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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 2024-04-09 15:15
单位名称 榆林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受本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法律、法规赋予本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查处重大跨区域的农业执法案件,并负责空港区、高新区农业领域日常执法及农业违法案件查处。
住所 西沙柳营路农业大厦210室
法定代表人 高玉军
开办资金 86.3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农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6.8万元 78.55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公益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坚持党建引领,认真履行执法职责,充分发挥执法职能,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按照年初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以“三个年”活动为抓手,紧盯农业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属地管理、部门协同,为我市“三农”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主要工作(一)执法培训工作持续推进。6月26日至28日,支队在吴堡县举办全市渔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市县两级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共7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传达学习《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同时安排渔政执法经验交流、专题授课、现场教学、禁渔区水陆巡查以及渔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内容。11月21日至23日,举办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支队全体人员、各县市区执法大队大队长及业务骨干70人参加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传达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座谈会会议精神以及农药、种子、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方面的专题授课。邀请省种子工作总站陈梁、延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陈从珍、陕西纳智律师事务所律师樊金星以及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业务骨干进行授课,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条例内容、执法实务、法律适用、案例分析等方面。通过培训,进一步充实了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知识,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二)法制宣传活动扎实开展。今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实施的第一年。3月29日在我市靖边县黄蒿界镇举行2023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宣传贯彻活动启动仪式,结合国家安全教育日、2023年“安全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法制宣传活动,全市范围内掀起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宣贯热潮。截止目前,全市出动执法和科技人员2276人次,发放宣传资料共计22.98万余份,发放宣传品1.6万余份,举办现场咨询培训78场次。支队编排的陕北评书《法律法规惠万家》,将普法工作与地方曲艺有机融合,群众喜闻乐见,深受喜爱。(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有序推进。按照《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榆政农发〔2023〕70号)文件要求,会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抽查29家、本部门抽查53家,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及时移交属地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督促整改或依法查处。(四)开展异地交流学习。一是参加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比武活动,我市荣获团体二等奖,韩伟同志(定边县)获个人表现优异奖。通过观摩学习,取长补短,获益匪浅;二是在咸阳市交流学习农机安全管理执法工作。通过实地参观、观看演练的形式,学习咸阳市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借鉴先进经验,为做好我市农机安全管理执法工作提供保障;三是组织相关人员赴延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进行交流学习。 延安支队负责人介绍了延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的相关情况以及延安市近年来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概况,特别是举办“大比武”以及建设信息平台的相关情况。通过互动交流,进一步加深了了解,增进了感情,为今后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五)巩固提升榆林市农业综合执法监管信息平台应用能力。“榆林市农业综合执法监管信息平台”于2021年年底建成,平台建成后取得良好效果。今年支队开展榆林市农业综合执法监管信息平台应用培训1次,覆盖全市农业综合执法业务骨干。根据平台应用实践,制定《榆林市农业综合执法信息管理系统优化建设方案》,计划对原有平台进行升级。2023年采购手续已办结,将于2024年正式实施。(六)抽检工作扎实开展。抽检农药样品75个,主要农作物种子(玉米)样品24个,饲料样品20个,兽药样品10个,农畜禽产品样品72个。仅1个种子样品不合格,已立案调查。被陕西省农业检验检测中心评为全省农药质量监督工作先进集体。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效明显。全市出动执法人员近万(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5000多(家次),检查市场249(个次)。支队办理普通程序案件2件。全市调处涉农纠纷47件,办理案件66件,罚没款总额25.89万元,有力维护了农资生产经营市场秩序和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使广大农资经营户、农产品生产企业合法经营,广大农民使用放心农资,降低因使用假劣农资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农业生产损失。(二)案卷评查工作成绩斐然。我市3卷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获得省级优秀案卷并被省厅推荐参加农业农村部2023年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评查。通过案卷评查,农业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将迈上新台阶。(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稳步推进。制定《榆林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实施方案》,联合佳县大队投入3万元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化处置工作。榆阳安排资金170万元,回收处理176吨,神木安排资金60万元,回收处理14.67吨,府谷安排资金18万元回收处理3.6吨,定边安排资金80万元,回收处理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17吨,子洲县农业执法大队从办公经费中安排6万元,回收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1吨。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土壤环境、水源等形成二次污染,保障农业生产及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公众健康。三、存在问题一是单位性质问题。机构改革后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大队)性质均不明确,导致工作人员评定职称困难,也无法职级并行,工作人员各种手续办理、岗位设置、聘用均受到影响。二是班子配备问题。目前市支队缺副支队长一名、正科长四名、副科长两名,一直未任命,影响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和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农业综合执法人手不足问题。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后,农业执法涉及18部法律,23部行政法规,519项执法事项。目前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只有12名工作人员,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四、整改措施积极配合市局与市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部门协调,解决单位性质和班子配备问题,协调解决增加单位科室设置和增加人员编制问题。五、2024年工作计划强化农资打假。召开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会议,严格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监督抽检。种子抽检20个,农药抽检20个,兽药抽检10个,饲料抽检20个,农畜禽产品抽检50个;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强部门联动,深化协调配合;强化业务培训。一是支队积极参加部、省举办的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到2024年年底争取达到全员轮训。二是举办2期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100名执法业务骨干参加;强化案卷评查。积极组织市级案卷评查活动,择优推荐省级案卷评查;强化法制宣传。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强化交流学习。组织业务骨干异地学习执法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取长补短;强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继续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工作,推进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强化执法信息化监管。加快榆林市农业综合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进度,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举办农业综合执法大比武活动。通过业务竞技,全方位提升全市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2023年2月被省农业检验检测中心评为农药监督管理先进集体。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