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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农村综合改革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07 09:02
单位名称 千阳县农村综合改革事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全县农村综合改革的方案、制度规定及配套设施的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的分配、监督管理等工作。
住所 千阳县东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 张元锋
开办资金 26.8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千阳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6.88万元 26.88万元
网上名称 千阳县农村综合改革事务中心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财政综改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准确把握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新形势,财政奖补、两项试点等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一、执行单位章程情况全县2023年财政奖补资金总支出998万元,其中:中省资金716万元,市级资金8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02万元。7个镇65个村实施财政奖补项目64个,项目总投资1161.608万元。申报2024年一事一议项目62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296.98万元。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认真做好2023年美丽乡村试点项目实施。完成千阳县张家塬镇王家庄村、南寨镇朝阳村、草碧镇罗家店村美丽乡村试点村建设任务,项目共投资486.3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450万元。2、做好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工作。全县2023年7个镇65个村实施财政奖补项目64个。其中:村内水利设施项目16个、村内道路项目26个、村容美化项目17个、村内卫生等公共设施项目4个、其他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1161.608万元,项目共修村内排水渠18.312千米、拓宽完善路面15465平方米、硬化巷道9.603千米、新建桥涵14座,垃圾收集点2个,路灯670盏,建花坛1400平方米、栽植各类绿化树1841株。3、足额保障了干部报酬发放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2023年全年村级组织运转经费预算支出560.5万元,其中:中省资金103万元,市级资金308万元,县级配套149.5万元。用于公用经费补贴149.5万元,村组干部补贴866.6万元,村级离任干部补贴58.5214万元,足额保障了干部报酬发放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三、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严格预算执行。2023年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和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全部通过县财政涉农资金专户拨付到各镇村,各镇严格按照《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没有发生挤占、挪用、截留项目资金的现象,确保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步工作打算1.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今年对财政奖补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资金,全部进行绩效考评。围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建设美丽乡村试点,建立健全试点工作绩效评价和问责机制,确保改革试点有成效,资金使用有效益。2.完善农村基层组织保障机制,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足额安排财政保障资金,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和服务保障能力。探索建立以村级集体收入为主、财政补助为补充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新机制。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