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合作经济与改革指导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综合研究全市农村经济体制、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村经济和农村社会管理等农村改革和发展问题;为全市制定农村经济政策、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提供决策咨询和对策建议;开展农村合作经济政策宣传、人才培训等工作。 | |
住所 | 柳营西路农业大厦507室 | |
法定代表人 | 刘海龙 | |
开办资金 | 32.47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农业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48.89万元 | 501.74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合作经济与改革指导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2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我中心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总结如下:一、主要工作(一)农经集体经济发展。一是政策制定高屋建瓴,精准有力。围绕一号文件和中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时下发《2023年政策改革与合作经济工作要点》,对集体经济、三资监管、承包地管理等15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布置,确保方向准、思路对。针对任务落实中出现的问题,召开全市农经站长会议,及时纠偏扶正,确保工作按要求稳步推进。围绕赋予农村资源要素多种权能,针对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资产监管、收益分配、产权流转等,出台《榆林市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绩效评估方案》,确保农村集体经济运行顺畅,推动集体财产保值增值。围绕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出台《榆林市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印发),确保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有坚实保障。围绕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瓶颈,联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探索总结适合榆林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路径和发展模式,确保深化农村改革有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持。二是项目实施固本培元,落地见效。集体经济发展好,项目支撑是关键。(二)农经集体“三资”监管。一是严管平台使用。4月份召开“三资”管理平台推广应用座谈会,组织市县乡及代理公司24人,对平台使用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建议,最终优化45条,平台设计更加科学,使用更加方便。5月份印制系统实操指南,下发规范性操作文件,指导县乡两级规范开展数据录入工作。强指导,集中组织192名县乡两级业务骨干参加平台操作培训班,对横山区、靖边县和佳县开展重点培训,同时建立线上咨询热线,确保技术服务及时到位。硬考核,11月份组织开展50个试点乡镇平台使用验收工作,为平台使用做好技术保障。二是严查合同清理。强部署、行动快,按照省市两级纪委专项整治安排,召开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动员部署会,夯实县区、成员单位责任。印发《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5个阶段13个步骤梯次推进。建立“一周一排名、一月一通报,不定期督导”的工作机制。抓落实、举措好,榆林电视台、榆林日报等宣传报道3次、录制合同清理规范视频26分钟、点击率1万多次。精准推送宣传短信5.4万条,有效提高了知晓率。抓好联合审查,成立由9个成员部门23名业务骨干组成的市合同审查专家组。出台市级合同整改指导意见,印制《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示范文本》15个,指导县级合同规范整改落实落细。(三)土地管理。一是宅基地改革抓好试点。大力支持神木市国家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围绕“9+1”试点内容先行先试。四项基础工作全面推进。宅基地数据库顺利通过省级验收、30个宅基地改革试点村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稳妥处置遗留问题5513宗。九项试点任务稳步实施,出台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等12个政策性制度文件,总结提炼“宅改+”典型案例13个,为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奠定制度基础和操作路径。二是承包地管理突出重点。有效推进日常管理,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积极对接,厘清部门职责。有效防范流转风险,下发《关于开展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不规范行为排查和风险隐患化解的通知》,建立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台账及风险监控台账,处理土地纠纷问题信访案件10起(其中中省转办3起),完成交办信访事项集中督办13条,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有效开展土地仲裁,培训县级仲裁业务人员38人,处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567件、调解纠纷501件、仲裁委受理纠纷数16件,有效维护好农业、农村、农民的长远发展和根本利益。三是盘活利用找到亮点。持续做好榆阳区、神木市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市级试点,今年新开展盘活利用试点村24个。在城乡结合部、历史文化传统村落,形成府谷郝家寨、佳县赤牛坬等利用闲置住宅发展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等模式。在城中村形成绥德裴家峁等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产品初加工、冷链仓储等模式。在北部风沙草滩区形成榆阳元大滩等伙场盘子治理、发展伙场经济模式。二、取得的效益(一)社会效益。1、统筹调度突出重点,兼顾全面。乘势而上,以每月巩衔会议为契机,高位推进“消薄培强”行动,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巧干精干,借助市委督查室力量,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账册、走访农户等方式进行两次集体经济督查,进一步强化镇村集体经济“消薄培强”动力。下沉指导,面对基层政策需求,及时指派业务干部进行面对面、点对点业务指导,拓宽镇村发展集体经济的视野思路。2、按照省级评估反馈,针对中央资金项目实施不精准等问题,及时组织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切实发挥中央项目在全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消薄培强”中的资金支撑作用。针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学历偏低、知识水平有限等问题,及时对全市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管理队伍水平。针对基层群众政策需求,及时深入6个县区开展“政策进农村”普法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品5万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700余人次,得到群众一致认可。3、农村集体“三资”平台使用优化建议,最终优化45条,平台设计更加科学,使用更加方便。5月份印制系统实操指南,下发规范性操作文件,指导县乡两级规范开展数据录入工作。强指导,集中组织192名县乡两级业务骨干参加平台操作培训班,对横山区、靖边县和佳县开展重点培训,同时建立线上咨询热线,确保技术服务及时到位。硬考核,11月份组织开展50个试点乡镇平台使用验收工作,为平台使用做好技术保障。4、是合同清理共审查合同97144份,审查进度99.9%,位居全省第2。累计审查出问题合同84373份,完成整改合同81685份,整改进度96.8%,全省第2。追缴合同欠款3817.4万元、全省第3,新增合同价款2.6亿元,全省第2,移交问题83条,立案12件,处理违规违纪人员3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五是农村集体资产是集体所有制的物质基础,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共同财产,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关乎农民切身利益,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通过“三资”平台推广使用,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监管机制,牢牢守住农民的“钱袋子”。截至12月,全市“三资”管理平台使用率达100%。共建立3213个集体经济组织账套、66729张资源卡片,平台实录资产总额284.2亿元,实现农村集体资产动态管理。(二)经济效益。1、集体经济方面,扎实做好2023年中央资金项目申报,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印发《实施意见》,实施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75个,资金共计5350万元,主要涉及青梨栽植、设施农业、畜禽养殖、农产品加工、休闲旅游业等产业。顺利完成2022年中央资金项目评估验收,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完成2022年102个中央项目省级评估验收,项目累计经营收益646.87万元、分红371.11万元、惠及成员1.52万人,项目实施成效得到省级部门高度认可。精准选定“千村光伏”村,按照《榆林市千村光伏行动实施方案》职责分工,根据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条件,精准选定1000个光伏拟扶持村集体。2、是“一户一田”克服难点。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结合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克服耕地细碎化整治中农民积极性不高、地力差别大、资金支持少等困难,累计新增“一户一田”11.73万亩。在北部风沙草滩区地势平缓、有效耕地面积大、水资源相对丰富的村组,推广“互换并地”模式。在南部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经营权自愿流转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推广“土地流转”模式。3、规范了财务处理,整治财务不规范240.66万元,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14.5万元,违规发放补贴763万元。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案件44条,金额337.5万元。规范资产运行,开展“三资”管理平台督导工作,逐镇检查农村集体“三资”录入情况及资产运营管理情况,确保及时、准确、真实。三、目前存在问题(一)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北部县区进展较快,质量较高,其他县区在集体经济发展上还有待提升。(二)农经队伍力量薄弱。全市除榆阳区、横山区外,乡镇农经机构虽挂牌成立,但无农经专业人员,农经系统超负荷工作,疲于应付。(三)业务资金保障不足。市委市政府大力推广“一户一田”模式,但没有给予安排专项资金。项目虽全部入衔接资金库,但县区落实不到位,资金不能兑付,工作无法有效推动。(四)土地仲裁机制不畅。仲裁委与法院的沟通机制不顺畅、涉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的纠纷难以处理。四、整改措施(一)加大改革创新和宣传推广力度,促进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升。(二)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协调组织部门充实县镇两级农经队伍。(三)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资金,推动一户一田全面推广。(四)强力推动仲裁工作,探索完善仲裁机制。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推进“消薄培强”。实施村集体经济“消薄培强”行动,以乡村建设行动、万企兴万村为抓手,推动重点项目向集体经济组织倾斜,到2025年消除收入10万元以下的村集体。(二)实施“一户一田”。以土地资源要素盘活为抓手,推广“一户一田”模式,榆阳试点推进“一组一田、一村一田”,神木、横山、靖边、定边等有条件的地区整乡整村推进“一户一田”、在黄土丘陵沟壑区推广以米脂县阳石坬村“一组一田”模式,解决土地经营细碎化问题,每年实施11万亩。(三)做好土地管理。健全完善农村承包地日常管理机制,例行开展确权登记信息纠错修错,提高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仲裁能力,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推广应用标准土地流转合同文本,稳慎推进神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四)加强“三资”监管。继续推广使用榆林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合同清理长效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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