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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07 08:57
单位名称 千阳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等工作。
住所 千阳县城关镇东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 张元锋
开办资金 1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千阳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7万元 17万元
网上名称 千阳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财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各有关单位的协同配合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及宝鸡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县财政重点工作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进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等工作,盘活国有资产。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资金来源2022年12月30日,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截止2023年12月,我县开办资金17万元,净资产17万元。(二)资金使用情况截止现在,我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未使用开办资金。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3年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在县财政局机关及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各配合下,为进一步加大资产盘活力度,支持县域经济快速发展,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待完善。2.国有企业各项改革阻力较大。(二)改进措施1.以《千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为依据,进一步夯实责任,不断增强监管力度,坚持常态化督导监管,计划在2023年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督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逐步建立起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确保资产清查工作取得实效。2.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核查和审批资产处置行为,切实做到产权清晰、监管有力、安全完整。进一步规范资产出租出借管理,逐步实现平台之外无交易,推动“阳光交易”贯穿到资产配置、投入使用、资产处置全过程,优化资产结构,切实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四、下一步工作打算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准确掌握资产存量、使用情况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资产管理系统作用,加强资产动态实时监管,精细化管理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按照“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由谁入账”的要求,将全县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等资产分类登记入账,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物相符。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