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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

发布时间: 2024-04-09 10:11
单位名称 陕西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生态环境保护服务。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生态环境厅委托,负责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生态环境领域省级执法事项;承担省级审批建设项目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及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的监督检查;实施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对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和生态破坏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受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投诉举报;指导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业务工作。
住所 西安市西影路
法定代表人 赵瑞
开办资金 3968.5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033.54万元 2426.84万元
网上名称 陕西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 从业人数  6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紧扣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这个目标,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这个关键,以监督帮扶为抓手,以坚决打击和遏制环境违法犯罪为目标,持续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各项工作进展顺利。1-10月,共组织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6.15万人(次),检查企业62622家(次),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2811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4起,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为全省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生态环境执法力量。一、深入开展“利剑治污”专项执法行动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开展了“2023利剑治污”专项行动,对涉气污染源各类违法行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11月15日,全省共办理“两打”案件85起(涉危废案件40起,涉在线监测数据作假案件45起),行政处罚118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5起(涉危废案件17起,涉在线案件8起),刑事立案14起(涉危废案件11起,涉在线案件3起),发布典型案例12起(涉危废案例9起,涉在线案例3起),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不断拓展打击的深度与广度,针对科纳公司监测数据造假案件折射出的监管领域突出问题,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和重点涉气企业开展了举一反三检查。共检查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514家次,责令整改23家,立案查处14家,处罚款81.4万元。有力推动了行业秩序明显好转,制度机制不断完善,为净化第三方经营环境,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奠定了基础。二、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持续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持续抓好重点领域执法监管。蓝天保卫战方面,组织开展了全年、全覆盖、不间断的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监督帮扶,不断强化对重点涉气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和重点区域、时段企业的管控,从3月31日监督帮扶工作开展以来,截至截止11月30日,共组织出动执法人员8784人次,检查关中7市(区)企业(点位)8018家(含开展“回头看”企业),发现问题企业(点位)3881家(含回头看新发现问题,各类环境问题共计7560个)。对以上各类环境问题,1597个问题要求立行立改,4832个问题要求限期整改,1个问题停产整改,1个违法问题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1007个环境违法问题移交相关市(区)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督办整改。122个问题移交职能部门、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碧水保卫战方面,相继组织开展了黄河干流(陕西段)、渭河、石川河、汉丹江流域陕西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泾河流域涉水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和全省县级及以上湖库型、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执法检查。在各次执法检查中,共组织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抽查188家(次)涉水企业,65家重点煤矿企业,79家涉重金属、尾矿库以及存在土壤污染环境问题企业,98个水源地,排查黄河流域排污口4040个,汉丹江流域陕西段排污口3117个,目前正在按计划开展监测、溯源、整治工作。净土保卫战方面,深入开展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全面完成生态环境部交办的277个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疑似问题点位的现场核查,排查确认98个黄河流域“清废”问题;组织开展了2023年重点领域涉土壤污染防治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截至11月6日,全省共组织查处涉危废案件40起,刑事立案11起,发布典型案例9起。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配合厅执法局开展了2023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交叉执法检查省级联合巡查督导,完成了2776个问题点位现场检查、巡查。对省厅牵头整改的21个秦岭台账问题进行了资料审核和现场复核,对群众投诉举报、领导批示、媒体舆论的4起涉秦岭环境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督办。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竭力做好执法保障树牢审慎、善意、规范、科学的执法办案理念,推动执法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监督帮扶。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建议等非强制手段,教育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积极开展“送法律、送规范、送服务”活动,不断增强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行政相对人法治意识,有效帮助企业消除违法隐患,降低违法风险。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大气监督帮扶、全省重点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专项督导帮扶、泾河流域涉水企业专项督导帮扶活动,对企业环保“三同时”及竣工验收、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全方位全流程“把脉问诊”。1-10月,省级执法部门上门服务企业153家次,向企业免费发送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资料1200余本,为82家企业提出288条意见建议,全面彰显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和温度。强化非现场监管。针对违法手段日益隐蔽、且专业化程度极高的特点,主动依托移动执法装备、地面微站、无人机等技术手段,融合行政处罚、信访举报等管理平台,不断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今年以来,共指导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采用在线监控、视频、用电用能监控、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检查、走航车、无人机等非现场执法方式检查3279次,非现场检查发现问题195个。1-10月,省级监控平台累计下发电子超标督办单7913份,涉及企业643家次;“黄牌”警示6家严重超标排放企业,下发超标督办通知9份,对12家次超标排放企业立案查处,责令整改11家次。推行差异化监管。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事业单位减少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对因非主观过错导致的违法行为,主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的,以及初次环境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今年共将1201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对90家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免于处罚金额累计660.87万元,并向社会公开轻微免罚典型案例7件,通过柔性执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深化12369热线投诉举报情况“日抽查督促,周调度提醒,月汇总通报”工作机制,对群众集中、反复投诉的问题提早分析、预警。截止11月15日,全省共受理环境投诉举报3733件,已办结3530件,办结率94.6%。对2304件已办结案件进行了抽查督办。发放有奖举报金额9.57万元,涉及案件288件。对49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现场核查,推动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解决。四、围绕服务全局工作,全面推进队伍建设通过执法大练兵这一平台,不断创新优化实战练兵和业务培训,借助集中授课、技能比武、案卷评查、交叉执法、执法稽查、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对全省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的新装备应用、案件查办以及环保法律法规熟练应用实施分层培训和业务指导,靶向解决执法队伍能力不足、本领恐慌问题。今年,先后组织全省15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各层次的法治讲座、专题培训;联合省总工会举办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建立17个环保执法实训基地,并为首家省级生态环境执法实战实训基地挂牌,通过在实战实训基地的理论与实践演训,补齐实战能力短板;聘请资深律师提供咨询指导服务,充分发挥专业律师在规范一线执法、优化办案流程、避免法律风险、预防化解执法纠纷、普法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有力提升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和执法办案效率;深化执法协同机制,分别与河南省、山西省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签订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协议,以齐抓共管的有力态势重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通过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感在执法压力和难度不断增大,执法责任不断强化,执法要求不断提高的情况下,需要我们以更高、更专业的素质和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装备使用和案件办理的能力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总队将把贯彻落实中省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作为执法工作的根本遵循,把为民办实事作为工作落脚点,把熟练运用执法技能办案作为执法工作的立身之本,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持续强化大气环境监管力度,扎实开展好“两打”工作,全力办一批有影响、有示范效应的大案要案,确保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继续有突破、见实效。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