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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放射性废物收贮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07 16:48
单位名称 陕西省放射性废物收贮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全省城市放射性废物(源)的收集、运输、贮存及安全处置;放射性废物库的日常管理和安全保卫;参与核与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住所 宝鸡市眉县营头镇
法定代表人 曾志刚
开办资金 290.3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903.86万元 2690.0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我中心在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中心在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处室和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有力地维护了我省核与辐射环境安全。1.加强收贮能力建设,做好废旧放射源(物)收贮。一是扎实做好废旧放射性废源(物)收贮工作。开展收贮工作时,及时向服务对象开具收贮证明和备案表,积极向企业发放并收集《企业收贮服务满意度调查表》,收贮工作得到各方一致认可。二是开展库存放射性废物整备工作。通过整备,达到方便查找、盘存的目的;切除多余废旧放射源附着物约1吨,有效释放了库容;重新建立新的台账系统。三是为满足新《规范》的相关要求,对库区坑道进行表面填补磨平、涂刷环氧漆面等工作,使库区坑道放射性污染物能够及时、有效的清洁。四是提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购置手脚表面沾污监测仪器,在收贮流程中增加测量收贮车辆表面沾污,减少工作人员受照剂量,保护公众和环境辐射安全。2.强化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人员履职能力。积极组织3名人员参加“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辐射安全监管业务骨干脱产培训班”;由中心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赴相关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调研活动;派员参与西北五省城市放废库交叉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参加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等。3.以演促练保库区安全,应急能力显著提升。一是积极参与我省首次实战辐射事故应急“盲演”、省辐射站组织的辐射事故实源应急演练等;二是不断加强对应急专业设备的操作练习,全面提高应急保障能力。4.完善制度规范细节,落实库区安全责任。一是更新完善了中心《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陕西省放射性废物库反恐怖活动应急预案》等制度规范;二是严格落实中心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三是及时对辐射检测仪器送检校对,定期检查、维护安防设施,确保库区安防设施设备功能完善、运行正常。5.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及安全生产工作。一是针对西北站在辐射安全与防护例行检查中提出的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时限,逐条逐项推进落实,已将全部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通过改变燃料种类,引入管道天然气等措施,切实提高了安全水平。三是定期开展安全排查,从严从实从细常态化做好库区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疏通废物库和应急物资库屋顶及下水道排水口,增加补充防汛应急物资,保障库区安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关于成立陕西省放射性废物收贮管理中心的批复》(陕编办发〔2011〕130号)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