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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07 15:43
单位名称 宝鸡市渭滨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加强我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执行国家有关资产管理办法,拟定我区国有资产处置意见及办法;代表区政府行使国资所有权,委托有关机构行使国资投资及经营职能,审查区级国资经营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会同组织部门考核、任免、奖惩区级国有资产经营机构的主要领导成员,负责全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等。
住所 宝鸡市新建路中段80号
法定代表人 邹萍
开办资金 535.7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渭滨区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35.71万元 543.85万元
网上名称 宝鸡市渭滨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根据《条例》有关规定,于2023年4月11日,单位法定代表人由徐广生变更为邹萍,开办资金由632.78万元变更为535.71万元。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23年,我单位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1.共批复28个行政事业单位的通用设备、家具用具等资产处置业务45笔,核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原值491.77万元,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收益61万元,已全额及时上缴国库。2.完成全区177户单位资产信息系统资产月报和年报编制汇总上报工作。3.积极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固定资产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及时部署,下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专项整治实施细则》,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固定资产处置工作。按要求成立了资产核查组,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需申报处置的资产进行了现场核查,进一步摸清了单位报废资产的现实状况,严格落实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扎实推进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实现了资产处置“闭环式”管理。4.规范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健全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保障区级部门、单位运行,参照宝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宝鸡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2024年版)》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及时制定印发了《渭滨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2024年版)》。5.确保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及时转固工作的落到实处,及时印发了《关于做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建工程转固的相关要求,在建工程转固工作实现了“应转尽转”;开展了全区公路资产清查,完成了全区公路资产相关资料的汇总和上报工作。6.进一步做好陕西财政云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系统推广应用,着力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卡片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等问题,全面完成了全区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用户单位与财政云用户单位核对及修改工作,进一步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在全区范围开展了资产管理系统基础信息数据治理以及数据体检等相关工作;确保资产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数据校验要求,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为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强化资产与会计核算、预算管理等业务联动和分析应用奠定基础。7.全面落实规范化经营,着力推动全区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渭滨区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细化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出租出借的招租方式、租期时限、租金收缴等要求,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及租赁流程的通知》相关要求,涉及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全部通过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了公开交易,提升了全区经营性资产的监管效能。对全区委托行政事业单位自营的经营性资产和委托渭投公司集中经营的资产,规范了经营行为,督促各部门、各单位依法依规做好经营性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8.全力做好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区委托经营性资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安排部署了排查工作,各相关单位对各自承租的经营性资产(房屋)的安全隐患,开展了排查工作,对重点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做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完成了全区委托经营性资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汇总上报工作,对陕西渭滨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所监管企业消防安全隐患进行现场检查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完成整改,确保不出任何差错。9.认真落实区政府相关会议要求,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闲置低效国有资产摸排工作,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国有资产进行了摸底统计汇总,并进行了实地现场调研核查工作。在调研摸底核查基础上,按照区政府要求,将金陵新村Ⅱ区5号楼一楼金陵市场所原办公用房、新宝路40号院小二楼2层等4处低效闲置国有资产划转至陕西渭滨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进行统一集中经营,有效盘活低效闲置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格按照区政府要求,积极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出资人职责,加强对划转经营的国有资产监管力度;要求陕西渭滨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对划转经营的国有资产收入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国有资产经营性收入及时进行入账管理,并根据需要由区政府批准后转入区财政国库,确保国有资产收益不流失。10、全面落实精细化监管,着力推动全区企退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及时完成了2022至2023年度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制定工作。全面完成了相关预算单位2022年1548.15万元结余指标的收回和1166.75万元指标的核准结转工作,按要求全面下达2023年度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1364.44万元。11.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区企退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社区的实际情况,统筹用好企退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补助专项资金,我们利用10天时间对5个办事处接收企退人员在100人以上的31个社区,从服务企退人数、社区工作者配备、服务场所硬件设施、日常工作经费、日常开展活动和其他服务经费保障、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方面开展了走访调研工作,进一步加快了企退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补助资金专项经费使用进度,加大了资金监管力度,提高了资金的使用率,推进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继续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交接协议省属国有企业的协议签订工作,确保企退人员接收工作顺利进行。12.扎实做好陕西渭滨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由区财政局党组制定《考核方案》、《考核任务分工组》并及时下发《考核通知》,成立了以局党组成员为组长,相关股组长及业务骨干为成员的考核组,全面完成了陕西渭滨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了2022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积极做好区政府授权的履行陕西渭滨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人职责,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相关纪要要求,提请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按照出资人职责,批复了陕西渭滨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一些重大事项,确保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1.积极推进宝鸡商场房屋租金的催收工作,对涉及拖欠租金事项起诉渭滨区人民法院,区国资中心胜诉,按照判决结果由宝鸡商场清偿了涉及区国资中心的债权,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2.继续推进经营性资产监管。委托集中经营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全年经营收入914万元,实现了收入稳步增长;委托单位自营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全年收入1285万元,实现了全额上缴国库。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1.国有资产管理逐步转变为财政云资产一体化管理,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2.国有资产管理机制仍需完善,随着深化改革发展、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各单位业务人员的资产管理业务知识已不能满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改进措施:1.通过不断加强对资产数量、状况和使用情况的动态监控;进一步提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实现对固定资产的全程跟踪监督管理;全力推进财政云资产管理一体化应用工作,全面实现一体化管理模式,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确保“账、物、卡”资产信息一致,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数据支撑。2.继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资产管理过程中,部分单位资产基础管理工作薄弱,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强化管理意识,完善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业务知识的培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四、2024年工作计划1.持续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监管力度。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强化业务指导,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2.持续强化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力度。不断提高资产配置的合理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推进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资产国有资产划转经营和盘活工作,逐步实现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的“闭环式”管理模式。3.持续强化企退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积极争取企退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专项资金,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升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水平,不断推动企退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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