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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警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03 17:35
单位名称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警务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市公安汉滨分局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服务保障。承担分局机关安全防范,水电管理,环境卫生、绿化、食堂、值班室、会议室、办公区、家属院管理,公务接待、大型会议布置,车辆、驾驶员及辅警管理,警犬驯养等工作。
住所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老城街道五星街50号
法定代表人 徐海彦
开办资金 346.3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46.32万元 339.2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0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具体业务活动。(一)不断加强对后勤服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规范餐厅工作制度10项、机关安全制度3项、环境卫生制度3项等16项。对各项服务工作规范化管理,以“勤俭、高效、阳光”的工作原则,有效提高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二)加强机关安全服务保障能力。做好对重点设备指定专人负责并定时巡检,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排除,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对局机关综合办公楼内的水、电、空调、门房安全,实行不定期安全检查,组织专人巡查大楼水电使用情况,对运行中出现的各种故障或隐患及时修复,对各部门反映的问题做到立即落实、跟踪服务。保障机关水、电、特种设备等安全运行。(三)做精机关食堂的运营管理。确保食堂卫生干净整洁,对饭菜每周调整更新,每月进行一次民主测评,食品安全得到提高改善。在“新冠”疫情高发期间,积极参与全局在外流调溯源民警的跟班保障,高质量地完成了食宿安排、会务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任务。(四)稳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从点滴做起,严控日常水、电、办公耗材各类开销等资源的厉行节约,在确保服务中心高效运行的基础上,有效降低了服务中心运行费用,提高管理效率。(五)积极落实完成分局机关及家属院内部关于《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城市》相关精神和要求,精细化管理,做好公共区域的净化、美化、亮化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办公环境。(六)加强公共环境管理,维护机关办公环境。严格按照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精神,积极主动制定门卫安全管理、病毒消杀、环境卫生等工作措施,确保全局疫情防控工作高效有力。二、取得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全年服务保障各类会议200余场次,特别是在保障全市大型龙舟赛、马拉松比赛中,为2000余名次执勤民(辅)警后勤服务保障作出了积极贡献;严格执行门卫接待程序,接待办事群众7000余人次,确保了全年安全无事故发生;为维护机关高效运转,开展机关水、电、消防等安全检查30余次,下发整改通知书三份;两处机关、特警餐厅400余民(辅)警每日按时提供干净卫生一日三餐,同时建立食堂日常管理月考评机制;负责分局三处(套子巷、鲁班巷、西堤)家属院管理,受到辖区《创文工作组》好评;机关美化、绿化环境面貌良好,营造舒适机关办公环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对各项《条例》及规定学习不深不透;二是对日常业务工作不够精益求精,创新意识不强。(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各项《条例》及规定的系统性学习,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服务意识和履职能力;二是日常工作要敢于碰硬,打破旧传统旧思维模式,积极主动创新思维,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四、下一步的工作思路。(一)加强理论学习。加大培训力度,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体要求,深入群众,虚心学习,进一步提升警民关系,用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二)提高自身素质。适应新形式下公安工作的新要求,增强分析问题、理解问题、解决问题的创新思维能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