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西安市临潼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提供管理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资金的管理和调配使用·编制合疗资金预决算方案 | |
住所 | 西安市临潼区火车站桃源路西段 | |
法定代表人 | 孙纲举 | |
开办资金 | 88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临潼区医疗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3.37万元 | 8.94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33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开展业务情况1、多措并举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一是扎实安排部署。先后召开6次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动员会、部署会、推进会,确保征缴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强化宣传动员。充分发挥两定机构作用,通过LED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在就诊报销过程中及时向参保对象宣传医保利好政策,发放《致新生儿父母的一封信》3000份,联合区税务局印发了《关于西安市临潼区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5000份,明确参保政策、缴费渠道等内容;印发了《全民参保手牵手医保护航心连心》医保政策宣传页1万份;通过“临潼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商密向全区城乡居民、事业单位发送了《关于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提醒函》;对接教育局向全区中小学学校发放了《致全区广大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9万份。各类宣传资料均张贴发放到位,多渠道、全方位将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业务督导。联合税务局实现日进度通报、全过程业务指导、全流程督导。同时,我局通过分组包片方式,组建10个督导组,深入辖区街办开展督导,及时收集征缴过程中的问题,并进行解决。四是提升经办服务。开展城乡居民医保相关业务“周末不打烊”便民服务,解决群众“周内办事没时间、周末办事没人办”问题,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引导各级医保经办人员当好医保政策“宣传员”、业务经办“服务员”、参保动员“战斗员”,累计帮办代办超过1.1万人次,积极实现辖区群众应参尽参、应保尽保。2、多点发力积极实现全民参保。一是聚焦各类风险人群。通过指导街办及时开展宣传工作,强化医保政策解读,聚焦2023年度新生儿、2023年职工断保人员、2023年新纳入的脱贫人口、低保户等特殊人群积极参保。截至12月31日,全区2023年度特殊人群累计缴费7811人。二是坚持参保动态核查。通过开展系统核查、现场入户等方式,及时掌握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特困供养人员等重点人群参保情况,全年共发现断保人员72人,均已动员完成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三是聚焦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模式,通过部门合作、加强宣传、优化服务,全力做好全区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征收工作。共完成缴费人数1542人。3、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DRG付费工作。组织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积极参加省、市、区疾病诊断分组支付方式培训。贯彻落实《西安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我区DRG支付方式改革,目前我区16家第二批纳入DRG支付范围的医疗机构已实现实际付费,DRG结算人次占区内全部出院人次85%以上。4、做好新冠肺炎医疗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市医保发[2023]1号)文件精神,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及时按要求报送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住院数据,按规定为569人次申请财政补助73.97万元,现已全部发放到位。5、规范医疗行为,做好协议管理。为保障参保群众权益,提高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协议管理,按照年度稽核计划,实行智能审核与线下稽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维度的协议管理工作,共追回违规医保支付金额6.84万元。6、提升医疗救助效能,完善预警监测机制。一是深入基层面对面为群众详细讲解医疗救助相关政策。到住院花费较大的困难群众家中,现场查看群众就诊发票、费用结算单等资料,对群众关心的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办理流程等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解说定期。在定点医疗机构督导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工作。二是扎实摸排,实现精准动态监测。每月对参保人员三重制度支付后年度个人累计负担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脱贫人口和年度个人累计负担医疗费用超过2.6万元的城乡居民进行医保监测筛查。同时将数据共享乡村振兴部门、卫健部门、民政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及卫生院和卫生室。并要求各街办对符合医疗救助的居民需告知并及时收取资料,按照医疗救助政策进行医后救助,确保应救尽救。2023年截至目前通过主动筛查2412人,其中初步符合医疗救助602人,均已通知收取资料;已享受医疗救助共191人,共拨付166.53万元。三是及时整理收集各街办核查情况,精准落实医疗救助待遇。按各街办核查月份整理医保预警监测数据,对符合医疗救助的居民告知并及时收取资料,对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在取得救助身份后,其身份认定前12个月内的政策范围内门诊、住院费用纳入医疗救助保障。对确因身份信息更新不及时未享受“一站式”的医疗救助人员,及时由街办收取资料给予医疗救助医后救助。7、亮点工作。一是编制异地就医备案线上自助办理指南,利用闲置微信,在群众电话咨询异地就医业务时,添加群众微信,指导群众线上自助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实现群众异地就医备案“0”跑腿,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次较去年实现了翻一番。二是推进门诊慢性病相关治疗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按照《西安市推进门诊慢性病相关治疗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方案》要求,扩大异地定点结算机构范围,全区共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265家,医保定点诊所47家。2023年新增异地结算定点零售药店238家,诊所32家。二、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1、截至2023年底,全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为49.36万人,参保比例为95.85%,基本实现应保尽保。2、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共计24745.33万元,其中住院零星报销1600余人次,医保基金支出共计709.37万元,机构直接结算89198人次,基金支出24035.96万元。异地备案400余人次,异地直接结算5958人次,基金支出3044.86万元。全区城乡居民门诊统筹补偿781060人次,总费用4106.13万元,支付金额2448.19万元;门诊慢特性病补偿金额2203.75万元。居民门诊两病共补偿3412人次,总费用30.51万元,补偿金额11.79万元;门诊零星报销475人次,补偿金额97.24万元。3、2023年全年共拨付医疗救助基金822.92万元,其中一站式医疗救助共拨付570.75万元。医后医疗救助463人,共计1372人次,共拨付252.17万元。三、存在问题1、急诊抢救认定标准缺乏可操作性。目前,门诊紧急抢救仍沿用1999年制定的《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关于门诊紧急抢救医治病种类别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需经办工作人员按照急诊病历及检查化验结果,依据经验,判断参保人员本次急诊是否符合急诊抢救标准,然后进行零星报销。急诊所涵盖的病种和治疗类别繁多,涉及的医学知识庞杂,由仅具有少量医学知识的经办工作人员,来决定是否符合紧急抢救情况,并不具有权威性,与群众的矛盾也集中在对紧急抢救的认定阶段。2、医保费年年上涨、医保政策尤其是门诊统筹政策限制群众意见较大;居民医保设置了补缴期,部分群众存在侥幸心理,对医保缴费工作开展带来了影响。四、今后工作打算1、采取多种举措,实现2024年全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不低于95%。2、与区税务局紧密配合,畅通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补缴期缴费通道,确保想缴费的人能顺利完成缴费。3、做好特殊人群参保缴费动态核查工作。与区乡村振兴局、区民政局及时对接,掌握特殊人群动态调整情况,坚持动态核查,确保其基本医疗有保障。4、做好参保单位管理工作。与税务局紧密配合,切实优化参保单位缴费流程,确保职工医保征缴模式优化工作顺利推进。5、通过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为参保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零星报销服务。6、按照协议管理相关要求,做好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工作,做到区内开展住院的医疗机构协议检查全覆盖。7、在区内22家医疗机构已实现DRG实际付费的基础上,继续做好DRG支付方式改革扩面工作,应纳尽纳,愿入尽入,做好我区DRG支付方式改革工作。8、继续推进门诊慢性病相关治疗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做好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工作。9、进一步扩充我区异地就医机构数量,按季度统计具有新增异地就医业务医疗机构名单,及时在医保业务核心系统和国家异地就医平台添加机构信息,指导各医疗机构开展异地就医业务并完成清算。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