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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环境监测站

发布时间: 2024-04-03 15:18
单位名称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环境监测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辖区内水源、大气、噪声、污染源等环境监测与服务
住所 西安市临潼区东关街16号
法定代表人 李鹏涛
开办资金 48.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5.98万元 65.9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业务情况。1、每月按监测标准要求采集石川河入渭口、渭河新丰桥、渭河沙王渡、临河入渭口断面水样送达市站并开展同步分析监测;每月按时对零河水库、三里河入渭口水质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进行监测,汇总零河水库数据上报市站。2、按计划共完成辖区内30多家监管企业及17条河流干沟水质采样分析工作;汇总行者及新丰2个县级水源地及7个万人千吨水源地监测数据并按时上报;完成辖区44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测和陕鼓水务、绿源市政等多家重点大型污水厂监测工作,按要求汇总数据,及时在相应系统平台上报。3、对辖区内21家涉废气重点企业进行27次废气流量、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监督监测,每月对辖区兵马俑、银桥、生态环境临潼分局院内3个点位降尘进行常规性监测。4、每季度开展声功能区噪声417医院点位常规监测;四季度根据市站要求开展2023年度城市道路交通噪声9条线和7个区域声环境噪声昼夜监测,数据按要求及时上报。5、积极参加分局组织的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演练活动。对群众的投诉案件及时采样监测,为民众创造更加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6、负责地表水水质自动站、空气质量自动站站点供电、网络和运维人员的出入等基本保障工作;对临河临潼站、渭河新丰镇大桥站、渭河沙王渡站三个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及环保临潼分局、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空气自动监测站进行巡检,检查表如期上报。7、积极配合分局对辖区内的黑臭水体进行采样监测,出具报告;配合秦岭保护局对我区秦岭北麓范围内16家农家乐污水进行监督性监测,同时向业主宣传各项环保政策。8、开展自然生态详查工作及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监测工作。9、配合分局开展辖区发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工作,帮扶企业逐步完善自行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10、加强实验室质量管理,在日常监测过程中采用全程序空白,实验室平行样、加标回收、密码标样控制、实验室人员比对、仪器比对等一系列措施保证监测数据质量,将质量控制贯穿于日常监测活动中,加大监督检查管理力度,确保现场采样、监测分析、仪器使用记录、原始记录、各类报表、监测报告出具等工作按照质量管理程序可靠有序进行,全年出具报告276份。11、建立仪器监督管理台账,定期对仪器检定校准。常用及大型的监测仪器开展期间核查,以保证仪器正常运转。12、积极开展和参加能力验证及考核活动,全年参加国家和陕西省外部能力验证考核5次,其中国家环境监测网粪大肠菌群、水中总磷、废气一氧化氮能力考核共计3次,陕西省环境监测网水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能力考核2次,5次能力验证考核最终均获得满意结果。13、按照2023年培训计划安排,全年参加各类培训人员23人次,大型培训活动4次,组织基础理论考试及上岗证考核,共计6人30项次,确保人员持证上岗。二、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1、通过环境质量的监测,为我区的水环境、治污减霾及环境降噪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政府决策提供技术依据。2、对群众的投诉案件及时采样监测,为民众创造更加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三、存在问题1、目前开展的监测项目还不能完全满足日常监测工作需求,扩项方能力面还需继续增强。2、监测仪器装备欠缺,跟不上科技发展水平,硬件设施建设与当前的监测工作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进一步改善。四、今后工作打算1、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教育活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扩展知识,强化业务能力素质;加强实验室科学化管理,增强实验室竞争力,尽职尽责地为环境管理提供优质高效的环境监测服务。2、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增强人员质量意识,提高工作站位,积极筹备2024年资质认定复评审工作,不断提升环境监测业务技能,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为有效性。3、紧密配合环境分局工作,切实履行环境监测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执法监测联动。4、争取财政支持,不断改善硬件设施,提升监测能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07月15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