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丹凤县> 丹凤县救助管理站

丹凤县救助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4-04-09 15:32
单位名称 丹凤县救助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自愿求助,无偿救助。业务范围:负责县域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流浪乞讨少年儿童的救助、教育保护;流浪乞讨无家可归人员的安置;流出外地流浪乞讨人员的接收、救助;流入乞讨人员的护送返回等救助工作。
住所 丹凤县江滨北路老年公寓东侧
法定代表人 冯涛
开办资金 18.7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丹凤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7.12万元 26.57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县救助管理站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秉承“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持以“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积极开展救助管理工作,依法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他们在寒冬酷暑中筑起了一个安全、温馨的僻护所。2023年县救助管理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实施救助66人次。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街面巡查。协助公安、城管部门做好对城区的巡查,特别是在严寒酷暑极端天气,重点巡查繁华街道、车站等流浪乞讨人员相对集中滞留的地方,确保做到及时发现,主动救助。在劝导工作中,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向每位流浪乞讨人员宣传救助政策,进行劝导,对愿意进入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办理入站登记,提供站内救助;对不愿进入救助管理站的人员发放救助卡及所需物品等。对发现以乞讨为业、以要钱为目的的流浪乞讨人员,有强讨强要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言行、影响城市环境和交通的,及时联系公安、城管部门人员到场予以处理。基本做到城区范围内不出现流浪乞讨人员。(二)寻亲服务和落户安置。加强与周边各站的协调沟通,促进协查工作。通过公安部门的DNA采集比对、人像识别等机制,利用今日头条、抖音等网络平台发布寻亲公告,做到应查尽查、应询尽询,信息准确。今年截至目前通过公安人像识别查询6人,通过报纸、今日头条、抖音发布寻亲4条。其中1人身份信息查询不清,按照程序落户后给与了安置。(三)专项救助行动。一是“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开展情况。2023年1月1至2023年4月15日、2023年11月1日至今救助站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期间重点对城区主要街道等流浪乞讨人员常滞留地段进行巡查,确保实现城区范围内流浪乞讨人员及临时遇困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同时在专项救助行动开展前期储备足量棉衣、棉被、食品,确保在专项行动中物资充足。截至目前“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中,共救助36人,其中护送返乡18人;今年7月、8月,救助站开展了“夏季送清凉”救助专项行动,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站避暑,对不愿进站的乞讨人员发放清凉油、矿泉水等防暑降温用品,对发现有街头流浪乞讨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及时通知120送往医院救治。在“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开展中,救助11人,护送返乡8人。确保了在严寒、酷暑等极端天气情况下不因天气状况出现流浪乞讨人员生病、死亡现象。(四)加强源头治理工作。充分利用“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完善返乡受助人员台账和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实现动态管理、跟踪服务。对一些反复流浪人员,函告户籍地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掌握其生活实际困难,综合施策予以精准帮扶,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回得去、留得住、过得好”,从源头上防止其反复外出流浪乞讨。(五)做好防控工作。严格按照乙类乙管要求,严格落实救助管理机构防控措施。健全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储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等物资,对接待室、救助生活区定期进行消毒。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