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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4-04-08 15:46
单位名称 富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工商、质监、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反垄断、成品油、物价、盐业、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等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负责12315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置工作;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涉及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职责。
住所 富县南教场230号
法定代表人 张志鑫
开办资金 0.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4.47万元 128.16万元
网上名称 富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3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富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法定代表人:张志鑫,现有工作人员23人。2023年在县局党委及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新冠疫情严峻的形势下,在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大队克服人员少,监管面大的实际困难,攻坚克难,按照县局下发的文件要求,基本上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2020年7月28日富编办发{2020}33号文件“关于印发《富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下,我单位富县市场监察大队改建为富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现将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业务开展情况 (一)重点领域价格方面工作。(二)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三)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四)做好行政执法宣传工作,净化市场经营环境。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重点领域价格方面工作。1.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今年以来,对城区16所学校(其中:1所高级中学,1所初级中学,1所职业中学,1所民办小学,4所公立幼儿园,4所民办幼儿园)进行了重点检查,出动检查人员8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6次,查看学校的收费票据、教辅资料征订书单、备案表、课后延时收费执行情况、收费公示情况等内容。2、涉企收费检查工作今年共检查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2家,广告传媒公司1家,物业服务企业3家,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出动车辆6车次,规范了收费专用票据的领取、使用和回收,健全完善了票据管理相关制度和措施,经检查,均未发现有乱收费行为。3、粮食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日常价格执法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实施价格违法行为。要求涉粮市场购销主体要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严厉打击在粮食购销中实施压级压价、抬级抬价、不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实施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截止目前未发现涉粮领域的扰乱市场、违法交易、价格违法活动。4、转供电重点治理工作一是按照市局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了转供电环节加价重点治理工作,转供电环节治理情况。共出动检查人员50人次,检查转供电主体25家,终端用户558户,给转供电主体发放了一般工商业装供电电价收费监督公示牌。二是个人产权商住一体房治理情况:现排查出32家个人商住一体房,涉及终端用户58户。电力局电费是按居民阶梯电价结算,清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二)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按照“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工作要求,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全面餐饮安全提升工作。学校食品安全。从制度建设、台账记录、留样情况、智慧监管平台、量化分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3余份,检查学校食堂23家、营养早餐配送餐饮企业1家学校周边小流通店41家,校外托餐机构餐饮单位55家,检查覆盖率100%,及时消除了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重大节会活动餐饮服务进一步到位。坚持把各类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列为重中之重,提前深入酒店、宾馆开展监督检查,今年,在福瑞酒店接待省级重大会议3次,接待省委书记、省长等省厅级领导来陕督查检查食品安全1次;在县宾馆接待县级“两会”1次。会议期间,全程监督制作过程,实时督促和指导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确保了重大会议食品安全。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及从业人员专项培训。从食品原料进购、验收、登记、使用、储存、消毒等多方面对辖区的食品经营户、餐饮户、食品加工小作坊等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确保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使得所有从业人员会做、能懂食品安全相关知识;(三)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领域质量安全监管。1、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按照县局文件安排,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从采购、验收、养护、销售四个环节开展检查,检查覆盖率100%,电子数据上传率100%,且提前2个月完成工作任务。二是开展药品经营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按照省局信用等级评定文件要求,及时对辖区47药品经营企业开展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及时动态调整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分值,评定覆盖率100%,药品信用等级评定系统完成率100%。三是开展药品信息化追溯工作,按照市局文件要求,督促辖区46家药品零售企业按时限入驻药品信息化追溯平台,辖区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信息化追溯平台入住率100%。四是开展药品批发企业备案工作,对药品市场供货企业进行严格审核,对供货方资质、供货品种和业务代表进行登记备案,对已备案的供货企业、供货品种和业务代表发生变化时,督促供货企业及时备案,严防挂靠、走票等违法行为。2.开展疫情防控药品及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县局文件安排,重点检查疫苗、口罩、核酸抗原检测试纸等防疫物资,检查覆盖率100%。一是督促药械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进店扫码测温,对疫情防控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个别药店进行了停业整改;对辖区其他市场主体进行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引导,提高各经营主体对疫情防控的认识。二是加强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工作。对县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运输、储存条件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该单位做好进货查验、储存、使用等工作,确保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关键环节质量安全。三是加大对新冠疫苗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四)做好行政执法宣传工作,净化市场经营环境。一是分别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月19日科技宣传月、5.20世界计量日,录音播放质量、计量、标准化方面法律法规,悬挂宣传标语及横幅,进行消费者询问应答,发放各类相关宣传资料及书籍2000余份,在宣传点为群众讲解使用办法,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全民形成共识,积极参与监督,维护了广大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围绕产业发展,大力培育市场主体,今年新发展市场主体1062户,圆满完成市场主体培育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工作,通过微信公告、电话通知、上门服务等形式,多渠道通知市场主体年报参加年报,城区企业和个体户全部参加年报,年报完成率100%。(六)强化新冠疫情防控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市县两级部门疫情防控政策,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是为维护好疫情期间民生市场价格秩序,确保物价稳定,组织专班检查人员对药店、超市价格情况及粮油、蔬菜储备情况进行全面多层次多轮的保供稳价检查。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现场查看口罩、酒精以及抗病毒药品的销售价格,要求药店积极组织货源,确保供给,要严把口罩、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等重点商品质量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二是为有效防范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开展商超、宾馆、餐饮单位、药店等经营门店巡查工作,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督促“场所码”“行程码”使用及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组织城区经营户召开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及疫情防控政策工作会议3次,疫情期间共封停餐饮经营单位37户,酒店12家,现已整改到位。三、存在问题单位组织的培训较少,执法人员缺乏学习,对于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不能做到及时学习。整改措施1.强化案件统计分析。建立案件统计分析常态机制,要及时、准确收集汇总案件办理情况,做好案件统计分析。2.加强执法业务培训。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剖析等形式学习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通过现场观摩、交流研讨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3.及时完成县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受理并认真对待消费者的投诉、举报。五、下一步工作安排(一)强化市场安全监管,努力开创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2023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强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力度,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市场监管力量。(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继续深入开展涉企收费执法检查,强化水电气暖等行业价格收费监管。进一步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建立健全有违公平竞争的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加强网络平台监督管理,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不断探索和优化监管办法,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了解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