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合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宗旨:承担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职能。业务范围: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种子苗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鲜乳、食用菌、以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果蔬生产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动植物检疫市场监管、“三品一标”监管等。 | |
住所 | 合阳县西新街粮食局巷3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伟 | |
开办资金 | 33.72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合阳县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0.1万元 | 65.05万元 | |
网上名称 | 合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18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开展情况。1、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集市、街道开展农业法律宣传活动,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努力推动农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采取现场普法、答疑解惑、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讲解与农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了农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2023年共开展普法宣传5次,发放资料2000余份。2、加强执法队伍培训。落实每季度一次的“农业执法大讲堂”、每月一次的“执法经验交流”、每周一次的“集中学习”,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部门主办的网络专业培训课程,2023年执法人员参加了省厅举办的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参加了2023年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比武案卷文书制作活动等执法业务培训,全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网络培训5场次18人次,聘请法律顾问对查办的每一起案件进行全程指导,同时开展执法办案业务培训研讨,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交流制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同时,积极开展“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大练兵大提升”活动,通过政治练兵、专业练兵、实战练兵、军训练兵、竞技练兵等活动,努力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农业执法队伍,实现了综合执法的“化学融合”。3、开展放心农资进乡村活动。3月深入各镇开展了“放心农资进乡村打假护农保春耕”的现场宣传活动,要求各农业专家、农技人员、农资经营单位负责人现场解答群众问题,推介优质农资产品,引导农村群众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产品,通过放心农资进乡村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了农资经营者的诚实守信意识,营造了“共同抵制假劣农药、净化农资市场”的良好舆论氛围。2023年共悬挂横幅75余条,发放了《种子法知识问答》、《农药安全使用知识》等宣传手册1000余本,《真假农药鉴别》、《如何识别真假肥料》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农资经营户,农业专家,农技人员及群众共500余人参加了活动。4、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了完整的市场主体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抽查事项清单,结合县域实际,年初制定抽查计划和跨部门抽查计划,通过随机确定执法对象和随机确定执法人员的形式,确保执法工作公平公正。2023年以来共开展本部门双随机检查20次,跨部门双随机一次,出动执法人员63人次,涉及经营主体21家,此项工作进一步提升了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切实打击农业领域违规经营行为。不断优化了营商环境。5、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了完整的市场主体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抽查事项清单,结合县域实际,年初制定抽查计划和跨部门抽查计划,通过随机确定执法对象和随机确定执法人员的形式,确保执法工作公平公正。2023年以来共开展本部门双随机检查20次,跨部门双随机一次,出动执法人员63人次,涉及经营主体21家,此项工作进一步提升了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切实打击农业领域违规经营行为。不断优化了营商环境。6、做好产业振兴指导、精准帮扶工作。成立了技术服务队,对新池镇14个社区(村)开展技术指导,建立工作台帐,逐村制定指导计划、帮扶措施,做到因地因村制宜、因户施策,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同时采取现场指导、技术宣传、微信咨询等多种指导形式,广泛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产业技术服务,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2023年共邀请小麦、果业、病虫害防治6余位专家,开展产业技术培训3余次,培训120余人,发放《小麦条锈病防治技术》,《农药安全使用技术指导》,《如何识别真假肥料》等技术资料1000余份。二、取得的社会效益。1、开展各类专项检查。一是三月下旬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相继召开了“农资打假春雷行动”、“放心农资进乡村”等专项活动。二是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今年以来出动执法车辆150多台次,出动执法人员600多人次,对辖区内农资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整治:检查农资经营门店覆盖率达到100%,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239份。现场整改18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4家。共检查种子品种120个;检查肥料165个批次;检查农药品种300多个。今年以来共立案24起,包含农药4起、肥料6起、兽药1起、动监1起、种子11起、农产品1起。罚没款14.652万元,没收劣质农药240瓶/袋。其中简易程序3起,一般程序案21起,结案23起。配合局属相关单位就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棵菜、种子等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执法检查。2、推进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有机衔接。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密切合作,建立案例会商、信息共享、监督抽检、联合执法、案件移交等制度,打造系统内部顺畅有效的协作配合机制,齐心协力打击各类农业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地净化了农资经营的市场环境,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利益。3、加大投诉举报宣传,增强监管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进一步拓展案源线索,完善投诉举报制度,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等平台公示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处理投诉举报案件,确保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案件迅速解决。2023年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和其他单位转办案件42起,其中,农药15起,种子6起,宅基地21起。4、农村宅基地违建专项检查。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规范土地管理秩序,有效惩治和遏制农村宅基地违法违规行为,我带大队利用媒体和广播大力宣传农村宅地基建房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2023年以来,宅基地投诉量剧增,目前共受理投诉21起。我们组织安排专人积极调处化解。在调处化解的过程中,投诉绝大部分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基本未涉及到执法队工作职能范围内。2023年共出动执法车辆50余次,执法人员150余人次。5、农机安全专项检查。2023年以来,共检查专业合作社7家。上路检查30次,检查车辆800余台次。主要做好了三夏、三秋期间农用机械的安全检查及服务工作,悬挂安全生产条幅24条,购买矿泉水100件,送至田间地头,服务好农机手。受理处置农机事故4起,保障我县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及顺利作业。6、兽医兽药、畜牧养殖、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动物卫生等专项检查。为加强种畜禽生产监管,净化畜禽种业市场,助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共出动检查人员180余人次,出动车辆60余次。共检查单位门店47家,管辖范围内监管对象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存在问题:虽然在执法改革工作中取得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全县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庞大,经营分散,环节众多,面广线长,监管队伍受人员数量、经费投入、执法调查取证设备、交通工具等诸多因素制约,对部分区域和生产经营领域管理困难。2、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执法人员执法工作经验较少,对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条例不熟悉,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被动现象,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整改措施:1、加强经营者和农民群众的法律法规培训,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讲活动,提高经营者守法意识,使其懂法畏法,进而守法护法,同时提高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2、加强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培养和执法办案能力。通过集中培训和自主学习相结合,促进执法人员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并能准确应用,通过内部交叉评比案卷,对特定案卷、优秀案卷交流、分析、学习,促进执法人员熟知办案操作及技巧,提高办案能力和效力,全面打造一支敢办案、会办案,办铁案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3、创新服务意识。依托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平台,健全完善投诉受理、调查、处理“一条龙”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做到畅通民意“零缝隙”,服务群众“零距离”,执法检查“零死角”,执法惩治“零容忍”,有效解决执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四、2024年工作计划1、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工作,积极参加省、市执法培训和开展内部业务学习,全面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业行政执法知识,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2、积极做好农户、农资经营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提高经营户守法经营意识和农资经营业务水平,同时提高农户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识假辨假的能力,降低违法经营行为发生。3、持续加强农资市场日常执法巡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大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实施检查,在检查中及时发现坑农、害农和损害农业生产行为问题。4、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农资产品的检查力度,防止不合格农资产品流入市场,严把准入关。5、积极推进黄河禁渔工作,加大对全面禁捕期电、毒、炸鱼的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渔业生态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我县渔业生态环境。6、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制定详细学习计划,努力打造一支正规化、专业化的农业执法队伍。2024年我们要主动适应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总结经验,补齐短板,提升效能,为我县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