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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09 09:41
单位名称 千阳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经办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
住所 千阳县东海路
法定代表人 赵卫兵
开办资金 13.8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千阳县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8万元 7.77万元
网上名称 千阳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县医疗保障经办工作在县医疗保障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行单位章程情况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夯实三重保障,满足人民期盼。1、基本医疗:全县县域内住院11801人次,报销3074.5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住院10714人次,报销2729.55万元,职工住院1087人次,报销344.97万元,门诊统筹11.91万人次,报销333.31万元;职工刷卡11.22万人次,报销665.93万元;门诊慢病报销2.96万人次402.66万元;门诊“两病”报销2893人次19.19万元;门诊特药报销55人次4万元;城镇职工生育医疗费及生育生活津贴报销41人次82.62万元;职工大病年度累计报销1人,报销医保基金0.88万元。2、大病报销:城乡居民大病报销219人次12.94万元;职工二次报销247人次,报销162.8万元。3、医疗救助:医疗救助3666人次,报销513.47万元。二、践行医保初心,保障群众权益。医疗保障制度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民生工程,关系到千千万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要“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更好地确保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权益。1、落实全民参保计划。2、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制度。3、全面落实待遇保障政策。三、担当监督使命,守护基金安全。医保基金是老百姓“保命钱”,飞行检查、专项整治、日常监管三项检查制度有机结合、相辅相成,以点线面结合的方式,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在社会上营造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坚决维护好老百姓“保命钱”安全。1、强化两定医药机构管理。2、加大欺诈骗保打击力度。四、创新经办机制,畅通服务渠道。优化医保公共服务,广泛宣传医保政策,加快医保政策落地,提高医保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进一网通办、一窗口受理、一站式结算,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1、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力度。2、“互联网+”医保便民惠民。3、深化经办服务。五.挖掘内生动力,提高经办能力。“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加强医保队伍建设,提升经办服务能力。1.举办业务培训班。2.开展练兵比武。3.医保行风建设。4.实行轮岗制度。三、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1、医疗保障行风建设工作全面提升。2、县镇村三级网络建设全面完成。3、驻村工作组助力乡村振兴。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步工作打算2023年我们医疗保障经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平台智能审核模块上线,业务处理环节中存在不足。二是定点药店视频监控工作欠缺,对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不够。2024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强化工作举措,加压奋进,砥砺前行,努力提升我县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为奋力建设关天生态区、宝鸡后花园、幸福新千阳贡献医保经办力量!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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