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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临潼区姜寨遗址文物管理所

发布时间: 2024-04-07 17:40
单位名称 西安市临潼区姜寨遗址文物管理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姜寨遗址保护提供管理服务。姜寨遗址保护区的文物研究、档案资料收集管理·遗址范围内乱挖、乱占、乱建及盗掘等违法行为查处·遗址区出土文物的保管、安全保卫和修复
住所 西安市临潼区健康路北段文化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 吕石松
开办资金 35.9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临潼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0.6万元 48.2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业务情况1.文物安全工作:(1)我所十分重视姜寨遗址的安全工作,每天进行1-2次日常巡查,不定期夜间检查。截止目前共进行日间巡查300余次,夜间巡查8次,并按统一要求、统一格式详细记录。重点工作:一是工作人员每日对遗址保护区进行安全巡查,向周边群众宣传文物、安全知识;二是针对季节特点加强巡查,夏秋汛期严防临河发生水患,冬春遗址区内草木干枯严防火灾;三是加强对姜寨遗址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乱挖乱建的防范;四是每周组织群众文保员对文物保护区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全面评估文物安全形势,探寻应对措施;五是节假日期间,要求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对遗址区进行巡查、检查。(2)通过每周的集体学习、自学、网上授课、外出参观鸿门宴博物馆、考古发掘现场、秦东陵,听秦陵博物院现场讲座等方式学习文物保护知识,提升全员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3)完善我所工作制度和安全预案,参加消防知识讲座,观看安全生产宣传片,开展消防演练,培训工作人员正确使用消防器械,提高单位内部安全防控能力。(4)通过各种活动,向群众宣传国家文物保护政策、安全常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5)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四有档案”。(6)组织群众文保员参加我所业务学习,规范群众文保员队伍建设,提升其文物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7)与文管中心联合对姜寨村内的三处违规建设进行告知、劝阻,并向其宣传文保法律知识。(8)姜寨遗址公园PPP项目经财政部核查后,已完成项目退库工作。(9)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做好满意度测评工作(10)吕石松同志完成一篇《关于姜寨遗址现存问题的调研》。(11)按照上级要求按时上报信息。二、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1.姜寨公园综合环境提升整治项目(1)我所根据区文旅局指示,积极配合骊山街办和城建集团推进区上重点项目姜寨公园综合环境提升整治工程建设,为临潼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2)我所干部职工与城建集团现场施工人员积极沟通,在保护姜寨遗址文物安全的基础上持续完善施工方案,推进工程进度。(3)目前,姜寨遗址车站路东侧范围的杂草杂树和建筑垃圾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2.以电子化、制度化规范完善公车使用,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3.积极开展创文和国卫复审工作,落实长效机制,抓好健康教育、垃圾分类、传染病预防、病媒生物防治、禁烟控烟等工作。4.我所无信访案件和重大事故发生。三、存在问题1.原姜寨村村民因历史遗留问题,不断干预姜寨公园综合环境提升整治项目正常施工,导致项目被迫停工。我所虽已积极与骊山街办、城建集团进行沟通协商,但由于问题较为复杂,需上级部门统筹多方共同解决。2.姜寨遗址属田野文物,冬季草木干枯,易引发火灾。我所虽每日巡查,但安防、消防等设备不完善,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3.文物保护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要求不断提升,我所干部职工需进一步加强文保知识学习。四、今后工作打算1.2024年我所将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区的安全宣传和文物巡查工作。2.做好姜寨公园综合环境提升整治项目的协调工作。3.我所将积极沟通相关部门,尽快开展对姜寨遗址剩余部分的文物勘探工作。4.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5.认真落实综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做好综合信访、安全生产等工作。6.努力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