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富县民族宗教和侨务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宗旨:做好少数民族和各爱国宗教团体海外华侨的管理工作业务范围:负责开展少数民族和宗教团体、海外华侨的数据统计工作;负责民族宗教领域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宗教团体、少数民族、海外华侨维护合法权益;开展民族宗教和侨务的其他服务工作。 | |
住所 | 富县民政局五楼 | |
法定代表人 | 高跃锋 | |
开办资金 | 15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富县县委统战部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49万元 | 4.3万元 | |
网上名称 | 富县民族宗教和侨务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富县民侨中心全面贯彻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作用,不断加强和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狠抓宗教活动场所“六个管好”,持续巩固宗教领域和谐稳定良好局面。现将好的经验和做法分享如下:一、开展业务情况一是夯实县级责任,履行监管职责。县委、县政府及时调整富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问题,并对成员单位工作落实进行督导检查,保证宗教工作各环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年初,县委与统战部(民宗局)签订宗教工作年度目标责任书,明确落实目标责任。二是夯实乡级责任,落实属地管理。县委统战部(民宗局)与各乡镇党委签订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年度目标责任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根据县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镇村联络员,保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工作机制有效运行;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职责清单》,进一步明确县乡两级工作职责。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用好县级网络,加强监督检查。县民宗局制定《富县宗教活动场所定期排查制度》,进一步细化分工安排,明确领导干部包抓责任,充分运用三级网络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工作落实、提升了工作质效。一是管好方向,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在爱国主义教育周、国家安全宣传日、国庆节等重要节点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宗教政策法规宣传,进一步增强宗教界“五个认同”意识,引导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规范宗教事务、活动。二是管好人员,加强宗教团体场所人员教育培训。建立了富县宗教活动场所人员信息台账,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举办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政策法规培训会2次。把从严治教纳入教职人员认定和培养培训的重要内容,严格按有关标准做好教职人员培训培养工作,各场所严格执行教职人员派遣到宗教活动场所连同备案手续一同进驻的规定;加强教风教育督导,指导各场所建立定期学习制度,及时纠正教风不正行为。三是管好场所,深化“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创建。组织召开全县宗教工作暨“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以“五好”场所示范点富县开元寺,带动其他场所创建工作高质量提升;及时传达全市创建工作会议精神,借鉴好的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再安排、再部署,组织场所开展自查如实上报评分,经工作组实地验收后,评选出富县太和宫为2023年度“五好”宗教场所,指导完善有关工作等待市局验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创建工作“回头看”,检查了各场所创建成果、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各场所均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整改,我县创建工作成果得到有效巩固提升。四是管好财务,严格执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会同审计、财政部门指导监督各场所分设会计、出纳岗位,完善对公账户,坚持收支两条线,每半年、年底在场所公示收支情况,财务管理不断规范。每年3月底,各场所均提交上年度财务报告。五是管好活动,依法依规严格审批、防范非法宗教活动。严格活动审批,紧盯重点场所,抽调相关行业部门人员成立临时机构,统一指挥、分工协作,指导开元寺、太和宫圆满举办庙会。落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做好行业监管、指导,防范违规举办庙会和非法宗教活动,不断夯实“县批、乡管、村负责”责任。六是管好安全,深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工作。县民宗局联合消防救援大队开展“平安三秦”、“大排查、大整治”、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等专项行动,全面检查指导宗教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工作,重点检查场所自建房、火灾隐患、消防器材配备、电器线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等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责令场所限期整改,同时发督办函明确要求、时限反馈属地党委跟进,确保按期完成整改。该项工作全面推进后,各场所落实了安全管理责任人、建立了机构组织及“日巡查、月排查”制度,消防设施配备齐全。三、存在的问题落实乡镇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各乡镇把宗教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日常工作及对村(社区)“两委”的绩效考评,明确乡镇党委副书记为统战委员,分管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如遇人事变动,能及时补充、调整统战委员及镇村联络员,认真组织学习“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职责清单及宗教政策法规,配合完善全县宗教工作机制;持续巩固“四进”成果,推行10项管理制度,推行村级网格化管理,落实统战委员、联络员定期检查巡查,指导属地场所宗教事务、活动依法依规,不断夯实村级责任、规范场所自我管理。用好村级网络,落实直接责任。各乡镇落实村级属地管理直接责任,明确村(社区)支部书记担任宗教工作联络员,负责村(社区)宗教工作。各村(社区)把辖区划分为若干网格,安排每个网格1-2名网格员,由村级联络员总负责,落实网格员宗教工作直接责任,对网格员进行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结合日常入户定期、不定期巡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乱搭滥建、非法宗教活动等现象,第一时间处置并逐级上报,实现宗教事务了“县批、乡管、村负责”。下一步工作计划我中心将充分发挥“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作用,持续巩固扩大工作成果,形成宗教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今后,我们将不断完善该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努力保障全县宗教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