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渭滨区> 宝鸡市渭滨区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

宝鸡市渭滨区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

发布时间: 2024-04-02 16:56
单位名称 宝鸡市渭滨区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农村经济经营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贯彻落实国家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政策法规,做好农经政策宣传;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农村经济统计工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
住所 宝鸡市石鼓园小区农业大院办公楼三楼东
法定代表人 邹小斌
开办资金 5.2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渭滨区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27万元 2.97万元
网上名称 宝鸡市渭滨区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加强农村资产监管1、清查农村集体资产。现场培训指导50个村的会计、信息录入员等110人次,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数据系统录入,对2022年度村集体各类资产全面清查,全区共清查村集体资产14.15亿元,增幅17.3%,其中经营性资产8.47亿元,非经营性资产5.68亿元。2、专项清理集体合同。按照省市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工作安排,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我区《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强化农村“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统一印制《公告》750份,在3镇、50个村、353个村民小组全面张贴宣传,多次深入镇村督导合同清收,对清理范围内的“五类合同”尽收快收,目前已清收各类合同2019份,涉及金额8.7亿元,审查合同2019份,其中问题合同2006份,已整改合同114份,追缴合同欠款等150.5万元。3、完善农村产权管理。完成全国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资产总额、土地面积等信息的核实确认,排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两头占”共计63人,其中:省外27人,省内市外20人,市内16人,及时与对应县区对接消除重复人员。4、开展村干部任中审计。根据省市安排,积极开展全区50个村(社区)“两委”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第三方机构审计的村数50个,审计涉及资产资金总额313431.67万元;审计组数268个,被审计总人数295人,其中村“两委”负责人135个,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50个。(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1.培训集体经济带头人。邀请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茹官林、市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四级调研员张广奇,对4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会计等100余人,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政策培训,解决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经营管理、项目管理和收益分配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2.申报壮大集体经济项目。按照省市要求,结合全区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经过充分调研,确定由拓沟、大散关、解甲滩等15个村实施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按照“镇村申报,部门审核,区级审定”的原则,由区委组织部、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和农业农村局联审后,撰写全区《实施方案》,逐级上报省市相关部门联审,按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入库要求,对涉及产业发展的11个项目进行研判分析,向乡村振兴局报送相关资料,为项目入库做好准备。3.推进“消薄培强”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渭滨区做实做强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实施意见》,因村施策、分类指导,通过盘活闲置资源、入股项目分红、村集体牵头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增加村集体经济收益,截止目前收益十万元以下村已全部消除,较强村(10—50万元)30个,占比68%;富裕村(50—100万元)4个,占比9%;示范村(100万元以上)10个,占比23%,农村集体经济总收益4549.44万元。(三)、推进农村各项改革1.稳妥推进承包地流转。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印发《工商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资格审查意见、项目分级审核意见、建立风险保障金制度的指导意见》,规范各类农村土地流转行为。目前已在卒落、拓沟、大湾铺等村适度规模流转土地流转2016.03亩,其中:高家镇925.79亩,石鼓镇448.21亩,神农镇642.03亩,主要种植黑小麦、玉米、大豆、油菜等粮食作物和观光油菜。2.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按照市局安排,对全区宅基地申请审批情况开展摸排,全区2023年共申请宅基地77宗,面积19.63亩,人口283人;实际审批12宗,面积3.38亩,涉及49人。3.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村集体牵头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通过引导,由卒落和李家槽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集中对300亩黑小麦、650亩小麦从播、防、收等环节统一开展服务,提高了粮食种植效益,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益。4.加强土地仲裁政策宣传。在大湾铺村、上川、柘沟等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宣传8次,发放土地仲裁宣传资料170余份,制定土地仲裁员培训年度计划,组织基层仲裁员集中培训2次,参加省级仲裁员培训1次,调解化解矛盾纠纷1起。5.规范村级股份合作社建设。贯彻落实《渭滨区做实做强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实施意见》,规范村级股份合作社运营,持续开展“消薄培强”行动,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渭滨区规范化建设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工作方案》,推动村级帐务顺利移交。(四)、规范新型经营主体1.创建国家示范合作社。全面规范重点培育,严格按照国家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从品牌建设、规模效益、财务管理、联农带农等方面规范提升恒森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顺利层层筛选,成功创建为国家示范合作社。2.培育发展新型经营主体。新培育新型经营主体5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1个(渭滨区秦蜀宝农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4个(石筑山居水果种植家庭农场、吴虎祥水果种植家庭农场、渭滨区李思语家庭农场、宝鸡市渭滨区梁辉家庭农场)。3.申报省市示范经营主体。指导秦岭玫瑰种植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并成功创建省级示范社;指导渭滨区金瑾华玫瑰种植家庭农场、渭滨区汇农绿源花椒种植家庭农场申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目前正在审批阶段;指导绮罗花卉种植和云端竹园花椒种植家庭农场规范经营并成功创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五)、有序推进项目实施1.全面完成2022年项目。严格程序,验收并拔付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专项资金项目170万元,其中:示范合作社提升项目3个经营主体、45万元,家庭农场培育项目4个经营主体、25万元,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12个经营主体、100万元。2.有序推进2023年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四必审”、公开遴选等程序分别确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提升项目实施主体,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3年申报省级示范社1个,申报市级示范社1个,创建市级优秀合作社1个,区级示范合作社2个;申报省级家庭农场2个,创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2个。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集体合同清理工作进展缓慢;2、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不规范,示范带动能力不强;3、村集体经济发展较薄弱,可持续发展的村集体经济收入项目较少,为集体经济创收的资源和资产较少。(二)改进措施:1、加大集体合同清理力度;2.尽快将村集体资产向股份合作社移交;3、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遗留问题。四、2024年工作计划推进村级资产由村委会向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移交,做实做强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壮大村集体经济。加快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新发展区级示范合作社2个,示范家庭农场2个,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合作社2个、示范家庭农场1家。严格程序及时验收2023年省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提升项目,确保实现项目预期绩效目标。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