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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水利工程技术中心
安康市水利工程技术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09 14:29
单位名称
安康市水利工程技术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水利事业提供技术服务指导。拟订水土保持、节水灌溉、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技术规范标准;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项目实施效果评估;灌溉工程建设技术服务;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参与水利建设项目监督和查处;新技术推广、培训、知识普及。
住所
安康市汉滨区东井街19号
法定代表人
刘杰
开办资金
35.3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安康市水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7.15万元
20.46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于2023年5月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了法定代表人和开办资金。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市水利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根据中、省、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政策要求,配合市局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实地督导检查石泉、宁陕、平利、旬阳、紫阳等县(市、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展。对照《安康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办法》,组织完成了石泉县、宁陕县、平利县、旬阳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市级验收工作。目前,全市已有7个县(市、区)的农业水价改革工作通过市级验收。(二)灌区工作。加强对汉滨月河、石泉池河中下游、汉阴观音河水库、旬阳西惠渠4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跟踪督导、加大检查频次、层层传导责任,以“一县一单”的形式下达督办单、提醒函,督促加快建设进度。完成水源工程改造3处,干支渠衬砌整治25km,渠系建筑物142处,量水设施安装26处,新增恢复灌溉面积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万亩,年新增节水能力204万方,年新增粮食产量215万kg。(三)水利风景区工作。与瀛湖管委会共同完成瀛湖水利风景区复核自查,通过省水利厅专家现场复核,保住了国家级水利风景区称号。积极与省厅沟通协调,推进省级水利风景区创建,加强景区现场指导,组织申报材料编写,平利石牛河、岚皋杨家院子成功申报省级水利风景区,汉滨区龙须沟、京康农业园、平利石牛河、岚皋杨家院子被确定为第十三批省级水利风景区。全市共有16家水利风景区,总量跃居全省第一。(四)质量监督工作。理顺质量安全监督手续7项,现场检查12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管理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下发整改通知书7份,检查问题已基本督促整改到位。印发质量监督工作计划7份、确认项目划分8份、确认外观质量评定标准6份、核备质量评定结论16项、出具质量监督报告2项。配合局机关完成省对市工程质量安全考核工作,水利建设质量年度考核等次历史性地跨入A类。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安康水利事业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完成我市4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的年投资计划任务4363万元,年投资进度93%;完成全市124个小微灌区以及7个中型灌区信息报送工作,真实客观反映我市农田灌溉用水效率。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人员日常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导致很多工作难以开创新局面。二是水利专业技术骨干少,且大多数干部长期从事行政或行政辅助性工作,做实际技术性工作力量不强。(二)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向上级争取专项资金支持。二是筹备一期业务培训班,强化对新修订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水利政策法规的宣贯,培训内容增加和兼顾现场观摩教学。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指导县区做好总结验收工作,逐步开展市级验收,接受省厅抽验,争取保持全省优秀位次。(二)抓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积极争取2024年度中省资金,监督各县区资金计划执行情况,确保项目资金不被整合,全部用于灌区项目建设。(三)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继续开展市级监督水利建设工程参建单位质量体系和项目法人验收监督,开展工程实体质量巡查和工程质量核备核定等常规工作。(四)加强水利风景区建管工作。参与全市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五)抓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激发干部职工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动力和热情,为全局工作创先争优提供行政辅助和技术保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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