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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殡葬管理所
平利县殡葬管理所
发布时间:
2024-04-03 11:51
单位名称
平利县殡葬管理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丧葬;发挥爱国主义教育阵地作用;承担殡葬事宜的管理服务工作;管理好县烈士陵园内的各种纪念建筑物和烈士陵墓,做好陵园环境的绿化、美化;做好瞻仰烈士游客的服务工作。
住所
平利县民政局局机关五楼
法定代表人
孙霄
开办资金
35.5万元
经济来源
差额拨款
举办单位
平利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0.32万元
28.74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平利县民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1.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违规坟墓整治。自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建立整治工作激励约束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形成了党政同责、部门协作、氛围浓厚的整治工作格局,截止目前,全县市级交办任务均已完成整治工作。2.注重管理,殡葬秩序逐步规范。强化对违法违规从事殡葬服务行为的查处,认真落实省殡葬服务收费政策,完善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坚决纠正以次充好,强买强卖、违规收费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坚决维护好殡葬服务市场秩序。联合市监局对县内的5家墓碑石刻生产经营户进行摸底走访和政策宣传,引导经营户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从源头规范市场运营。3.加强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出台了《厚养薄葬、文明殡葬倡议书》,落实“七个严禁”的通告,邮寄1200余封《致全县党员干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一封信》。制作殡葬政策法规视频2个、音频5个,通过电视台、电子宣传大屏幕、广播等自媒体循环播放,全方位、高频次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和违规坟墓整治要求。编印发放殡葬政策导读、工作指南1000余份,出动宣传车途经11个镇开展殡葬知识宣传123次,掀起殡葬政策宣传的热潮,切实营造了文明殡葬的浓厚氛围。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积极推行惠民殡葬政策,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保障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基本殡葬需求,每年发放救助资金约3.1万元。明确公共财政投入渠道,落实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或补贴措施,着力保障城乡贫困户、低保户和“三五”老人等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殡葬需求。2.加强殡葬服务应对保障能力,购置殡仪车1辆,新增火化炉1台、遗体冷藏柜1组,消毒设备3台,累计投入114万元,增强治丧服务能力,强有力保障了群众治丧需求。2023年累计办理治丧业务139次,明确了收费标准,做到了服务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内容公开、服务程序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接受监督公开,确保殡葬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的问题:1.群众文明殡葬的意识淡薄,旧风俗习惯根深蒂固,在安葬死者的时铺张浪费,随意选点安葬,没有大局意识,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不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利用。2.查处不力。虽然我部门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和《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非法墓地进行了多次查处,但由于缺少其他部门的配合,难以形成合力,私建公墓的现象屡禁不止。3.受传统观念影响,骨灰二次装棺,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现象普遍存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群众丧葬负担。改进措施:1.强化宣传教育,继续引导和鼓励群众开展低碳祭扫、鲜花祭扫等健康文明的祭扫形式,自觉抵制低俗的丧葬陋习,使文明的殡葬行为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2.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配合。根据实际需要,规范殡葬管理,明确公益性墓地管理人员,形成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殡葬管理工作新局面。城建、国土、规划部门要各负其责,坚决制止和依法查处私自占地、乱建公墓行为。3.继续推进农村公益性建设管理工作,加快公墓的规范化管理和建设步伐,打击乱建公墓之风,遏制个人非法滥建公墓,确保公墓建设健康发展。四、下一步工作思路。1.持续推进整治工作。全面落实“七个严禁”,将违规坟墓整治工作延续至2024年12月底,延续期间,坚持整治标准不降、整治力度不减、整治队伍不散、补助机制不断。2.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整顿殡葬秩序,规范丧葬活动和殡葬市场管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及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丧葬活动和殡葬市场管理的通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规范安葬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安葬标准,完善建立新建墓地审批机制和白事向村(社区)报备制度。强化资金保障,及时制定奖补制度,对集中治丧、遗体火化、公墓集中安葬的人员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3.加快建设农村殡葬服务设施。继续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将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作为重点建设内容,保障好群众的基本治丧需求。制定《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计划2024年年底,在全县11个镇分批完成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选址、报批和建设工作,重点突出城关镇、长安镇、老县镇、广佛镇,逐步提升集中治丧和殡葬设施服务能力,满足基本功能和群众需求,从源头上防止乱葬乱埋。4.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厚养薄葬、节俭治丧新风尚,倡导生态、绿色殡葬新理念,推动精神文明与生态文明共同发展。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营业执照》证书号:第612427300001995;经营期限为“长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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