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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艺术研究院
陕西省艺术研究院
发布时间:
2024-04-09 09:25
单位名称
陕西省艺术研究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艺术研究,促进艺术繁荣。艺术研究;艺术学术书刊编辑;艺术咨询服务;艺术创作表演人才培养。
住所
西安市龙首北路西段4号
法定代表人
丁科民
开办资金
687.0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69.87万元
648.9万元
网上名称
陕西省艺术研究院
从业人数 4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陕西省艺术研究院2023年工作总结2023年,陕西省艺术研究院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坚定文化自信,发挥科研优势,勇于文艺创新,在理论学习和党风廉政建设、艺术科研、艺术创作、非遗保护等工作中取得了新成绩,全院呈现出了昂扬向上的新气象。现将我院2023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聚焦政治引领,坚定理想信念。我院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二十大报告、全国两会和中央纪委、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成立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工作专班、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读书班、第六个纪律教育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推动党总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狠抓党总支学习制度化,制定党总支意识形态理论学习计划,完善党总支例会制度、一把手负责制、学习考勤制。聚焦重点任务,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一是积极服务中心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承担的文化和旅游部项目《中国戏曲剧种全集》书稿已通过终审。完成第十届省艺术节、第九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会务服务工作。配合厅艺术处完成2023年度省厅舞台创作资助项目的资料收集整理评审工作、国家艺术基金咨询指导及项目资料的收集初审工作、“秦腔立法与濒危剧种现状”调研工作等。配合厅市场处完成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项目初审400余件。二是科研工作持续发力,课题立项再获丰收。我院以课题为依托,狠抓艺术科研,全年在各类刊物发表论文、作品50余篇,4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5项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获得立项,承担的多项国家、省级课题稳步推进,完成7部专著综述的撰稿。三是深入基层一线,抓实调查研究。我院业务人员深入社区、剧团、非遗传习所,与传承群体、基层演员面对面交流,掌握全面、真实、丰富、生动的第一手材料。提交的《陕西舞台艺术创作发展现状调研报告》《西安鼓乐创新与发展调研报告》《陕西高层次文艺人才发展现状调研报告》获“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2022年度优秀调研报告”。四是重推艺术创作,新作屡获佳绩。成功举办“2023年陕西省青年戏剧创作孵化营”“2023陕西秦腔艺术发展论坛”。策划并指导编排留坝县文旅融合沉浸式实景演出《秦岭之夜·遇见留坝》。创作各类剧目10余部,多部获省级以上荣誉。联合主办第九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及现代刻字展,成功举办“追比圣贤——李珖书法篆刻展”“阅音修篁——陕西省艺术研究院书画展”。五是聚力非遗保护,活动异彩纷呈。编辑出版《西安鼓乐创新与发展研究》。成功筹办第十五届西安鼓乐云上艺术节及第十六届西安鼓乐艺术节暨西安鼓乐丝路星城巡演,组织都城隍庙赴澳门参加“澳陕道教科仪音乐欣赏会”。支持6家民间乐社及传习所的日常排练、传承实践及公开演出,举办西安鼓乐巡演28场。配合协调《非遗里的中国》拍摄。组织举办秦筝艺术季系列活动和“秦声多风情”秦筝非遗讲座及音乐会。开展西安鼓乐乐社调研,拍摄、制作乐社介绍及演奏视频,为西安鼓乐网站扩容。赴汉中、渭南等地对朱王秧歌剧、华州秧歌戏等12个稀有剧种开展调研。接待晋江南音文化艺术团来与西安鼓乐都城隍庙乐社交流演出。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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