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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水利水保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 2024-04-09 15:03
单位名称 榆林市水利水保综合执法支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行使水土保持行政处罚和行政征收工作;参与水利、河道等方面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参与指导水利普法工作。
住所 榆林市高新区圣景路水务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杨旭东
开办资金 6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水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34.99万元 116.21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水利水保综合执法支队.公益 从业人数  3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支队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聚力落实水行政执法改革发展和重点任务,以“五聚焦”破难题,以“五个新”要成效,奋力谱写水利水保综合执法新篇章。一、主要工作(一)聚焦深化改革,以机制创新开辟水行政执法新路子。全力推进用水权“小切口”改革。我支队内部抽调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现《榆林市推进用水权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印发。二是建立水保持补偿费征收协作机制。明确了行政审批局和水利、税务三部门工作职能,统一使用税务部门非税收入平台,征收实现了“一张表”管理。截止12月底,全市共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1.11亿元,创历史新高。(二)聚焦从严执法,以专项行动展现队伍新作为。一是开展黄河流域河湖管理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影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违法利用、占用黄河流域河道、湖泊水域和岸线以及河道非法采砂等涉河湖违法行为。二是协同市检察院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重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不按许可规定条件取水、擅自建取水工程、违反生态用水管理要求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拒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三是联合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打击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提升了水行政执法震慑力四是联合五部门开展了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动。联合检查组由四家单位县级领导带队,采取“现场督查+点位核查+汇报座谈+资料查阅”的形式,对各县市区及榆神工业区水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督导,5起河湖案件运用了跨部门联合执法,1起由检察院提起了公益诉讼。(三)聚焦提升质量,以“四大抓手”打造执法流程新标准。一是抓执法流程制度完善。制定了《水行政执法务实操作手册》和行政执法六项制度,执法流程制度体系已初步建立。二是抓自由裁量标准和包容审慎清单制定运用。起草了《水行政执法系统自由裁量基准》,形成了水行政自由裁量基准和包容审慎清单,实现了规范公正执法。三是抓案件依法审核。严格执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亮证执法、全程记录、储存归档,由法律顾问对每起案件的程序和引用条款进行严格把关,由审核委进行审议和法制审核,处罚决定下达后能及时上传“信用中国(榆林)”网站进行公示;组织对各县市区案卷开展了评查活动,共评查案卷20本,提升县市区案卷质量。四是抓宣传提升法制意识。我支队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通过组织宣传进企业、举办广场活动等形式,开展好日常舆论宣传。(四)聚焦强化监管,以“四大核查”提升水保管理新水平。一是组织开展了“审管联动”检查。组织开展对辖区省市320余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中省市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构对辖区69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审批工作,其中省批项目9个,市批项目60个;接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63个。二是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对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报备的68个生产建设项目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以不低于50%的比例随机抽取33个项目和实施处罚的6个项目确定为核查对象,目前已完成现场核查并下发了核查意见。三是开展全市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与榆林市行政审批局共同组织开展了全市2022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工作,对2022年度县级审批的573个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抽查。四是中省水土保持遥感图斑核查工作顺利开展。我市2023年度水土保持遥感监管现场核查与认定查处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场核查图斑913个,核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生产建设项目116个,均已进行查处并责令改正。12月省级遥感加密图斑共下达我市170个,已完成现场核查100%。(五)聚焦能力建设,以“三大提升”汇聚队伍建设新动能。一是水土保持监管能力提升。出台了《关于建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制度的通知》。协调省厅完成市重点9个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同市审批局一起对2023年审批的60个市级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对2022年、2023年榆神工业区、科创新城、神木新村3个区域评估工业园区内的27个项目实行了备案制管理。二是执法能力提升。举办了2023年度全市水利执法培训班,全市水利系统执法一线干部一百多人现场参加了培训;组织人员编写了《水法律法规汇编》。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水土保持监管上新台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对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报备的68个生产建设项目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以不低于50%的比例随机抽取33个项目和实施处罚的6个项目确定为核查对象,目前已完成现场核查并下发了核查意见。开展全市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二)水行政执法形成高压态势。2023年全市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32起,罚款432.398万元,其中水资源案件106件,河道案件22件,案件办理数量、办结率均居全省第一,获得省厅及黄委会通报表扬,省内县市区多次到榆林交流学习。(三)水保持补偿费征收再创新高。明确了行政审批局和水利、税务三部门工作职能,统一使用税务部门非税收入平台,征收实现了“一张表”管理。截止12月底,全市共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1.11亿元,创历史新高。(四)水土保持遥感图斑核查工作顺利开展。我市2023年度水土保持遥感监管现场核查与认定查处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场核查图斑913个,核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生产建设项目116个,均已进行查处并责令改正。12月省级遥感加密图斑共下达我市170个,已完成现场核查100%。三、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执法体制不顺畅。目前仍有6个县市区未完成水利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希望局党组统筹考虑,我支队将积极协调市委编办,在新一轮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结合榆林水利水保实际,走出榆林行政执法改革新路子,全面加强市县两级水行政执法机构改革。(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职责不明确。根据机构改革及职能划转要求,自2021年5月1日起,市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事项移交至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但是目前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审查批复市审批局未接收,由我支队具体负责。建议局党组从发展角度,与审批局协商,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的职责划分。四、整改措施(一)针对执法体制不顺畅的问题。我支队已将情况汇报局党组,将于局党组一起积极协调市委编办,在新一轮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结合榆林水利水保实际,走出榆林行政执法改革新路子,全面加强市县两级水行政执法机构改革。(二)针对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职责不明确的问题。我单位将从发展角度,与审批局协商,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的职责划分。五、下一步工作计划水行政执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建立完善制度体系是水行政执法工作经常化、规范化的基本保证。2024年执法支队将围绕“系统、全面、配套”工作思路,从持续加强水行政执法主要工作着眼,立足工作实际,以“五个持续”促进了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扎实开展。(一)持续推进用水权“小切口”改革工作。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结合中省用水权改革整体要求,以“统一安排、夯实基础、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尽快完善机构,形成工作运行顺畅、信息沟通及时、市县上下联动的高效用水权改革工作机构;先行打牢基础,为用水权改革做好基础;建立制度体系,就用水权确权登记、涉水价格体系、用水权收储交易等方面建立制度;先行开展试点,重点在用水指标闲置、节水潜力富余、矿井疏干水管网覆盖区的工业企业之间先行开展试点交易,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二)持续保持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一是继续与水资源、河道等业务监管单位密切配合,对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查处。二是强化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执法,重点查处水资案件、河道案件和水保案件,充分发挥案件督办效能。三是组织开展好2024年水资源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和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以强有力的措施落实推动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解决。四是坚持协同推进,加强水利行业监管与行政综合执法衔接,建立健全协作长效机制,形成行业监管、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的强大合力。(三)持续推进市县两级水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一是完善水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推动县级建立水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同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用好“四张清单”制度。二是进一步提高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每年计划组织全市水利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定期开展水政、水土保持执法履职督查,确保执法公开、公平、公正,树立一批能力强、责任强、作风强的榜样。三是加强涉水法律法规宣传。2024年我支队将协调落实市县执法机构法律宣传“六进”工作(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加大《水法》《水保法》《黄河保护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四)持续强化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一是继续配合水利部、省水利厅和市县审批局高效开展辖区各层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工作;对辖区部、省、市级重点保障项目持续提供“水土保持管家式”服务,帮助企业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工作。二是对各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进行书面督查,组织开展对已建、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回头看”工作,全面梳理问题清单,及时下发整改意见,督促生产建设单位按期完成整改工作。(五)持续做好水土保持遥感图斑信息化监管。我支队将切实按照省水利厅要求,认真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外业核查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工作,加大技术支持和督促力度,定期收集进展情况并及时汇报,必要时进行全市通报。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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