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千阳县> 千阳县水政监察大队

千阳县水政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4-04-09 09:25
单位名称 千阳县水政监察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贯彻《水法》及其它涉水法律、法规和规章,涉水行政许可及收费;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保护水、水域和水利设施,配合司法机关查处水利治安和刑事案件,维护正常水事秩序;承办水行政应诉、听证、理赔等;对水政监察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住所 千阳县城南关路83号
法定代表人 吕红星
开办资金 6.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千阳县水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33万元 6.01万元
网上名称 千阳县水政监察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县水利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理论学习,我单位紧紧围绕依法治水这一总目标,持续提高水政执法力度,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1.勤抓理论学习,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水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队职工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依法行政的水平明显提高,为干好全年工作提供了理论基础。2.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升全民守法意识。利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等活动,发送宣传资料2000余份。3.加大执法力度,震慑违法行为。积极与相关单位紧密配合,开展了多次联合执法,加大违法违纪处罚力度,实现了依法治水、人水和谐的目标。开展水政执法19次,办理水事案件15起,总计收缴罚没款近34万元。4.严抓单位内部管理,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年内无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3年在各界领导和各部门的共同关怀和精心指导下,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单位顺利完成了年初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依法治水、人水和谐的目标。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政治学习不够,业务水平不精。2.执法设施设备不完善:执法硬件设施陈旧,无执法车辆,不能满足现代执法需求。3.执法经费无着落:县财政无水政执法经费预算,执法活动难以进行。(二)改进措施:1.加大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执法水平。2.购置完善执法设备,更新执法设备,改善执法件环境。3.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深入开展政治及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执法能力。2.加大对执法设备的投入,改善执法设备硬件环境。3.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4.与各部门积极配合,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