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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07 15:19
单位名称 宝鸡市渭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宝鸡市渭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提供服务,为计划生育提供技术指导。妇女、儿童保健、妇幼卫生监测与信息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咨询、婚前、孕前优生保健与医学检查,妇女病普查,人员培训、宣传、健康教育。
住所 宝鸡市广元南路2号
法定代表人 付海利
开办资金 694.7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渭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473.46万元 1649.66万元
网上名称 宝鸡市渭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3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强化保障母婴安全意识1、建立专家会诊、转诊“直通车”。开设省市专家科室,让患者和家属少跑路,切实提高基层妇幼健康工作水平,体现医联体优越性,更好的落实各项惠民政策。2、全区孕产妇健康管理7437人次,健康管理率98.55%,早孕建卡率99.80%,拨付孕产妇服务资金43.3万元。坚持每天将辖区助产机构孕产妇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后反馈给基层,纳入孕产妇管理。全年共反馈橙色高危区内454例、区外1034例,红色高危区内8例、区外14例,出生缺陷区内48例。3、联合区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分别从机构业务范围、执业人员服务项目、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手术规范、“两非”警示、知情同意、病历记录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4、落实妇幼健康监测。2023年度我区五岁以下儿童死亡4例,死亡率3.55‰,其中婴儿死亡4例,死亡率3.55‰;新生儿死亡1例,死亡率0.89‰。(二)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力度1、2023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4254人,检查率达84%,其中转诊17人,指定传染病12人,生殖系统疾病4人,内科疾病1人,全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3596人,检查率达到91.32%,分别给与个性化指导意见。2、积极将“三病”项目与婚前、孕前项目结合,孕产期检测率100%,孕早期检测率99.4%;梅毒感染产妇19人,梅毒阳性产妇孕期治疗率100%,梅毒暴露新生儿预防性治疗率100%;乙肝感染产妇161人,新生儿出生后12小时内免费注射免疫球蛋白161人,注射率100%。对所有梅毒暴露儿童定期随访,未发现先天梅毒。对19名乙肝暴露儿童均进行免疫后随访,未发现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儿童。3、建立信息上报制度,收集汇总各级医院叶酸发放信息1337例。为83家社卫机构、助产机构项目管理人员下发帐号和密码,及时启用臻鼎信息系统。全年共发放叶酸13765瓶,叶酸服用率100%,依从率100%,有效降低了神经管缺陷儿的出生。4、截止目前辖区内助产机构产前筛查5730人、超声筛查18514人次、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9342人,听力筛查9318人,筛查先心病筛查9357人,各项筛查率均达标,全年汇总7家助产机构两筛服务补助资金113万元。(三)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医护人员,克服困难,多次入户为行动不便的群众上门接种新冠疫苗。自筹资金5万元,对654名重点监测户适龄女性免费接种第一剂疫苗。利用“约苗”、公众号等方式,大力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宣传。不断扩大接种范围,我中心积极争取成为4价、9价HPV接种点。全年共接种乙肝、流感、HPV、带状疱疹等疫苗2309剂次,受到群众好评。2、对申请办园的1所托幼机构、3所托育机构进行了招生前卫生评价。宣传、培训共计39次,受众人数2459余名。邀请市级专家对我区45名新入职卫生保健员进行专项培训考核,并发放卫生保健员资格证。全年为辖区47家幼儿园新入园儿童、在园儿童和教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共体检入园儿童2429人、在园儿童8361人、托幼教职工1131人,并及时进行分析评价,反馈体检结果。3、全国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项目。我区作为全省唯一一个承接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项目的县区,遴选出金陵中学和长岭中学作为试点学校,逐步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联动的青少年健康服务模式。4、全年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35735人次,管理率90%;三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4.05%,新生儿访视率99.4%;拨付服务资金147万余元。为提高基层儿保人员管理水平,组织基层妇幼专干80余人,特邀省级专家举办血管瘤筛查专项培训,培训50多人。5、组织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妇幼专干、儿保医师参加省卫健委举办的线上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规范培训,考核通过率100%。开展在园儿童屈光度检查,检查覆盖率90%。6、我区积极宣传,制作孤独症筛查宣传彩页1万份;组织基层妇幼人员及我中心医务人员参加省市培训,并通过考核。截止目前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筛查8261人,其中异常6人,转诊6人。(四)做好妇女健康促进项目1、联合区妇联、市人民医院、多次开展主题为“健康中国母亲行动”知识讲座,开展“两癌”筛查。截至目前我区共为2527名妇女做了宫颈癌筛查,筛查率116.17%,建档率达100%。目前检出HPV感染275人,HPV感染率为10.88%,对于初筛HPV感染的人群,筛查出的5名早期宫颈癌确诊患者均通过手术治疗,术后恢复良好。2、自承担中国女性绝经状况的流行病学调查研究任务后,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对35--60岁妇女进行健康调查。对1431名进行健康调查问卷,每日质控问卷质量抽查均合格。(五)强化妇幼健康行业监管1、今年为助产机构发放《出生医学证明》8576份,补发210份,换发19份,首次签发3份,协助外省市部门《出生医学》协查7例。2、对申请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2家医疗机构从人员资格进行了检查验收,规范了我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六)进一步完善药具管理1、坚持主渠道免费发放,配合抓好知情选择。建立健全药具管理,将避孕药具管理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工作。2、辖区各助产机构等妇科门诊配合落实避孕不良反应案例的上报工作,共45例,扎实落实国家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参加“2023年宝鸡市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渭滨区获“优秀组织奖”,区妇幼计生中心李小琴荣获“宫颈癌防治组个人一等奖”,区妇幼计生中心毕辉荣获“儿童眼保健组个人三等奖”。(二)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和创建节水型单位工作,认真筹备建立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和创建节水单位相关资料,在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大赛渭滨区选拔赛中荣获“团体二等奖”、区级节水型单位称号。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1、专业技术人员无后备力量,2025年后将出现专业技术人员连续退休,出现专业技术人员短缺。2、妇幼保健机构因人口出生率下降,将出现妇幼机构发展空间受限,不利于业务拓展。3、基层妇幼工作人员缺乏,更换频繁,队伍不稳定,工作进展不平衡等。4、省市项目配套资金拨付不足,临聘人员增加,造成单位经费压力较大。(二)改进措施1、继续加大妇幼卫生知识及项目宣传力度,采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率。2、强化各级培训,定期考核,不断提高镇、村两级妇幼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服务能力。3、继续扩大妇幼项目建设,确保管理水平不断提升。4、积极与市级医疗机构联系,加快信息互通。5、加大单位信息化建设投入,加快我区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工作发展。四、2024年工作计划(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跟务规范》要求规范开展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工作,在2023年基础上、确保系统管理率有所提高,管理量进一提升。(二)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全面落实职责任务,推进我区妇幼保健工作,努力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温馨的妇幼健康服务。(三)定期开展孕产妇、儿童保健的技能培训和妇幼健康工作督查指导,进一步完善管理质量。(四)进一步加强项目经费的管理,深入实施农村妇女健康促进项目、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新生儿听力筛查项目等项目工作。(五)落实国家婚前保健规范要求,扎实做好婚检工作,更加注重婚检质量,提高疾病的检出率;努力推进婚前、孕前保健工作,加强婚检工作重要性的宣传提高婚检率。(六)进一步优化规范《出生医学证明》业务流程。区妇计中心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的要求,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办证服务。(七)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的监测、管理和督查,儿童入园健康检查,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发动和组织工作,努力提高保健的质量和水平。(八)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积极落实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任务,开展区级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机构建设,尽快形成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全区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九)进一步按照国家、省、市的规范要求,落实妇幼卫生统计报告制度,开展妇幼信息管理,按时上报报表、做好年报数据的分析。(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民生项目宣传。积极向省、市级刊物媒体网络投稿,提升妇幼项目的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3539200761030211G1001发证机构:渭滨区卫生健康局有效期:2023年11月20日至202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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