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千阳县环境监测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千阳县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环境质量监测、专项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测、环境监测服务、环境监测人员培训、环境监测技术交流。 | |
住所 | 千阳县城关镇东海路 | |
法定代表人 | 王石斌 | |
开办资金 | 2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55.26万元 | 155.26万元 | |
网上名称 | 千阳县环境监测站 | 从业人数 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依据市局《2023年宝鸡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23年千阳县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对照方案要点制定了工作计划,分解细化承担的各项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指导开展我县各项环境监测工作。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配合汉中市环境监测站开展运维工作,做好千阳县生态环境局、望鲁台站点的供电、网络等基本保障,负责站房及周边20米范围内的维护管理。市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配合第三方做好千阳县6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系统正常运行,数据全部上传至宝鸡市市级空气质量联网管理平台。空气自动站满足《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监测系统和验收技术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PM10)连续监测系统和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每季度开展一次乡镇环境空气自动站运维管理抽查工作,抽查结果全部合格。坚持向县委、人大、县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县级各部门报送环境质量报表。截至12月20日,总天数354天,有效监测天数354天,我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5天,优良率86%,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46,PM10浓度57μg/m3,PM2.5浓度29μg/m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5天,(4)降尘监测点位位于千阳县生态环境局楼顶,县环境监测站负责现场采样。依据《环境空气降尘的测定重量法》(GB/T15265-1994)开展降尘监测工作。每月定期更换集尘缸一次(30±2天)。取缸时核对地点、缸号,并记录样品状态、取缸时间(月、日、时),每月按期向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送样,截至目前送样11份。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根据《关于印发<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方案>和<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技术方案>的通知》(环发〔2014〕125号)的要求。确定我县草碧镇草碧村为全市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村庄,县环境监测配合市监测站开展现场采样。水环境质量监测(1)地表水水质自动站建设运维保障。监测点为千河公路桥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配合国家总站委托的第三方公司开展运维工作,负责采水构筑物及管路、水电供应、安全等必需基础保障,如遇异常情况及时向运维公司和市局报备。每年12月10日前向市局报送当年运维基础保障检查及整改情况。(2)地表水水质手工监测。监测点为千河公路桥国控手工监测断面,水源类型为地表水。由市监测站每月组织监测,县局负责现场采样保障工作。(3)农村县域河流湖库水质监测。监测断面为陇千交界、千河大桥和冯家山水库库区3个,按照(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的基本项目(23项)开展监测。县局委托第三方公司每季度进行监测,监测数据报送市监测站审核。(4)饮用水水质监测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方案的通知》(陕环办函〔2016〕11号)要求,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规范,监测水源地为沈家庄水厂、三眼泉水源地,水源类型为地下水。县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在上、下半年各开展1次常规39项监测,2023年水质达标率100%。(5)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监测。监测水源地为张家塬镇郝家坡水库和南寨镇大沟水库,水源类型为湖库型地表水。配合第三方公司每季度进行监测,监测数据报送市监测站审核、2023年水质达标率100%。。(6)农村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监测水源地分别是崔家头镇皂角树水库和草碧镇夜叉木水库,监测28个项目,配合第三方公司每年监测一次,年底汇总报市局水环境科,2023年水质达标率100%。(7)农村生活污水水质监测。委托第三方公司上半年对崔家头村、王家庄村、惠家沟村,下半年对王家庄村、崔家头村、草碧村各开展一次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采样监测工作。出水水质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要求。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帮扶检查根据《关于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帮扶检查的通知》(宝环函〔2023〕412号)要求,通过陕西省污染源环境监测信息管理平台,对县内30户申领排污许可证企业和13户重点源企业开展了企业自行监测专项检查和交叉执法检查,截止10月底,县局组织开展县域内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3次,累计检查8户企业相关企业均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点位、频次和监测指标基本准确完整,能及时公开自行监测结果。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配合市站完成了9户陶瓷企业监督性监测和在线比对监测工作。联合公安局开展机动车尾气路检抽测工作,截至12月中旬共抽测68辆,达标率100%。开展了陶瓷、水泥、有机肥等行业非道路移动源尾气抽测工作,截至12月中旬共监测66辆车,达标率100%。环境统计审核2023年19户企业环境统计报表,更新上报了2022年环境统计名录库,确定的19企业纳入2023年环统。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责任制,以维护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为重点,坚持经常检查,积极开展环境安全、环境隐患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今年虽各项监测工作基本圆满完成,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能力不强,由于受人员、资金因素的影响,监测站缺少标准配套的仪器设备,只能开展一些简单的现场采样监测工作;缺少接受专业知识培训的机会,监测业务知识和监测业务水平有待更进一步提高;经验不足,方法落后,监测实验面积不足等,都制约着监测业务正常开展。四、下一步工作打算2024年,千阳县环境监测工作将继续围绕全局中心,切实履行环境监测职能,再鼓干劲、再深措施,为环境决策、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一是完成现有环境监测工作任务。配合保障现有空气自动站、水质自动站的运维,认真完成降尘监测、草碧镇草碧村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县内三个乡镇的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县城集中式水源地沈家庄水厂水质监测、环境统计、自行监测审核、编制千阳县环境空气质量月报、制定县域环境监测方案等。二是加大业务水平能力提升。充分发挥监测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干劲,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务实重干、狠抓落实,争取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三是加强新人业务水平培训。2023年我单位招录监测人员一名,结合县内企业特点和污染物特征、采取“以老带新、以练代学”的方式对新人进行业务培训,并组织新招录监测人员参加2024年度监测人员上岗证考核。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取得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至2028年7月5日。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