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千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管理、住房维修资金管理、房地产租赁、交易、互换管理。 | |
住所 | 千阳县城东大街5号 | |
法定代表人 | 韩刚 | |
开办资金 | 276.78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74.58万元 | 471.31万元 | |
网上名称 | 千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从业人数 1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在县住建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一)住房保障工作情况1.公租房分配入住情况。2023年公租房退出41户,安置41户。全年租金收入为475.45万元,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上缴财政475.45万元。2.租金补贴审核发放情况。今年我中心加强了租金补贴审核工作,严格审核城镇租金补贴保障对象,做实政策覆盖。全年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2户共1800元;城镇居民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89户共84224元。3.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情况。为进一步高标准完善配套设施、美化小区环境,保障治安、拓展服务,我中心不定期对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确保生活在保障房小区的居民幸福乐居。全年维修小区住户房屋屋顶、卫生间、厨房漏水等故障问题32处,共支出维修资金11.5万元。4.公租房资产管理情况。按照陕西省公租房管理平台新系统要求,及时审核网上申请信息,更新完善平台信息。同时,积极开通保障房申请微信小程序,通过搜索陕西保障房申请微信小程序,实现公租房“一网通办”网上申报。5.公租房专项整治。我中心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立查立改的原则,从2月份开始,分为4个小组,对全县各公租房小区开展“拉网式”排查,入户排查率100%,并与相关单位进行信息比对,核查承租人名下车辆、房产、工商注册等信息,对入户排查及各部门信息比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分别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一是对入户排查发现的6户违规转租承租户,及时下发限期退房通知,目前6户违规转租承租户已全部腾退公租房。二是对反馈的73条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名下工商注册疑点信息,进一步核查。经查:62条信息存在企业为空壳公司、代注册、注册资金虚高等情况,11条工商注册信息属实。对注册资金虚高等情况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对注册信息属实者通知限期退房,现已清退9户,提供注销签改资料62户。三是对自然资源局核查反馈的42户有房产信息的保障对象,进一步核查,对核实有房产信息的34户保障对象下发退房通知,目前已全部清退。四是对税务局反馈的9条保障对象个人所得开票信息超标疑点线索,经我局按家庭人口及家庭人均收入标准核算,对实际超标3户发放限期退房通知,目前已全部清退。五是对公安局反馈的11条车辆信息,通过保障对象提供购买车辆发票等相关信息,对车辆价值实际超标准2户家庭发放限期退房通知,目前已全部清退。(二)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完成情况1.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2023年我县房地产销售面积1.9826万平方米,销售总额8074.8704万元,其中住宅166套18386平方米,销售金额7003.1084万元,商业房26间面积1440.29平方米,销售金额1071.7620万元。截至10月底全县存量商品房675套,商品房去化周期42.2个月。2.加强全县住房维修基金监管。一年来,我中心认真做好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以及使用工作,确保维修资金使用遵照《管理办法》审批流程,做到专款专用。2023年全年我中心共归集到账维修基金313户398.7220万元,累计缴存4524.0068万元。受理申请使用维修资金1起,支出资金18916元。3.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为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障预商品房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我中心严格按照《宝鸡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办法》,对我县辖区内新建商品房项目积极落实预售资金交存、拨付使用监督管理。目前,我县现已将丽景佳苑三期、地建颐辉千湖明月2个商品房新建项目纳入“智慧房产”信息系统管理,监管预售楼栋6栋568套,面积6.6862万平方米,累积监管到账资金2591.669万元,受理并审核提取预售监管资金79笔1483.3874万元。4.加强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今年我中心按照住建局部署要求,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大队、到各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部,开展商品房预售行为检查3次,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通过整改,规范了我县新建商品房交易市场正常秩序;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11月份我中心开展了房地产交易市场非法集资排查工作,在各企业销售现场宣传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和防范方法,并要求各企业及时在售楼处以展板、条幅等形式做好防范宣传,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集资,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促进我县房地产销售市场健康发展。(三)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1.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情况。一是完成东大街、南关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该项目投资1200万,共改造楼栋18栋、432户、改造面积5.66万平方米,项目于10月底完成竣工验收,目前正在整理竣工验收资料。二是基本完成宝平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该项目投资1000万元,改造楼栋8栋及相关室外工程,涉及户数334户,改造面积2.9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楼主体改造,正在进行剩余室外项目,预计于2024年2月竣工验收。三是启动了南塬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该项目投资1100万元,改造楼栋11栋,涉及户数332户,改造面积2.55万平方米,于2023年8月完成招投标,9月全面开工建设,预计于2024年6月前完成改造。2.项目谋划情况。今年,我中心共谋划项目23个,储备项目5个,申报项目17个,总投资约2.77亿元,计划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385亿元,目前已完成202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的申报。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3年在各界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全中心上下齐心,全面完成了年初绩效工作目标。房地产市场发展总体健康平稳。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住房制度。大力保障重点项目及民生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依法开展房屋维修资金征收工作。脱贫攻坚工作精准到位。共性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积极推进完成精神文明、抗击新冠病毒防疫值班、爱国卫生、计划生育、普法依法、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统战工作、信访维稳,义务献血等综合性工作,完成了局里和业务部门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队伍结构亟待优化。目前整个人才队伍总体上思想坚定、业务熟悉、作风过硬、精神振奋。但受编制机构管理影响,人员增长受限,人手紧缺现象比较突出,导致现有人员与事业发展的规模不相匹配,人才优势没有完全转化为工作上的优势。2、住房保障对象审核难。目前,尚未形成各相关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缺乏客观、科学的动态管理机制,对保障对象的验证工作难度较大,对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工作带来较大困难。(二)改进措施1.强化组织领导。对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及时分解,责任到人,量化评议,年终考核。2.强化内部管理。倡导“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把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落到实处,保持全站职工队伍工作能力和个人素质有效提升。3.强化工作创新。联系工作实际,在单位业务方面要出新招、见实效,营造“比、干、追、超”的工作氛围,激发全体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和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服务意识,推进全站工作再上新台阶。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继续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执行力,提高工作效率。2、继续加大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监管力度。3、继续加强对公租房配租的动态管理。4、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