝,实现全县卫星电视安装、接收秩序明显好转。(八)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一是扎实开展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基本摸清文物安全隐患状况;二是深入推进文物法人违法专项整治,遏制法人违法多发高发势头;三是着力提升文物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推进文物火灾形势平稳向好发展;四是开展明察暗访,通报和跟踪督办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五是创新文物执法监管手段,统筹推进文物平安工程。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