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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五保户集中供养中心
西安市高陵区五保户集中供养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07 09:36
单位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五保户集中供养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对全区五保户供养对象和残疾人进行集中生活管理;集中康复治疗;集中生产劳动;审定和接受入养老人,并予以妥善安排,接受民政部门指导和检查,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西安市高陵区南环西路76号
法定代表人
张彪
开办资金
1012.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高陵区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21.1万元
849.88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五保户集中供养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3年度开展活动情况1、目前70岁以上占比达50%以上,而且所有入住人员因患有高血压、高血脂、心脑血管、肾病、糖尿病、精神类等疾病需长期服药和日常健康调理,中心与区医院签订合作健康监测协议,由区医院康复科医生定期上门为入住人员查体、调整服药和健康指导,确保了入住人员身心健康。2、因特困供养人员长期居住院内不与外界接触,存在一定的心理压力,中心尽可能从他们的日常起居、家庭困难、合理诉求等方面想办法,在法定节假日等传统节日进行饮食调剂并组织开展活动,日常注重饮食健康及水果零食的增加,每月组织当月过生日的老人集中过生日,早晚鼓励锻炼,以达到心理压力的缓解。3、严格执行日常护理、巡查制度和夜间查房查铺制度,确保人员安全。每天对公共区域和供养人员房间、卫生间进行清洁消毒,做到整洁卫生无异味,床上用品、衣物定期换洗,定期为供养人员洗澡、洗头、理发,保持老人容貌整洁,为半自理和全护理的供养人员送饭、打水、喂饭、为服药供养人员进行辅助服药,日常照护细致入微。4、6月至12月,通过多次对全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走访、宣传和征求意见及全区各街道民政办对有集中供养意愿诉求的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的信息反馈,及时将有集中供养意愿诉求的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纳入集中供养,截至12月新增1人。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依托养老服务质量建设提高照护能力,今年中心严格落实养老服务质量建设的要求和中心入住人员结构实施分级贴心照护。全年瘫痪在床人员无一例压疮、褥疮出现,对不能自主进食者采取高营养鼻饲以保证其生命延续。截止2023年12月,中心集中供养特困供养人员43人,其中供养失能、半失能五保户31人,占中心集中供养人员的72%,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具有良好扶贫社会效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建议1、存在问题:由于特困供养人员亲属及特困供养人员个人等原因,全护理、半自理集中供养率不高。2、改进措施、建议:通过对全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走访、宣传和征求意见,及全区各街道民政办对有集中供养意愿诉求的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的信息反馈,提升全护理、半护理集中供养率。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2024年为进一步加强中心规范运转和服务好特困供养人员,中心将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西安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标准》在管理、安全、服务等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规范管理。2、狠抓安全管理。加强对人员、消防、用电、燃气、饮食安全的检查力度,切实保障全体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3、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积极开展康复训练服务,严格执行医疗查房制度,做到预防保健和早发现早治疗,保证供养人员身体健康。4、加大护理员培训力度。积极组织护理人员参加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职业素养、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5、宣传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政策,提高全护理、半护理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率,彻底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全力配合局机关各科室开展好相关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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