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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退役军人安置保障中心
丹凤县退役军人安置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09 15:35
单位名称
丹凤县退役军人安置保障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安置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事管理工作,督促协调用人单位落实安置人员其他有关福利待遇,监督用人单位做好安置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住所
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龙驹寨街道办凤鸣街中段
法定代表人
吴争辉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丹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万元
12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3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县退役军人安置保障中心主要负责安置人员人事工资管理工作。与各用人单位积极配合协作负责保障中心职工个人信息核实上报、工资社保待遇落实、编制保障等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明确节点,切实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加快问题化解,保障职工各项权益落实。(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人员稳控工作。切实履行职工日常管理主体责任,坚持严管厚爱,既要做好安置人员关怀关爱,又要强化思想疏导和政治教育;与人社、财政、等部门积极沟通协作,丹凤县退役军人安置保障中心,专门管理服务暂时无法落编安置的133名符合政府安置退役士兵,统一安置到县退役军人安置保障中心工勤技能岗位。并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工作转移等相关手续,聘用时间从2023年1月起计算一次安置到位,同步补发“两项生活补助费”。目前涉及安置历史遗留问题289人已全部落实了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等各项待遇都得到了保障。同时严格按照丹信联办发〔2021〕22号文件要求,对退役军人落实信访稳控包抓责任;对化解工作已启动仍继续参与、组织集体上访的个人将严格采取组织谈话等措施予以劝导稳控,保障安置工作稳步推进。(二)切实履职尽责。要严格按照省人社、省委编办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陕退役军人厅发〔2022〕41号)文件精神要求,积极主动履行部门职责,充分发挥保障中心综合协调职责,好同工同酬待遇落实的政策服务工作,保障待遇落实。(三)严格时间节点,保障政策落地。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职责,围绕退役军人安置遗留、保障待遇、落实编制、工资福利发放等各环节,明确专人、细化目标、强化措施、定期研判,最终按照政府文件要求在2023年10月份保障中心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实现133名落编职工预算一体化内工作发放,在年底前完成各项社保待遇缴纳,实现同工同酬。(四)负责日常业务工作负责安置人员的日常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与工资同步的劳动报酬发放工作;负责安置人员财政预(决)算编制工作,与用人单位做好人头经费划转工作;负责安置人员人事变动、退休交接等服务工作,按规定每年年底向县编制、人社、财政部门报告人员的变动情况;负责与人社部门对接,根据全县中心工作需要,做好人员的合理调剂工作;配合用人单位做好工伤等相关抚恤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好保障安置人员工作开展必须的福利待遇发放工作;监督用人单位做好安置人员的日常管理,不定期抽查用人单位履职情况和安置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人社部门报告相关情况。今后我们将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工作宗旨,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服务本领,密切配合,及时总结不足,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拓宽工作思路,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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