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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4-04-07 15:25
单位名称 石泉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涉农法律法规;对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承担农作物种子市场管理工作;承担农产品“三品”论证工作。
住所 石泉县城关镇滨江大道中段1号
法定代表人 张莉
开办资金 86.5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4.59万元 129.5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石泉县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坚守十年禁捕红线。一是强化部门协作形成齐抓共管良好态势。强化与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暗查暗访行动力度,通过对水面、市场、商铺、餐馆等暗查暗访,了解梳理工作薄弱环节和问题隐患,及时进行整改。聚焦关键时间节点,紧盯县、镇交界水域和群众举报非法捕捞多发高发水域开展巡航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禁渔期内共开展专项行动75次,清网行动32次,涉及沿江5个镇,水域长度58.5公里,取缔地笼268幅,网具65幅,规范垂钓行为132起。行政处罚51起59人。各职能部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相互配合,加强日常衔接沟通,健全完善禁捕工作长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二是严把关键环节保障禁渔工作有序开展。加强巡护队伍建设,组建86人的护渔员队伍,覆盖全县11个镇,加强队伍管理,强化培训考核,配齐了执法记录仪、强光手电、高音喇叭等巡护装备,加强日常巡查,做好巡护记录,切实保护汉江渔业资源。按照早、中、晚方式对汉江水域开展日常巡查,发现线索,及时处置;更新执法装备。利用无人机巡查40余次对重点水域进行巡查,使用无人机广播驱离捡鱼群众,有效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全县共摸排旅游、过渡、采砂等有证船104艘,均已宣传到位并签订禁捕承诺书;生产生活自用船302艘,已统一编号标记,一船一档确定镇、村两级监管责任人,船主签订不非法捕捞的承诺书。加强对保留船只的监管,凡经发现非法捕捞的船只将一律予以没收。加强市场监管,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渔具等行为。出动执法人员160余人次,检查各类涉鱼市场主体210余户;建立完善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行业管理制度,对3个农贸市场、7个渔具店、210户餐饮店开展了三轮次排查,做到农贸市场无野生鱼、渔具店无禁用渔具、餐馆酒店无售卖野生鱼现象。(二)坚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红线。出工作重点,狠抓源头治理,筑牢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农资经营四项备案制度,达到经营主体资质合法、经营场所规范、经营人员素质合格、农资购销渠道可查,全县所有农资经营门店监管覆盖率达100%。建立农资经营质量承诺制度,强化经营主体诚信管理,签订诚信承诺书102份。加强石泉县农兽药“益佰农”追溯监管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监管,将我县77家农资经营门店和104家农产品生产企业全部纳入平台管理,进驻企业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率达到85%以上。二是开展抽查检测,确保质量安全。制定印发了《石泉县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常态化开展农产品抽检工作,全县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2865份,畜产品抽检19份,水产品7个,种子样品11个,农兽药样品20个,合格率100%;开展县农产品定性抽检3564份,定量抽检159份,配合省级抽检样品93份,配合市级抽检样品113份,合格率100%,有效净化了经营市场,确保农业投入品安全。三是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双认证”,分别于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12日获得CATL和CMA资质认定证书。四是强化执法检查,严格规范办案。持续强化农产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6次,检查农资经营户和生产企业159户,纠正不规范经营行为26个,纠正不规范调运生猪行为4起,帮助养殖户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元。指导经营户种子网上备案,发放购销台账20余套;查办农资案件2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杜绝相似行为再次发生,有力保障了我县全年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三)坚守宅基地执法红线。一是调查处理涉地投诉举报9起,并将处理建议书面答复相关部门;二是在下乡执法检查时对沿线房屋建设情况进行巡查,并对镇、村监管情况进行询问了解,对农村村民建房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已累计巡查100余次,对发现的在耕地上建房的违法线索1起移交给县自然资源局;三是对去年的违建案件结案处理3起;四是配合处理农家乐(旅游民宿)核查发现疑似问题。(四)大力打造农产品品牌建设。新认证有机产品2个(皇竹草、玉米),累计4个;6个产品(及时雨茄子、智圣果山楂、碧水晨毫红茶、碧水晨毫绿茶、中池大米、金丝贡菊)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累计15个;两个产品(顺风李子、新棉李子)正在申报绿色食品认证;1个产品(石泉李子)正在申报全国名优特新产品;2个产品(石泉黑猪、杰鹏安鸡蛋)认定为特质农品,累计6个;1个产品(秦牧李子)获得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累计认证4个;5个产品(正兴黄花菜、秦牧李子、雁山茗茶、灵雀山鸡蛋、东沙河大米)全国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试点实施主体和生态环保优质包装标识生产应用主体,材料已经逐级上报,待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五)强化农业法律知识普及。结合我县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开展农业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宣传培训400余场12000余人次;开展“互联网+培训”的技术服务方式,现场教学网络技术直播15期36场次,培训12000余人次,线上答疑100余人次;发放长江禁捕、种养殖用药明白纸、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册等20000余份,在村委、集镇张贴禁限用农药明白纸200余份,推送禁捕宣传短信20万条,张贴禁捕通告、标语、禁用渔具名录1000余份,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发放禁捕宣传物品10000个,制作禁捕短视频5条,通过多形式宣传培训,指导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高群众参与监督意识,营造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六)严格规范队伍管理。一是规范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大队内务管理制度》、《罚没物资管理制度》,要求人人遵守工作纪律以及内部管理等各个方面,形成室外楼道有公示,室内墙上有制度,人人心中有守则的规范化建设氛围;二是加强党纪法规、党风廉政等政治理论学习,从思想上加强凝聚力和集体观念,坚定执法人员理想信念,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逐步强化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办案流程和执法办案行为,确保做到所有案件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意见适当。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取得的社会效益:农药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建立假冒伪劣农药和农药废弃物处置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假劣、禁限用药等行为,维护农民利益。严肃查处超范围经营农药行为,坚决取缔无证销售农药的行为;严格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强化用药监管,落实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记录制度;将我县75家农药经营门店全部纳入平台管理,门店的基本情况、进货、销售等信息一目了然;在全县积极开展市级农资经营标准化门店创建工作,助力全县产业发展,推动全县农药规范化经营,切实保障农资消费者权益。(二)取得的经济效益:一是新认证有机产品2个,绿色食品6个,优特新产品1个,特质农品2个,良好农业规范GAP1个。推动本县农产品绿色发展环境的营造,提升农产品市场消费品牌认可度及知名度。二是农业行政执法办案工作得到市执法支队表彰,其中1起案件被市农业农村局评为2022年全市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规范和提升我县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和效率,从源头上保障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权责不清现象依然存在。按照省市要求执法和行业管理要分工负责,不能出现执法部门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情况,我县深改办也对我局下发过书面整改清单。我队承担全县的农资市场管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长江禁捕执法监管、宅基地执法、农产品检验检测、农产品品牌认证等工作内容,仍然延续着行业监管与执法并存,不利于执法工作开展。二是农产品质量达标承诺合格证普及还有待加强。我县农产品品类多规模小,生产主体存在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意识不强的现象,2023年度我县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只有1万余份,远远未达到产品溯源要求,有待进一步强化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责任落实,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协作,力争达到应开尽开。(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农业执法相关法律条规学习,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二是强化乡镇监管责任落实,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提升承诺合格证使用率。三、下步工作计划一是继续做好农业投入品监管执法工作,大力推广使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和农资销售追溯监管系统;二是加大渔政执法工作力度,配备必要的执法设备;三是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探索农村宅基地、农业机械执法工作;四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学习,提升执法队伍形象素质建设;五是完成农业农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