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西安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市民群众提供房屋租赁保障服务。租赁房屋项目推进•房屋租赁服务监管•住房租赁交易平台建设管理•住房租赁市场主体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房屋租赁企业备案管理•房屋租赁行为备案及档案管理 | |
住所 | 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116号2幢10000室 | |
法定代表人 | 盛卫红 | |
开办资金 | 35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8.85万元 | 15.93万元 | |
网上名称 | 西安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以来,西安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机关处室的指导下,我中心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职能,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一、2023年主要工作(一)围绕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健全文件拟定、收发、登记、传阅、归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公文高效、有序运转,切实达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作用,真正发挥以文辅政的功能。制定并严格落实周例会、支部会等各项制度,确保各项党政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严格落实人事管理要求,办理人员调动、职务晋升、职称聘任、日常考勤、薪酬福利、社保手续等人事工作。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落实有关财务制度,完善资产管理台账,做到财务管理规范。(二)围绕租赁业务,推动工作落实。一是实地检查督导。结合12345市民热线、电话投诉等渠道获取的问题线索前往租赁企业办公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督导。2023年,赴租赁企业经营场所实地检查10家共计10次,根据投诉纠纷线索约谈租赁企业4家共计6次,促进租赁企业不断增强规范经营的自觉性。二是做好调查、调解租赁纠纷投诉工作。通过12345市民热线、人民网、“互联网+督查”平台、电话等多种投诉渠道受理投诉纠纷,及时协调处理。2023年,通过12345市民热线平台受理完成377件,网络舆情件及其他部门各类转办件完成49件。三是推进住房租赁信用信息管理工作。2023年运用“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采集住房租赁企业的基础信息195家,完善住房租赁企业的良好信息78项、不良信息48项。整理信用信息计分及未开业申报的住房租赁企业名单,并在《西安晚报》、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同步进行公示。(三)围绕平台优化,促进市场规范。进一步完善优化租赁服务平台功能,实现更便捷的房源核验、房源挂牌、房源查找、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服务管理,实现租赁资金监管网络化。根据市场发展及工作需要,新增租赁电子合同网签、资金监管“T+1”模式、租赁信用信息管理等功能。截止2023年底,租赁服务平台累计申报通过企业503家,累计挂牌房源22259套(间),累计租赁合同网签95266笔,签订监管资金入账3207.67万元。(四)围绕住房租赁工作,夯实属地责任。一是督导区县住建部门做好纠纷调处工作,对存在涉稳风险的租赁企业安排人员赴区、县住建部门督导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帮助区县住建部门做好问题化解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二是向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住房租赁市场涉稳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开发区全面摸排辖区住房租赁企业情况,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防范和化解住房租赁市场风险。三是通过日常工作指导等形式,持续对区县住建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租赁业务指导。2023年,赴区县住建局实地督导检查22次,向区县住建局下发租赁监管相关通知4份,发函移交违规线索11份,进一步夯实辖区属地主体责任。(五)围绕租赁政策,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西安晚报》、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风险提示、宣传住房租赁政策3次,利用投放电梯广告、地铁四号线宣传栏、北大街十字宣传屏的形式宣传租赁政策,进一步普及了住房租赁政策法规。同时,通过12345市民热线、电话等政策咨询渠道,有针对性地对群众答疑解惑,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二、取得的社会效益一是住房租赁市场乱象治理工作效果明显。通过实地督导检查、规范租赁市场秩序、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加强租赁信用信息管理、资金监管等措施,加强了住房租赁行业管理,引导了租赁企业规范经营,净化了租赁市场秩序,保障了承租人合法权益,达到了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效果。二是住房租赁平台更加便捷。租赁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完善,实现了便捷的房源核验、房源挂牌、房源查找、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服务管理,实现了租赁资金监管网络化,进一步提高了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使用率。三是区县属地责任进一步增强,住房租赁政策知晓率大幅提高。通过区县住建部门租赁业务办理、投诉件转办、日常纠纷调处、资金监管推进、政策宣传等工作中,属地责任得到了进一步加强。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住房租赁政策,创新宣传方式,及时发布风险提示,普及住房租赁政策法规,群众政策知晓率大幅提高,维护自身权益意识大幅增强,效果明显。三、存在的问题一是对区县、开发区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督导不足,区域行业管理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不匹配。二是与市级各部门联合监管的合力没有完全形成,对不规范经营住房租赁企业的联合监管机制没有真正建立健全。三是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使用率不高,租赁政策知晓度仍待提高。四、2024年工作思路和举措2024年,中心将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业务处室的指导下,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区县租赁业务督导。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实地督导检查各区县、开发区,重点监督指导开业申报、房源申报、合同网签和乱象治理工作,同时强化对区县、开发区人员的业务指导,提高住房租赁管理人员政策解读能力和业务能力。二是做强住房租赁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租赁服务平台注册率和使用率,积极加强平台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宣传和推广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与市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信息平台对接,建立健全监管和服务体系。三是强化租赁市场乱象整治。督导区县住建局开展住房租赁市场乱象整治工作,对辖区内的住房租赁企业进行全面摸排整治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强化市场监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四是提升备案监管业务水平。提升知晓度,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等载体,全方位、多角度提升政策宣传效果。提升便利度,增加移动端业务功能,实现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资金监管业务“掌上办理”。五是构建市场管理长效机制。完善信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信用信息管理档案,定期公布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推进住房租赁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建立租金指导机制,认真做好租赁价格信息采集,及时发布租赁参考价格,切实把群众的事办好办实。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