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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大病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09 09:29
单位名称 千阳县大病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制定、落实全县大病医疗保障服务计划、规定及工作措施;协调组织县大病保险窗口落实相关大病医疗保障服务政策、运行等监测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大病医疗保障服务政策法规及药品监测分析、调研工作。
住所 千阳县市民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薇
开办资金 14.9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千阳县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7.8万元 17.6万元
网上名称 千阳县大病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严格执行、保障到位,让全县群众享受医保红利全力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建立征缴进度日报制度,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纳入乡村振兴干部考核,由政府硬性考核,强力推进征缴协作,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镇村推进、强化考核”的工作格局,实现全县上下联动,凝聚强大筹资合力,为高效完成筹资任务提供有力保障。2023年,全县参保115896人(其中城乡居民105883人,城镇职工10013人),参保率达99.5%,城镇职工参保率100%,已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等特殊人群参保率100%。坚持防返贫预警监测机制。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的监测标准,执行脱贫人口和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中个人年度累计负担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城乡居民个人年度累计负担医疗费用超过2.6万元,每月监测上报市局,同步推送县乡村振兴局、医保经办中心和涉及乡镇核实研判,精准识别确定困难群众身份,落实救助措施。截止10月底,共上报重点监测对象557人,其中脱贫人口和易致贫返贫人口423人、城乡居民134人。累计办理慢特病288人,“两病”134人。保障医疗保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执行到位。转发《宝鸡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办法》,制定参保资助对象信息共享机制、救助对象动态信息调整机制和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闭环专项机制示意图,查找漏洞弥补不足,确保闭环管理运行畅通。积极落实特殊困难群体参保资助落实到位,2023年参保资助监测对象422人6.33万元;资助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382人13.37万元;资助农村低保对象5678人85.17万元、城市低保对象882人13.23万元;健全医疗保障体系,推动陕西“全民健康保”。为了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升参保群众医疗保障待遇水平,积极贯彻陕西省“全民健康保”实施意见,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商保承办、个人自愿、社会监督”的基本原则,推行“全民健康保”工作,印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窗口、深入企业、单位、动员社会捐赠、推介医疗机构协助等措施,动员协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完成全民健康保接口改造工作,确保一站式结算顺利实施,2023年,全县共参保4433人,截止目前县域内一站式结算7人,结算费用45.22万元。、持续推进医保制度改革,全面提升医保保障能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有序推进。4月26日,划拨2022年度集采药品医保结余留用资金50.5405万元,并督促实绩考核下发到临床科室,激发医疗机构对集采工作参与的积极性。5月19日,组织各医疗机构院长、分管院长、采购人员召开药品医用耗材业务工作培训会,有力的促进集采工作的规范执行。上半年,完成了第六批胰岛素采购计划26品规4350盒和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27个西药品规,分别于4月初、6月初对苏桂陕省际联盟采购西药两次报量43个品规,对留置针和泡沫辅料、骨科脊柱类、正畸托槽类集中带量采购签订了协议,目前按照时序进度开展采购工作。7月份以来,先后组织医疗机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9批次,涉及536种、731个品规、23个采购组;医用耗材组织采购7批次,参与采购单位1个;9月份组织医疗机构对国采药品第五批、国采第三批(第二周期)、国采第六批、甘陕新疆2+n联盟集采药品和医用耗材结余留用考核前中选药品使用量统计和核实等工作推广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医疗机构积极参加全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5月份,先后参加市局组织会议2次,组织县镇医疗机构从医院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医疗收入情况、医疗活动费用、医院主要指标情况进行数据填报,先后组织张家塬镇中心卫生院对药品医用耗材网采率、县人民医院对2021年8月1日—2023年4月30日数据进行填报。8月份,先后转发《宝鸡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宝鸡市医疗服务价格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宝鸡市通用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宝鸡市复杂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宝鸡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监测评估和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局机关相关股室和医疗机构进行学习,深刻领会医疗服务价格工作方面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涵。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保扶贫政策,坚持以“服务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千方百计保基本、始终做到可持续、回应社会解民忧、敢于担当推改革”的要求,以医保扶贫工作为统领,聚焦工作重点和难点,顺利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下步工作打算存在问题:征缴难度逐年加大。医保费用逐年上长,由2006年的10元/人上长到了2023年的380元/人,翻了38倍,老百姓反映强烈,参加医保的积极性明显下降,很多人甚至不愿意参保,征缴难度逐年加大。2、人员严重不足,亟需加强医保队伍建设。编制过少,近几年医保改革力度持续加大,保障面不断扩大,且经办任务量逐年增加。专业人员紧缺,信息化、专业性强、涉及面广,专业技术人才缺少更加尤为突出。3、医保监管力量薄弱与监管压力巨大之间的矛盾突出。我县定点医药机构32家,管理基金每年收支2个多亿元,医保监管职能持续增加,且欺诈骗保行为专业性、隐蔽性较强,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监管任务艰巨。但我县没有专职监管执法机构,医保监管压力大。改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医保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县医保局中心工作,知责明责,担责尽责,发扬“三三制”工作法和干部在编要在岗,在岗就要在干,在干就要在行的工作作风,不断创新,再添措施,再鼓干劲,为我县医疗保障事业做出更大地努力。四、下一步工作打算持续抓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药服务价格改革。进一步扩大带量采购药品覆盖面,抓好集中带量采购落地工作,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合理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并及时做好线上结算,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加强医保政策的宣传。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开办专题培训、印制宣传单、制作服务指南等多方位、多角度宣传方式,持续强化医保政策宣传;结合医保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及违规典型案例,强化医保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着力牢固医保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和底线意识;着力于提升医保电子凭证使用率。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继续加大欺诈骗保打击力度,巩固高压态势,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骗取医保基金的违规违法行为。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清廉医保”建设。继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抓好医保品牌建设,使党建工作和医保业务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医保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积极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清廉医保”建设要求,开展清廉医保单元创建,加强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树立医保队伍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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