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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气象台

发布时间: 2024-04-09 09:43
单位名称 千阳县气象台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千阳县建设和社会生活提供气象服务保障。发布全县短临、短期、中期、延伸期天气预报,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及社会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
住所 千阳县南关路6号
法定代表人 杨林刚
开办资金 11.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气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万元 11.7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持续加强综合气象业务能力建设1.按照省、市气象局关于汛期气象服务工作要求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对2023年防汛工作的安排部署,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措施,落实责任,针对重大天气过程,及时组织开展天气会商与叫应,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落实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气象防灾减灾应急体系。整个汛期气象服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综合业务质量排名全市前列。2.扎实开展“直通式”气象服务,编制气象服务周年方案,开展重要时段精细化气象服务。通过汇报、电话、短信、传真等方式发送预报预警信息5万余条,《气象信息快报》、《气象信息专报》260余期。3.针对2023年“夏收夏种”期间烂场雨以及“秋收秋种”期间复杂天气形势,早谋划、早布署,建立气象灾害联防联控工作体系,保障粮食安全,助力农业稳产增产。(二)气象服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以“小切口”来突破大方案的落实。立足县情,积极推进千阳县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充分发掘高质量的旅游憩息资源,开展生态和旅游气象服务。目前已完成三套大气负离子监测站采购建设,完成调试并投入观测运行。(三)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责任落实。县政府先后印发《千阳县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叫应实施细则的通知》,与县文旅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通过应急广播系统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工作的通知》,与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秋收秋种气象服务夺取秋粮丰收的通知》,与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应急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秋粮夺丰收百日行动的通知》等指导性规范、文件。积极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进广场、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宣传八次,进一步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3年,在上级气象部门、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气象监测预报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果,获得了县防汛抗旱先进单位称号,一名同志被省气象局评为气象业务服务先进个人,一名同志获得县防汛抗旱先进个人荣誉。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青年干部数量偏少,气象科技人才储备不足,业务人员应用现代化气象研究成果能力不足。2.区域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密度需进一步加强,精细化气象预报预警服务能力需要不断提升。(二)改进措施:1.加强青年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增加气象专业人才聘用与能力提升培训,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2.加强气象观测设备建设投入,2024年计划增加四套多要素区域站,进一步提高精细化气象服务能力。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继续推进气象观测预报预警及时、准确,做好专业气象服务以及汛期重要天气过程、短时极端天气的递进式、精细化服务。2.坚持气象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定位,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气象科普宣传,增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